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山姆会员店app全球购不允许客户取消订单和退货退款,客服无效沟通。
4月6日晚上在山姆app全球购下了2个订单,发现是保税仓发货,由于之前多次在保税仓买到假货的经历,于是决定在未发货的情况下就取消订单,7号上午就多次电话联系客服取消订单,也在平台上与人工服务进行了明确的诉求沟通,一直被客服拒绝,说全球购订单不能取消,我说请不要发货,他们却置之不理,在下午两点多显示已发货。我的诉求是取消订单,退回我的两个订单共计 6126 元整。
截图是我与客服联系记录和聊天记录
投诉编号:95231308
投诉对象

山姆会员商店(线下门店)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6126.00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退款问题
#售后服务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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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姆会员店商品降价未补偿差价
投诉信 致珠海市山姆店相关负责人: 我是贵店的一名会员,会员卡号为[107421********575]和【107421********063】。我要对贵店近期的商品价格变动及差价补偿问题进行投诉。 2025年10月23日,我在贵店分别购买了一台银色的苹果17 pro 256G手机,价格为[8898]元;以及一台银色的苹果17 pro 512G手机,价格为[10848]元 ,购买凭证齐全。然而,购买后没过几天,我就发现这两款手机在贵店均出现了降价情况 。苹果17 pro 256G目前售价为[8689]元,苹果17 pro 512G目前售价为[10698]元。这意味着我购买的这两款手机在极短时间内分别产生了[差价金额200]元和[差价金额200]元的差价,这让我难以接受。 在消费过程中,我作为消费者有权利期望所购买的商品在合理时间内保持价格相对稳定。如此短时间内大幅度的降价,不仅损害了我的经济利益,也让我对贵店的价格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障产生了质疑 。 我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我在贵店购买商品,理应享受合理的价格保护 。 基于以上事实和法律依据,我强烈要求贵店按照行业惯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原则,对我购买的这两款手机进行差价补偿 。补偿金额应为我购买价格与当前价格之间的差额,共计[400]元。 希望贵店能在接到本投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我取得联系,并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我的联系电话是[183****8384],电子邮箱是[zhou**********zhou@126.com] 。若贵店未能及时、妥善处理我的投诉,我将不得不考虑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进行进一步投诉,甚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 期待贵店能重视我的投诉,尽快解决问题,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处理中 山姆强制激活且拒退差价被投诉
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品激活政策不透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在销售大疆POCKET 3定制套装时,并未明确告知需现场拆机激活的要求。这种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属于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强制激活不合理 商家要求现场激活的做法缺乏合理性,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决定是否立即激活产品,而不应被强迫进行特定操作(全程由山姆工作人员查封激活
)本人系山姆付费会员,现就近期在贵店购买大疆3产品遭遇降价却不予退换的问题进行投诉,具体情况如下: 1. 购买情况:本人于2025年9月13日在绍兴山姆会员店(线下门店)购买大疆3产品,实付金额3519元,商品于当日取货。购买时,线下门店柜员要求必须当场拆封激活方可带走,本人按要求完成激活操作。 2. 降价与沟通情况:2025年10月9日,本人发现大疆官方同步下调该产品价格,贵店售价降至2819元,与本人购买价相差660元。此时间距本人收货仅25天,本人多次联系贵店客服,提出退货退款或退还差价的诉求,但客服以"商品已拆封激活"为由拒绝处理,且明确表示贵店无保价服务。 3.投诉理由: 要求商品"保持出售时原状、配件齐全"即可退换。本人购买的产品无质量问题,配件完整,仅因贵店要求激活导致无法满足"未激活"条件,该责任不应由消费者承担。且大疆部分手持摄影设备本身支持激活试用,以此为由拒绝退货不合理。 售后标准双重化:据本人了解,京东、天猫等平台购买同款产品,在降价后均可办理退货或退差价,贵店作为授权销售渠道,却执行差异化售后政策,严重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会员权益未获保障:本人支付会员费购买商品,本应享受更优质的服务,却遭遇"降价背刺"且申诉无门,会员权益形同虚设。 本人认为,贵店以"激活"为由拒绝在30天时效内办理退换,且不提供差价补偿的行为,已违反对消费者的服务承诺,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现提出明确诉求:请贵店立即为本人办理退货退款,或退还660元差价,京东,淘宝,大疆官网都是30天无理由
