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便荔卡包暴力催收及未及时响应投诉
本人因为2026.4.10日还款日资金周转不开,联系专线客服并未得到响应,4.11上午开始短信威胁,本人有还款意向就是周转没到位,已经如实向客服反应,并未得到回复,相反开始进行曝通讯录等偏威胁言论,本人主观意识有还款意向,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处理,希望客服可以及时跟进停催,回款第一时间会进行还款
投诉编号:101196088
投诉对象

便荔卡包-北京自牧云创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6650元
投诉问题
#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暴力催收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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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荔卡包APP-北京自牧云创科技有限公司捆绑销售三无耳机并虚假宣传
“我在该公司旗下的便荔卡包app*台购买iPhone 16 Pro时被捆绑销售了乐外LW03三无耳机,商家误导我以为是苹果耳机,实际耳机无法使用。按2025年10月市场价,手机仅值7199元,耳机仅值20元,我实际支付了10759元,要求退还多收的3540元及分期利息844.52元,合计4384.52元。另请立即停止违规暴力催收,回归友好协商模式上。 大家可以到“信访局”网站和拨打010-123 45北京民生热线投诉,投诉:北京自牧云创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富路69号院46号楼1至4层101一层54。
处理中 我投诉便荔卡包(运营方:北京自牧云创科技有限公司)涉暴力催收、乱收费及价格欺诈
1. 运营方:北京自牧云创科技有限公司(便荔卡包运营主体) 2. 资方:鹰潭信江广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 担保方:陕西昊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人系便荔卡包购物额度分期业务实名用户,累计办理7笔分期业务(3笔已结清,4笔还款至湖北消费金融、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账户)。该业务以“额度发放-羊小咩*台消费-资方放款-担保方承保”形成闭环运营,贵方作为业务发起、资金提供、担保保障的共同参与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第五百二十一条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应对业务全流程的合规性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现因贵方协同或放任多项严重侵权行为,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给本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持续性精神损害,特致函提出合法诉求。贵方累计收取13000元“综合服务费”,全程未通过书面协议、*台显著弹窗、人工明确告知等法定形式,明示费用分项构成(如担保费、服务费等)、收费标准(本金比例/固定金额)及合法依据(监管规定/合同条款编号);且未提供单独服务协议及正规增值税发票,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条规定的“故意隐瞒重要交易信息”,导致本人在不知情情况下承担不合理负担,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交易权。本人通过*台购买的黄金等商品,标价显著高于同期同品牌、同规格产品市场公允价(附同期线下门店报价单、电商*台比价截图为证);叠加分期利息、13000元隐形服务费后,总支出较商品实际价值溢价超30%,符合《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的欺诈情形,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公*交易原则。贵方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通过短信发送“上门追责”“曝光单位欠款”等威胁、侮辱内容(附短信截图为证),构成《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禁止的“暴力催收”;未经本人同意非法获取手机通讯录,实施“爆通讯录”骚扰亲友同事,泄露欠款金额、身份信息等隐私。 1. 立即终止所有暴力催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威胁/侮辱/诽谤短信、拨打恶意催收电话、短信轰炸等,不得对本人及第三方实施任何骚扰; 2. 永久屏蔽本人第三方紧急联系人 3.实施停催6个月 4.退还13000元不合理综合服务费 5.提供借款合同以及还款明细发票。 网上了解,到“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和“信访局”公众号投诉,投诉他们:北京自牧云创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富路69号院46号楼1至4层101一层54。
已完结
羊小咩商城-便荔卡包-深圳瀚华小额贷款黄金分期涉嫌乱收费
