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款
古茗奶茶中发现苍蝇,要求赔偿
奶茶喝差不多完咬到苍蝇,把我恶心坏了心里极大阴影,要求商家和*台以一赔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投诉编号:101340696
投诉对象

古茗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200元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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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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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核实情况,本人使用另一个从未在该店消费过的账号进行尝试,发现可以正常浏览菜单并下单。由此可以断定,本人原先的账号被该商家单方面列入了“禁止下单”名单,即被“拉黑”。
在整个过程中,本人并未有任何违规操作或不当言行。商家的这种行为剥夺了消费者公*交易的权利,属于无正当理由的限制服务。
发现问题后,本人于【4月12日】通过美团App内客服渠道进行申诉,但客服 转人工后无法解决问题、表示无权干涉商家行为等 未能给出任何有效解决方案,存在不作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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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茗门店店长违法克扣员工工资
我是原广东城市理工学院古茗门店的员工苏芷琪,现就门店店长违法克扣我劳动报酬一事,向总部正式投诉。
一、事件经过
1. 我于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18日在该门店工作,实际工作时长为:第一天全天 + 第二天正常工作时间的七个小时。
2. 因个人原因,我在第二天提前3小时离岗,并已提前向店长发送信息告知,尽到了必要的告知义务。我明确表示,同意店长对未到岗的后半段时间按旷工处理,不要求该部分工资。
3. 店长却以“我离岗导致其他员工顶班加班”为由,拒绝结算我已实际工作时长的全部工资,并要求从我的工资中扣除顶班员工的加班费,同时以工服问题作为要挟。
二、店长行为的违法性
1. 克扣已工作时长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必须足额支付对应报酬,店长无权以任何理由克扣我已工作1.5天的工资。
2. 转嫁用工成本:顶岗员工的加班费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用工成本,依法应由门店(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店长将此费用转嫁给我,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
3. 混淆管理问题:我已提前告知离岗,店长未及时查看属于门店管理疏漏,不能以此加重我的责任;工服清洗属于合理管理要求,不能作为克扣工资的筹码。
三、我的诉求
1. 请总部督促该门店店长,立即足额结算我已实际工作1.5天的劳动报酬,不得扣除任何无依据的“加班费”或其他费用。
2. 请总部对该门店店长的违法用工行为进行调查与纠正,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 请总部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我书面回复,告知处理进展。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