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保险不给续保
车险保险到期 保险公司不给续保 而且要续保要多花费百分之一百一十五保费
投诉编号:96421671
投诉对象

人保财产保险-人民保险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0元
投诉问题
#退/减保纠纷
#保单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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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保财产保险-人民保险理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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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丛女士
联系方式:138****7987
事故时间:2025年5月18日
事故地点:长春市锦湖大路超然街
事故认定书编号:220109*********281
事实与诉求
1. 保险公司违法违规行为
恶意压价:
同一案件,不同理赔员分别报价45,000元、46,000元、47,000元,明显无统一标准,涉嫌违反《保险法》第23条(及时足额理赔)。
无理拒赔:
我方提供充分证据(购车发票52,000元、二手车市场同款车售价5.2万元、超低里程三年行驶9000多公里证明,全车原版原漆),仍拒绝按车辆实际价值赔偿。
推诿扯皮:
以“需查看无责方车险”为由拖延,全然无视全责方应100%赔偿的法律义务。
2. 合理诉求
按车辆实际价值 赔偿车损51,000元(已从原购车价52,000元让步);
3个工作日内支付赔。
证据清单
投诉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23条:保险公司需及时核定损失,不得无故拖延/拒赔。
2. 《保险法》第116条:禁止保险公司欺*投保人、拒不履行合同义务。
3.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9条:全责方保险公司应全额赔偿无责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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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对被保标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人保拒卖电车强制险致无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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