25年12.19日在羊小咩商城购买黄金工艺品16g。金额22465元 分期6期 每期还款3939-4010元 6期还完共计23938元 不合理 商场黄金价格高的离谱 在分6期这样下来变相高利贷。如果不协商处理好,我将到“*信访局”微信公众号和拨打0755-123 45民生热线投诉你们,投诉对象:深圳瀚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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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便荔卡包共22笔借款 最*有三笔消费借款(分期金额分别为11316.92元、182****5623.66元,均分6期),当前逾期后*台进行骚扰式催收,且综合成本含利息、服务费等年化超24%,部分费用未明示,属违规收费。 依据《催收自律公约》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规定》,现诉求:1. 立即停止违规催收,后续仅通过*台官方在线客服沟通;2. 核查三笔借款综合费用,退还年化超24%的超额款项。 相关借款凭证、还款计划截图、催收记录均已留存。如果不协商处理好,我将到“*信访局”微信公众号投诉你们,投诉对象:深圳瀚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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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荔卡包(深圳瀚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催收骚扰及推诿服务问题
我在便利卡包有欠款6000多,已经逾期,但在逾期以前多次跟*台商联系但在逾期以前,多次跟*台协商联系,因为我患有红斑狼疮,前个月复发了,所有*台都逾期了希望*台能给我点时间我也但在逾期前,多次跟*台协商联系,因为我患有红斑狼疮,前个月复发了,所有*台都逾期了,希望*台能给我点时间,我也承诺了半年后等我身体恢复一点一次全部还清,,但是嗯,*台让我加了企业微信企业微信说帮我反馈果是反馈给但是嗯,*台让我加了企业微信,企业微信说把我反馈,结果是反馈给了催收,我又打电话*台给我停催了五天,第五天以后催收又给我发信息威胁恐吓说要人事故但是嗯,*台让我加了企业微信,企业微信说把我反馈,结果是反馈给了催收,我又打电话*台给我停催了五天,第五天以后催收又给我发信息,威胁恐吓我,说要联系我的亲朋好友,这不是把我往绝路上逼吗。,前几天他们也是这样威胁我的,然后我也开始投诉,投诉了以后他们就给我停催了五天就这样循环这前几天他们也是这样威胁我的,然后我也开始投诉,投诉了以后他们就给我停催了五天,就这样循环着,也不是一个办法我有强大的还款意愿只是希望前几天他们也是这样威胁我的,然后我也开始投诉,投诉了以后他们就给我停催了五天,就这样循环着,也不是一个办法,我有强大的还款意愿,只是希望他们给我一点时间而已,况且我也拿出病历及各种单据,*台不予理睬,催收推*台*台推催收就这样*台不予理睬,催收推*台。*台推催收,就这样互相推诿着没有人出来正正的帮我*台不予理睬,催收推*台。*台推催收,就这样互相推诿着,没有人出来真正的帮我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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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荔卡包单方面推翻协商还款协议
本人于[2026年4月10号]在便荔卡包*台办理借款后,因还款安排需求,主动联系*台客服(热线400-002-0061)协商最低还款事宜,全程通话均有录音留存:
1. 首次协商达成一致:本人与*台客服沟通后,客服明确为本人申请并开通了金额为1127.28元的最低还款权限,本人明确同意该方案,客服告知可通过账单最低还款入口操作还款,且该权限为客服协助特殊申请,要求本人尽快操作。
2. *台恶意变卦、阻碍还款:在本人按协商方案准备还款时,*台后续客服(同热线400-002-0061)以“未看到对应记录”“权限不足”为由,单方面推翻此前已达成的最低还款约定,拒绝履行已承诺的还款方案,甚至提出2254.55元的完全不合理的最低还款金额,与此前协商结果严重不符。
3. *台内部管理混乱,恶意刁难用户:本人明确告知*台“已在11点半与客服沟通协商好最低还款方案”,但*台客服以无内部记录为由,拒绝执行已达成的协议,且重复出现“权限不足”“无记录”等推诿话术,本质是*台内部流程混乱、管理失职,恶意阻碍用户正常还款,意图逼迫用户全额还款或产生逾期,涉嫌违规催收与恶意违约。
投诉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台与本人协商一致达成的最低还款协议合法有效,单方面变卦属于严重违约。
2.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助贷*台不得恶意阻碍用户正常还款,不得通过设置障碍逼迫用户逾期,不得违规催收。
3.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金融机构应当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公*交易权,不得作出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单方面变更已达成的服务约定。
投诉诉求
1. 立即履行已达成的还款协议:要求便荔卡包*台严格执行此前协商一致的1127.28元最低还款方案,为本人开通对应还款入口,保障本人正常还款权利,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推诿、变卦。
2. 赔偿相关损失:要求*台就此次恶意变卦、阻碍还款的行为,向本人书面道歉,并赔偿因*台违约导致的潜在逾期风险、时间成本等相关损失。
3. 全面整改内部管理问题:要求*台彻查此次事件中内部流程混乱、客服承诺不兑现、恶意刁难用户的问题,完善内部沟通与记录机制,杜绝此类违约行为再次发生。
4. 依法依规处理:要求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已协商还款
便荔卡包未发货却收退货服务费
我于2026年4月7日在*台买了一个3克的黄金饰品,截止2026年4月8日都只是还没揽收的状态,她们只发了单号并没有发货,我要退货告诉我要支付百分之2的服务费,因为已经发货了我需要支付,我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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