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老庙黄金隐瞒材质克重误导换货
被投诉方信息
企业名称: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872W
经营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伊犁路北侧老庙黄金(友好时代广场店)
投诉事实
本人于2019年11月在上述门店,用旧足金饰品同克重换货为Au750(18K金)手链;后于2021年1月再次在该店同价换货为Au750(18K金)项链。
两次换货过程中,商家均未主动告知:
1. 所换商品为Au750(18K金,非足金999)材质;
2. 商品实际克重;
3. 一口价计价与按克计价的本质区别;
4. 同价换货会导致克重减少、实际黄金价值缩水。
经本人称重核算,2021年1月所换Au750项链标价3816元,实际仅4.1克,折算克价约930元/克。经查证,2021年1月老庙足金999零售价约460-503元/克,Au750(18K金)正常市场零售价仅340-380元/克,足以说明这件Au750饰品克价严重虚高,远高于当时足金和18K金的市场合理价格。
结合记忆,2019年所换Au750手链克重明显重于2021年所换项链,商家在两次换货中均刻意隐瞒关键信息,利用消费者对黄金材质、计价规则的信息不对称,误导消费,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交易权,且违反了黄金饰品规范销售。
虽商品标签标注Au750,但本人购买时并不了解材质区别,商家未尽到充分提示、解释、告知义务,属于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消费。现诉求商家妥善处理,给予换货或退还不合理差价。
投诉诉求
1. 要求商家按购买日金价等价更换为足金999饰品。
2.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令商家规范销售行为。
证据清单
• 商品及标签照片
• 称重记录
• 2020-2025年国内黄金价格走势,。
投诉编号:101078433
投诉对象

老庙黄金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3816元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
#虚假宣传
#乱收费
投诉进度
相关投诉推荐
老庙黄金黄金手链断裂且拒退款
我于2025年12月22日在江苏省无锡市海岸城一楼的老庙黄金购买4g的黄金手链,克价1108元,工费600元,支付总价5032元。购买后一周手链断裂,返回商家维修后第二天又断裂,产品存在工艺重量问题,要求退款,商家不予,后协商可以更换同克数其他黄金产品,到店后商家要求如果更换同克数其他黄金产品,还需额外再支付工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要求退款。
已完结
东莞市东纵路208号万达广场一楼苏宁易购老庙黄金店价格欺诈投诉
我于2026年1月15日晚在东莞市东纵路208号万达广场一楼苏宁易购老庙黄金店购买了一款黄金戒指价值1788元,虽然是“一口价”,期间我有问导购这款戒指的克重,她并未告知,由于信息不透明,导致我购买了这款戒指,于今日看到戒指内圈显示0.55g克重,相当于3250.9元/克,涉及价格欺诈。 诉求:1、要求全额退款退货,或者退差788元。
已完结
湖北荆门市东宝区中天街路49号一楼一号商铺老庙黄金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10月24号星期五下午七点左右在荆门市东宝区中天街路49号一楼一号商铺老庙黄金买纯金项链,导购给我拿了一条项链(吊坠加单独项链)带着两个标签去称重3.几克。导购说除去吊牌差不多3g。我朋友问是不是纯金?导购说是的。我付完钱直接让我在单子上面签名字,也没有看明细。 购买完出店铺走了几百米,导购给我打电话让回去拿质保单,拿到后我直接放袋子里了,回到家一看实际克数和店里讲的不一样,只有吊坠是纯金且0.72g,金750项链1.09g并不是纯金。 且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购买时,导购一直说自己没开单,给优惠。诱导消费且不说清楚克重及非纯金的项链。 周五回来发现不对及时和导购沟通,周六也在沟通至今未果,沟通中导购颠倒黑白。 诉求:退货退款
已退款
我投诉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万达广场老庙黄金兑换不公及拒开发票
