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释
易新法律发送虚假司法短信恐吓催收
收到号码10*********37(易新法律)发送的短信,编造冻结令、批量执行等虚假司法内容进行恐吓催收,还诱导回复指令,频繁骚扰正常生活。要求对方立即停止发送此类信息,关停违规端口。
投诉编号:101559178
投诉对象

广州易新法律
近30天投诉解决率77%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
#服务问题
#骚扰
投诉进度
相关投诉推荐
广州易新法律爆力催收骚扰恐吓
爆力催收,给家人发短信威胁恐吓,给本人发短信威胁恐吓,以经严重影响个人以及家人的正常生活
已解释
广州易新法律涉嫌暴力催收
【易新法律】康健。消费欠款已严重逾期提交线上举证,将对:甘肃省礼县盐官镇新合村五组089号核查,做好应诉准备,还款可终止流程,还款撤案回Y,拒收请回复R
+ 短信 2 T
已解释
广州易新法律暴力催收并威胁上门
易新法律于2026年6月17日9时54分对我进行暴力催收 威胁上门爆我具体地址 对我进行骚扰暴力恐吓
已解释
广州易新法律乱发催收短信骚扰无关第三人
本人完全不认识短信内提及的欠款人,既不是借款人、也不是担保人、紧急联系人。你们广州易新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持续向无关第三人发送催收短信,已经侵犯我的生活安宁,违反《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
请立刻在系统删除我的手机号,永久停止一切短信、电话骚扰。若后续再收到任何催收信息,我会携带全部证据向12321、12315、市场监管局、派出所同步投诉举报,追究你们侵权责任。
已解释
广州易新法律违规催收及信息泄露投诉
本人收到广州易新法律咨询有限 公司(简称“易新法律”)以10681069号码发送的催收 短信及电话骚扰,存在以下严重违规违法情形:1.爆 通讯录、骚扰无关第三人:未经本人授权,非法获取 并联系本人亲友、同事,泄露本人债务信息,严重违 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23条及《互联网金融逾期 债务催收自律公约》第B3、18条。2.恐吓威胁、虚假宣 传:短信内容包含“冻结账户/资产保全/起诉/上门/上 报征信”等虚假威胁,冒充律师事务所、公检法名义 发送不实法律文书,涉嫌诈*与敲诈勒索。3.隐瞒主 体、无资质催收:易新法律为法律咨询公司,非律师 事务所,无执业资质,无权代理诉讼、发律师函;催 收时不披露委托方、债权来源,涉嫌非法催收。4.高 频骚扰、影响正常生活:不分昼夜拨打本人及亲友电 话、发送恐吓短信,严重干扰工作与生活秩序。诉 求:1.立即停止一切对本人及亲友的骚扰、催收、恐 吓行为;2.立即删除本人及亲友的所有个人信息,不 得再次获取、使用;3.就违规行为向本人书面道歉并 作出合理解释;4.对易新法律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 处、处罚并公示。
已解释
广州易新法律爆通讯录违法催收
易新法律以1068,1069等号码开头的短信,向本人朋友等通讯录联系人发送本人逾期信息,严重影响日常生活,而短信内容仅有[易新法律]作为抬头,没有留存可以进行沟通的联系方式!1、在官网查询类似投诉,该公司已经发生多起收集逾期当事人通讯录信息、向当事人以外的无关人员发送逾期情况的违法行为!2、该公司不表明自己受哪个*台委托催收,涉嫌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条、第23条规定;3、该公司实施的爆通讯录行为,涉嫌违反《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第13条债务催收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得骚扰无关人员。《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第18条催收人员不得向债务人外的其他人员透露债务人负债逾期、违约等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情形除外。现严肃投诉该公司涉嫌使用违法催收手段,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爆通讯录等违法催收手段!
已解释
广州易新法律违规催收骚扰无关第三方
本人手机号已实名使用十余年,与欠款人胡爽素不相识、无借贷无担保,该公司违规向无关第三方发送恐吓催收短信,频繁骚扰正常生活,要求立即删除本机号码信息、永久停止发送此类短信,否则将向工信部与公安继续举报。
已解释
易新法律明知诈*受害人仍违规催收骚扰
姓名:温包勇
身份证号:362227*********359
联系电话:157****7405
居住地址:深圳宝安石岩
二、被投诉方信息
催收方名称:易新法律(广州易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易新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委托方(贷款*台):上海即分期贷款公司(待确认,以借款合同为准)
三、核心事实
(一)本人系诈*案受害人,警方已刑事立案
本人于2025年12月12日遭遇电信网络诈*,损失惨重。本人已于案发后第一时间向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报案。经公安机关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已正式出具《立案告知书》(案件编号:A44******************13,部级统一案码:AJBM-55K5KGSBJHZ,见附件)。本人系该诈*案的被害人,案件目前仍在侦办中。
(二)因诈*导致贷款逾期
上述诈*案件直接导致本人资金链断裂,名下相关贷款出现逾期。本人并非恶意拖欠,实属被*后无力偿还,且已把钱给培训机构代理还款2万+且已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三)第三方催收持续违规骚扰
自2026年4月1日起,被投诉方“易新法律”在明知或应知本人系诈*案受害人的情况下,仍多次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催收骚扰,具体违规行为包括:
1. 威胁上门并联系村干部:发送短信声称将“安排专员前往户籍地,由村干部带路进行访问核实情况”,企图借助公权力或基层组织实施心理施压;
2. 违规联系家属:短信中明确提及本人家属姓名(李美兰、何英),声称将“通知家属”,在能联系到本人且本人未失联的前提下,违规向第三人透露债务信息;
3. 频繁骚扰:多次发送威胁性短信,已严重影响本人及家属的正常生活与工作。
四、违规分析
违规类型 依据 具体说明
违规联系无关第三方 《贷后催收风控指引》 本人未失联,催收方不得联系村干部、家属等第三人
泄露个人债务隐私 《个人信息保护法》《催收自律公约》第十三条 向无关第三方披露本人负债信息,侵犯隐私权
骚扰无关人员 《催收自律公约》第十七条 频繁发送威胁短信,干扰正常生活
对受害人二次伤害 行业基本准则 明知本人系诈*案被害人(警方已立案),仍施加精神压力
五、本人诉求
1. 责令“易新法律”及关联方立即停止对本人及家属(李美兰、何英)的一切骚扰、恐吓行为;
2. 要求催收方删除本人及家属全部个人信息,不得联系村干部等任何无关第三方;
3
已解释
广州易新法律违规催收骚扰用户
长期向无关第三方发送债务催收、资产保全冻结恐吓类短信,频繁骚扰正常生活,涉嫌违规催收、泄露他人负债隐私,请立即关停该短信通道、停止对本机号推送所有催收信息。
已解释
广州易新法律违规催收并威胁恐吓
易新法律不断发催收信息给我,威胁恐吓下,又没有说明是哪个*台欠款。希望能帮我查询到这个哪个公司的催收,谢谢!
已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