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完结

投诉要求吉通炫铃退款44.40元。

吉通炫铃2023年1——4月份从本人的支付宝上的账号上,不经本人同意;自动扣费59.60元,我投诉了它们以后;我的账单上显示4月份的退款14.80元,1——3月计:44.40元。其余部分至今没有退款,它们这种行为可耻;我很气愤,它们这种行为应得到应有的惩罚;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我希望你们的平台能为消费者公正.合理的把以上问题得到解决。谢谢!
投诉编号:95970950
投诉对象
吉通炫铃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59元
投诉问题
#退费问题
投诉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