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中关村银行贷款年化利率超标且合同不符
我于2024年1月28日在58同城里的58好借申请了4笔贷款,分别是3500元.2800元.3500.元1200元资方为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止到2024年3月4日我已结清贷款,本金加利息加担保服务费以及咨询服务费共还款13125.82元,总利息(含担保加咨询服务费)为1559.24元,综合年化利率约等于34.25.%,远超*规定的总利息综合年化利率,而我的借款合同上签的综合费率为16.44%,与实际不符,这是否符合*规定,
投诉编号:101232156
投诉对象

北京中关村银行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559.24元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
#未履行合同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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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买的房子,在该公司做了二压贷款,由于疫情倒至门店生意经营困难,店都快倒闭了,房贷更是还不起,希望该公司人员不要三天两头再上门店来催收,影响大,更直接影响营业,可以电话联系,如果我们实在还不上,该拍卖房子就拍卖,不要来门店影响,断了我们最后的活路,
已解释
中关村银行贷款年化35.47%超LPR4倍违法
2025年4月 借款,适用 LPR 4倍 上限 。
- 2025年4月1年期LPR≈3.1%,4倍≈12.4%。
- 35.47% ≫ 12.4%:- 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 已还的超额利息,可以要求退还/抵扣本金
- “签了合同就有效”不适用违法高息条款
本人2025-04-18在实懿贷借款41500元,12期:前11期每期4168.97元,第12期4015.21元。IRR计算真实年化35.47%,远超2025年4月LPR4倍(12.4%)。客服称35.47%合法合规,属虚假解释、误导消费者。诉求:1.认定利率违法;2.退还多付超额利息;3.剩余2期按合法利率(12.4%)重新计算并减免。
按最高法民间借贷规定,年化超LPR4倍(12.4%)部分无效。我IRR算出35.47%,已还10期多付利息要求退还/抵扣本金,剩余还款按12.4%重新核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利率超 LPR4倍 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
- 《民法典》第680条:禁止高利放贷,利率不得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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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