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奔驰4S店违规克扣养车无忧PLUS退款
一、投诉问题:青岛中升之星奔驰 4S 店违规克扣养车无忧 PLUS 服务退款,要求按合同标准足额退还剩余费用
二、申请退款时间:2026年4月21日
三、事发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 788 号(青岛中升之星奔驰 4S 店)
四、涉及企业及详细信息:
主体一:青岛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办理业务门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MA3U1PRK9G
法定代表人:李远华
备注:中升集团奔驰授权 4S 店,为本次服务销售、办理退款的线下门店。
主体二:易惠(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提供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8MA06CL0L75
法定代表人:李远华
备注:该企业为本次《三大件养车无忧 PLUS》服务凭证出具方、服务运营主体,授权中升GO*台代收款。
五、事件详细描述
本人于2023年9月23日在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788号青岛中升之星奔驰 4S 店,为本人奔驰C260L车辆购买三大件养车无忧PLUS服务套餐,套餐费用14186 元,当场全额支付。
根据双方签署的《三大件养车无忧 PLUS 服务凭证》约定:延保服务生效时间:2024年4月25日,截止至2027年4月24日。
退费规则明确:若申请退此项服务,如延保未生效则收取10%服务费,余下服务费退还;若延保已生效则按生效日期及实际使用情况收取相应服务费,余下服务费退还;若延保已经发生理赔,则不能申请退此项服务。
本人于2026年4月提出主张,在此延保生效后,服务期间未发生任何三大件延保理赔,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退款条件,对方应足额退还且不得收取服务费。
本人于2026年4月21日正式向门店提出退款申请,门店于2026年6月初完成内部审批,最终告知仅退还2815 元。按照服务期限3年计算,还剩余1年服务未使用,合理应退款金额约4728.66元(141****4728.66元)。该门店在无合同依据、未出示详细扣费明细的前提下,大幅克扣退款金额,差额将*2000元,严重违反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人多次与门店沟通,要求对方出具详细扣费清单、解释扣费依据,门店均无法给出合理解释,拒不按合同标准足额退款。
六、投诉诉求
要求足额退还合理剩余款项(合计4728.66元),督促涉事门店规范服务收费及退费流程,杜绝违规克扣消费者费用的行为。
投诉编号:101559619
投诉对象

梅赛德斯-奔驰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4800元
投诉问题
#服务费用
#未履行合同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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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
1)销售方:东莞溢华奔驰4S店(东莞市莞太路231号)
2)维修方:宜昌恒信巨星奔驰4S店
3)品牌方: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正文):
本人于2024年6月27日在东莞莞太路231号溢华奔驰4S店购买一台奔驰C260L(VIN:LE4AG4CB1PL273617
车牌:粤S02R3F),目前仍在3年整车质保期内,仅行驶14000公里,仅做过1次保养(厂家赠送3次保养,只用1次)。
2026年____月____日,车辆突然无法挂挡、无法启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拨打奔驰售后电话后,拖车至宜昌恒信巨星4S店检测,诊断为变速箱模块(变速箱电脑)故障,需更换变速箱电脑模块。
自进店维修至今已十几天,4S店告知全国无此配件、无法确定到货时间,车辆一直停放无法使用,严重影响正常出行。
本人核心质疑:
1. 新车仅14000公里、正常保养、无事故无涉水,出现变速箱核心部件故障,属于严重质量缺陷,怀疑出厂批次存在质量问题/设计缺陷。
2. 厂家及经销商配件备货严重不足、供应链管理混乱,导致质保期内故障车无限期等待,严重违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3. 销售方承诺赠送3次保养,本人仅用1次,现因厂家质量问题导致长期无法用车,应补偿车主权益。
法律依据:
•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质保期内质量问题,5天以上必须提供代步车或交通补贴;不得无故拖延维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保证商品质量,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应赔偿。
本人明确诉求(4条):
1. 书面答复质量原因:厂家/4S书面说明14000公里变速箱模块损坏原因,是否属于批次质量问题/出厂缺陷。
2. 限时维修+明确到货时间:7日内给出变速箱电脑模块准确到货日期并承诺完工时间;现在已超过五天时间,每日提供200元交通补贴
3. 补偿保养权益:因厂家质量问题导致长期无法用车,申请厂家额外赠送3次全国通用基础保,全国门店通用。
4. 延长质保:本次变速箱故障维修更换后,整车质保延长1年/2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并书面盖章确认。
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解,督促奔驰厂家及4S店履行质保义务、保障消费者权益,限期回复并落实以上诉求。
投诉人:颜芙蓉
电话:188****1035
日期:
已维修
奔驰纯电车三大安全系统同时失效致撞柱事故
2026 年 5 月 4 日早,本人父亲驾驶车辆在上海市小区地下车库正常起步,当时道路状况为干燥环氧路面,车库照明充足,视线良好。
本人父亲正常进入驾驶座位轻踩油门,行驶半米后车辆突然停下,驾驶人遂继续轻踩油门,车辆却突然加速冲撞前方固定立柱,驾驶人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并同时转动方向盘试图避让,但车辆突发以下三项关键安全系统同时失效的严重故障:
1.主动制动辅助系统(防碰撞系统)完全未触发:车辆未发出任何视觉、听觉碰撞预警提示,也未进行任何主动制动干预,系统完全失效。
2.制动系统失灵:驾驶人全力踩下制动踏板,踏板无明显阻力,车辆未产生有效制动效果(包括再生制动和液压制动均未介入),车速未明显下降。
3.电子转向系统锁* / 无法转动:在制动的同时,方向盘突然变得异常沉重,完全无法转动,无法进行任何避让操作。
由于上述纯电车型核心电控安全系统同时失效,驾驶人无法采取任何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导致车辆直接撞击前方立柱,造成车辆车头严重损毁,全车多个安全气囊弹出。本次事故造成车上两名老年乘客不同程度轻伤,已前往医院检查治疗,产生相应医疗费用。
事故发生后,车辆已被拖至*安保险保全停车场停放,本人全程保留了车辆原始状态,未进行任何维修、拆解或改动。经保险公司初步定损,车辆已达到全损标准,将按照全险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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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奔驰授权4S店倒闭致轮胎套餐无法兑现
投诉对象
北京运通星驰奔驰汽车服务公司、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投诉问题
不履行自己做出的承诺、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售后服务问题
纠纷经过
本人于2023年4月22日,在北京运通星驰奔驰汽车服务公司(以下简称“运通星驰”)购买了一套原厂汽车轮胎套餐,共计支付1843元。该套餐是作为车辆售后服务的一部分,由该4S店提供。
然而,*期该4S店突然关闭,导致我已付费购买的轮胎套餐服务完全无法兑现,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直接侵害。
在4S店倒闭后,我立即联系了梅赛德斯-奔驰官方厂家客服,希望其作为品牌方能够协调解决或提供解决方案。但厂家方面相互推诿,至今未给予任何实质性回复,其不作为的态度进一步加剧了我的困扰。
为了解决此事,我已多次致电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反映,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我认为,北京运通星驰在收取费用后未能提供服务便停止经营,已构成违约。同时,梅赛德斯-奔驰作为授权品牌方,对其授权经销商负有监管责任,在经销商出现问题时未能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现恳请12315*台介入调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投诉诉求
- 退赔所有费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