处理中 山姆门店涉嫌以次充好,商品存在脏污及疑似二手
8.10号在山姆门店购买飞利浦电动牙刷,付款后发现有一侧胶带明显打开过,售后退款后,重新返回卖场挑选,发现门店内所有外盒均有打开过
痕迹,挑到一个看起来像没打开过的重新购买,回家拆开后,发现牙刷体和牙刷头外盒上都有明显脏污。综上所诉,我有理由怀疑,山姆超市,内部有以二手冒充正品或者有拆盒调换商品行为,或者监管不力。1.是否别人退货商品,山姆针对退货商品不做检查和监管,有使用过商品直接销售,造成传染性疾病传染;2.是否有人调换所有商品,将正品更换成假货或者二手商品;3.在第一次退货时就对售后人员询问为何门店卖的全是拆过的,工作人员并不做回复,我在等待了40分钟左右后仅退款处理;电动牙刷都有此情况,是否代表其他商品也有这种情况,希望监管部门认真严查,保证消费者权益
基本诉求:希望门店重视整改,政府加强管控,目前看来我和门店反馈他们并没有重视,以二手产品充正品销售存在欺诈
已完结
山姆会员商店食品霉变引发肠胃不适
我于2025年3月在长沙市雨花区山姆超市购买有机板栗仁,生产日期为2025年3月,保质期为12月,现6月在使用时发现食品发生霉变,后续食品继续腐败霉变生蛆,本人出现2天肠胃不舒服现象,与超市沟通无果,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
已完结
山姆会员店销售问题商品且售后处理不当
被投诉人名称:重庆渝北山姆会员店 投诉日期:2025.6.23 投诉内容: 平台工作人员: 您好! 我于2025年6月20日在重庆渝北山姆会员店购买了船冻阿根廷大红虾价格139.9元,当天准备烹饪时,竟在虾体内发现一只不明虫子,虫子尸体缠绕在虾上面。这让我感到极度震惊和恶心!!! 我尝试联系山姆在线客服,留言要求商家及时联系我,但两天过去也没人联系。于是我开车20公里把问题产品带到门店,个别管理人员态度傲慢,得知情况后,两位管理人员私下交流,最后推出一个工作人员来跟我解释,后续管理人员没再出面。 他们私下讨论后,拒绝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退一赔十的处理,只愿意退换货,再赔付货物同等价值的产品。我是山姆的卓越会员,年费680元/年,山姆此次的处理方式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我要求商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对我进行退一赔十的赔偿,给消费者一个交代,同时对相关产品进行严格检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特向贵平台投诉,请求协助解决此问题。希望贵平台能够重视我的投诉,对商家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其给予我合理的赔偿。 以下是我购买产品的相关凭证及发现虫子的照片等证据,请查收。 此致,顺祝商祺。
已完结
山姆购买榴莲变质无法退货
2025.10.18号在下线天津山姆会员商店(天津梅江店)线下购买商品榴莲,返回秦皇岛,19号打开时候已经酸了,联系客服退货退款,山姆平台不支持异地取货,我自己在顺丰下单榴莲送回,顺丰不接收除月结客户外的邮寄榴莲,山姆上面也有写生鲜不需要寄回,我点售后无人受理,可以接受视频销毁后退款。
已退款
山姆会员店购买大疆Pocket3要求退差价
我于2025年9月24日在重庆渝北山姆会员店用3159元购买了一台大疆pocket3 ,现在商品降价到2859元,还不足三十天,要求退差价!
已完结
山姆超市食品现虫子 要求赔偿
2025年10月3日,本人在中山山姆超市线下购买白松露鸡腿鸡汤面一盒,89.9元。2025年10月5日,本人在食用过程中发现商品中有异物,面汤里飘着一只虫子。在检查食物包装过程中,发现商品包装上标注保质期到2026年2月25日。在未过保质期的情况下,出现了异物,品质有严重问题,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发生此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门店要求按法律赔偿,门店态度强硬,表示食品已打开,虫子来源无法证明,经请示领导只能退货退款外加120元优惠券处理。该态度令人担忧,收取高达260元会员费,在山姆超市购买食品的消费者权益却无法得到保障,只要食品打开,山姆就可以不认。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作为消费者,本人有权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诉求是退还购买金额,并且支付1000元赔偿金。
已完结
山姆会员店商品损毁配送服务问题
我于2025年9月30日在嘉兴山姆会员商店购买澳洲花青橙3kg、真不二足浴包25g*30包、北京同仁堂西洋参60g,极速达送到损毁严重,全部被水浸泡损坏。没有得到山姆会员费对应享有的服务。侵害了本人的公平交易权,求偿权。我的诉求是:于2025年10月1日上门送货赔偿全新的、日期新鲜的商品,并且由门店真诚道歉。
已退款
购买燕窝粥后商品降价要求退差价
2025年9月27号买的燕窝粥,当时售价269.9元,现在看2025年9月29日就已降价,售价229.9元,直降40元,要求退差价
已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