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其它
微店退货半月未退款且失联
在店里买的衣服,回来之后不合适,退回之后半个月,一直不退款,消息不回电话空号
投诉编号:101237823
投诉对象

微店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99元
投诉问题
#不予退款
#联系不到客服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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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微店退款纠纷
5月22号我收到了在微店购买的棉花娃娃,但经过拍照对比发现该娃娃严重货不对板:五官比例不一样,眼睛颜色有色差,瑕疵很多。 找了原本娃娃的实物图也是大相径庭,我找到了微店贩卖该娃娃的原店主进行核对后,确认其就是盗版娃娃。在我发起了追评后,当天下午再搜索该盗版店铺名称,已经搜不到了,疑似卷钱跑路。 由于第一天一直无法申请售后,5月23号早上能发起售后了,我就点了售后,要求退货退款,下午三点左右该商家就用要起诉我这种话来威胁恐吓我。 待商家拒绝退款后,我发起了投诉,开始了举证。商家口口声声说自己贩卖的产品是正版,却始终不提供正版授权和营业执照这些证据来证明自己是正版;却要求我作为消费者出具鉴定证明,并扬言要去法院起诉我。 这么多证据指明是盗版的,而商家在举证过程中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自己的产品是正版的情况下,微店却判我证据不足,要求我继续等待商家举证。但最新的举证商家也并没有出示证明是正版的材料,只是发了一张截图。依旧是本末倒置要求我出示鉴定证明。 我作为消费者,我的合法权益被微店以及无良商家损害,我要求退货退款的请求等了将*半个月,一直没有出一个公正的结果。
已解释
微店售卖假货,拒绝退款退货
我于2024年4月27日在ASU环球美妆购买一瓶100毫升赫莲娜黑绷带面霜,一瓶娇兰帝皇双管精华,一瓶娇韵诗牛奶美白水,一瓶娇韵诗牛奶美白乳液,出现仿品,赫莲娜黑绷带是仿品,娇韵诗牛奶美白水乳是仿品,该店铺真假货混卖,现卖家不承认售卖假货,且经查该店铺营业执照为个人经营,经营地址与发货地址不一,我要求卖家提供正品证据,进货渠道,卖家一味推脱,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的诉求是退货退款,退货地址需要与发货地址一致,避免卖家给假地址以未收到货为由拒绝退款
已完结
微店拒绝发货虚拟退款,消费者要求三倍赔偿
我于2024年5月3日晚在微店“黄老师的袋子”购买商品“糯米净+麻薯刷+石小净”,商家有货、虚拟发货,单方面申请退款拒不发货,把商品下架后删除链接。我们试图与她进行协商沟通,但是拒绝回复所有人的信息,我们尝试在微店、微信、小红书等可以联系到她的地方与她联系,但她都拒绝沟通,态度恶劣,全部都是已读不回的状态。明明有更好的解决方案,可以协商,可以给消费者退差价,但是现在在明明有货的情况下拒绝发货、拒绝协商,只单方面关闭订单!我们消费者协商一致要求其发货或按照规定进行三倍赔偿!
已完结
微店拒绝符合七天无理由规则的退款
我2024年4月4日在微店买包,我出差到家到货之后仅仅拆除了手柄上的泡沫纸包装就退回了。因为手柄是水钻的 我会附图,我不拆除怎么看质量如何?商家是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商家,并且我完全符合微店*台的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完好细则,商家从头到尾没有说包没有任何损坏情况只说我拆除了手柄包装就不能退货,同样我会附图。商家拒绝退款并且*台包庇商家 拒绝退货退款。并且我退货走的是商家京东快递,4月16号商家签收之后商家没有拒收而是签收了快递又在不告知消费者的前提下擅自直接发顺丰给我,请问这是合理的吗?我一直追问微店客服他们含糊其辞不正面回答。我的诉求就是1.退货退款2.让*台解释为什么我在符合七天无理由规则和商品完好规则的情况下能够判定商家可以不退款?3.商家在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 不拒收快递且私自发回给消费者是否合理? 所有证据我都保留了并且附上谢谢
已完结
微店拒绝退款且无货,侵犯消费者权益
本人于2024年4月1日通过微店 App在KPOP-SHOP店铺购买了两本价值312元的明星专辑,将*一个月仍未发货,*台即将自动确认收款,遂于2024年4月25日申请退款被拒绝,而后通过12315微信小程序进行投诉,并告知商家,仍被商家拒绝退款商品目前处于下架状态并未备货,货品为根据下单量从韩国仓库代购进货,非找韩国代工厂制作销售,即并非定制产品。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如果没有发货,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而对于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消费者在商品未发货时当然更有权利要求退款。所以该商家拒绝的行为已严重侵犯本人的合法权益,本人要求立刻退回全部货款。
已完结
微店*台匡威联名鞋退货退款纠纷
2026年4月6日通过微店*台购买了匡威1970s川久保玲CDGxCons PLAY 联名帆布鞋高帮低帮板鞋后续出现退货退款纠纷
