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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会门票退款申请失败

昨天下单了两张杨丞琳演唱会门票,今天决定退票两张。在退了一张后,客服不允许退另一张,理由是“查看到您之前已经退过一笔的,另外一笔是不支持退款的”。然而在他们发布的退票规则中没有提及该“霸王条款”。唯一相关的就是“所有退票仅支持整单整退:并且同一购票人、同一购票账户,在产生一次退票后,再次购买同场次活动票后不再享有退票权益。”。但是很明显,在现在的实名制下,并非同一购票人,因此不符合该条款。但客服不予解决。 其次,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经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售票*台不能改退票的单方面规定,构成了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而限制、排除了观众在合理时间内退票或者转让的合法权益,加重消费者费任、减轻经营者责任,违反了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目内退货。演唱会门票不属于不可退货范畴!不影响二次销售,且演唱会门票属于预售形式,现还未出票,不影响二次銷售。 由于申请时间在24小时之内。综上,我要求猫眼给我全额退款!!
投诉编号:96484014
投诉对象
猫眼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180元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退改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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