收款方全称:c家潮流站
企业有效联系方式:188****5005
最后诉求:退货退款
已退款
微店商家逾期未发货且拒退全款
2026年4月15日通过微店*台购买了一件标注现货的T恤,商家三天没有发货,我在别的店铺购买的衣服发货了,于是这件衣服我想要退款但是商家告知未发货的详单退款需要承担15元手续费,拒绝给我退全款。店家未按约定及时发货,并且拒绝退款,侵犯消费者权益
微店订单号:84***********99
退款编号:144115*********763
收款方:旧子Jiuzi 电话:190****5319
微店*台电话:4000-862-867
最后诉求:该店铺给我退全款,并且*台需要整顿此类违规行为
已退款
微店商家虚假发货拒不退款
本人于2026年4月13日在微店*台商家「阿泽高货」购买商品,订单号:84***********68,支付金额88元,商品为高版本网红QQ糖同款阿迪立领夹克。
该商家存在严重虚假发货、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1. 商家在*台录入圆通快递单号YT88*********59,虚假标注2026年4月13日已揽收、已发货;
2. 经本人向圆通速递官方客服(95554)及泉州晋江龙湖镇秀山分部快递网点核实,该单号仅为商家虚假录入物流信息,无实际包裹交付,快递网点未真实揽收、未收到货物,属于典型的虚假发货、恶意欺诈;
3. 本人多次与商家沟通退款事宜,商家拒不处理、拖延敷衍,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
1. 责令商家立即向本人全额退款88元;
2. 依法对商家虚假发货、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 督促微店*台履行监管责任,对该商家进行处罚,并保障消费者退款权益。
本人已完整留存订单截图、物流信息、圆通官方及网点核实记录、与商家沟通记录等全部证据,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谢谢。
已退款
微店商家售假欺诈且拖延退款
投诉事由:微店*台商家「Jiuzl 旧子」销售假冒Stone Island(石头岛)商品、亲口承认正品构成消费欺诈,签收退货后恶意拖延退款,*台监管不力。
事实与经过:
本人于2026年4月在微店*台(运营主体: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店铺「Jiuzl 旧子」购买商品,订单号:84***********32,实付金额64.90元(含5元运费)。
1. 商家售假欺诈,铁证确凿
商家商品标题标注「石头岛基础款」「可扫码三标齐」,吊牌完全仿造Stone Island正品Certilogo防伪标,刻意误导消费者。本人向商家明确询问“这件石头岛是不是正品”,商家亲口回复“是”“嗯嗯”,以59.9元的低价销售仿冒商品,谎称正品,已构成消费欺诈,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2. 商家恶意拖延退款,违反售后法规
本人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后,已按要求将商品寄回,物流信息明确显示商家于2026年4月12日签收退货包裹。但商家以“按顺序拆包”“凌晨处理”等无理借口恶意拖延退款,拒不履行售后义务,违反《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的规定。
3. *台监管缺位,未履行保障义务
本人多次联系微店*台客服申请介入,但*台未及时履行监管责任,纵容商家售假、拖延退款,导致本人合法权益持续受损,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3.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投诉诉求:
1. 责令商家立即向本人全额退还货款64.90元;
2.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责令商家向本人支付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赔付);
3. 查处商家销售假冒Stone Island商品、消费欺诈的违法行为,责令微店*台对商家进行封店处罚、下架全部违规商品;
4. 责令微店*台履行监管责任,加强
已退款
微店商家违规收定金及虚假发货
本人在2026年1月3日在微店*台购买 “坏世界研究院” 店内的商品 “ 【大四】不笑衍定金页面” 付款金额230元。订单编号 : 83***********08,本商品全款450元,但收取金额23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定金金额不得超过商品总价20%,本商品合法定金上限为90元,商家违规收取230元,超出法定上限140元,该部分依法不产生定金效力,属于多收款项,必须退还。 商家在收取定金后,未按约定真实发货,仅以“无需物流”的方式发货并完成订单,属于虚假发货、根本违约与消费欺诈,侵害消费者权益。其商家还在群里承诺过可申请退款,但一而再拒绝退款。 现本人诉求 1.依法退还超额定金140元;2.因商家虚假发货、未履行发货义务,退还已支付的全部定金。
已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