2025年十月十一日当日事件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万达广场老庙黄金日 起因 当天上午男朋友拿黄金项链43克重 一克换一克 兑换了11.72的项链 剩余克重以每克900元给的转账现金 回到家我下班,发现男朋友有被忽悠,在一个也没有发票,收据, 当天下午过去选择兑换大克重手链 25.26克商家减去上午项链11.72克重其余的让我按市场销售价1183元每克卖给我的 我又付款 14849+1107元 当天没有配戴。直接兑换,也没有要求退款。退黄金。也没有过夜黄金涨价了让他按贵的退给我这种无理要求。只是单纯的按当日店铺一克换一克。 我的诉求。把13.54按900一克换给我。把上午收的钱退给他们 如果不可以。就把43克黄金退给我 商家 售前不说明售后规则,这种霸王条款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购物的售后权益。 还有未主动开具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是直接让我签字,没有给我看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但是商家并未主动。严重损害了*权益 明显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已像12315投诉没有结果 希望得到重视。
已完结
老庙黄金武汉市王家湾摩尔城店谎报克重诱导消费且拒绝退货退款
简述:老庙黄金(武汉市王家湾摩尔城店)谎报克重,诱导消费,不承认自己说的话,恶意删除监控导致我举证困难,退回还要收20%折旧费,我不愿意 诉求:要求商家退货退款,钱款原路返回 具体情况:4.8号我在老庙黄金购买黄金项链,商家称有5-6g于是我才购买,20天之后我去逛街无意在别人家店称了一下发现只有3.81g,我才意识到我被欺诈了,去找商家理论,商家在我报警之前把监控删除了,只剩下七天之内的监控,商家恶意删除监控导致我举证困难,商家谎报克重,售卖时故意折叠标签隐藏克重买了之后也不给我标签 质保单上都没有显示克数 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我要的是对商品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商家告诉我商品有5-6g,还删监控不承认其行为,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的明是明明白白的明不是遮遮掩掩不清不楚。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我与商家协商她总是转移话题说她们产品没有质量问题,我说她们有质量问题了吗?关键是她们谎报克重诱导消费 这已经是欺诈了 我要求商家立刻给我退货退款,但是商家以我佩戴了20天为理由要收取我20%的折旧费,请问凭什么?要不是她诱导消费我能买吗?我能戴吗?
已完结
老庙黄金宝山店诱导消费、霸王条款拒退
本人5月5日在该店购买一口价黄金对戒,总重3.86克,实付7833元。5月6日到店协商退货退款未果,又被引导加价603元换款,总重4.27g,实付8436元。5月7日发现与官网同款价格差距很大,协商退货退款未果。本人全程明确要求购买按克重黄金,店员刻意诱导至一口价区域,付款时多次询问工费,店员模糊谎报仅一千多元,刻意模糊真实工费,购买前未口头、书面告知换款仅限一口价商品,事后以“已售不退”霸王条款拒绝退货、拒绝更换按克黄金。且门店同款商品线上老庙官网售价远低于门店,收取超高不合理溢价,涉嫌诱导消费、隐瞒关键信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违规设置霸王条款。
且根据发票信息披露该实体店,在12315查不到这家店工商信息。作为连锁品牌门店,涉嫌无照经营、套牌使用品牌、非法运营,请贵局核查其营业执照、品牌授权,依法查处。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20条、第26条,《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
诉求:1. 全额退货退款8436元;2.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门店违规行为。
已更换
老庙黄金扬州吾悦店隐瞒克重及换款规则
我在扬州吾悦广场老庙店(江苏省扬州市)于5月6日21:19购买一口价黄金项链,花费5661元。购买时店员未告知克重、折算方式及换款规则,仅强调工艺好。付款后发现被坑,要求换按克计价款,被以‘账已走完’拒绝,还要求加4000多元换原价7000的款。这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知情权)、第26条(格式条款无效),以及《价格法》第13条(明码标价)。我的诉求:换成同价值按克计价项链,或按实际克重等价置换,拒绝不合理加价。
已解释
老庙黄金K金按黄金价计费涉嫌乱收费
我在2026年3月17号买了4.41克K金黄金。但是它算我黄金价给我,我当时觉得没多想,回来一算觉得不对,而且我买的时候也没有还多少钱
已完结
老庙黄金隐瞒银价误导消费
我在店内购买银镯时,明确询问当日银价,店员未如实告知真实市场银价,仅告知商品91元/克,刻意隐瞒关键价格信息,对我构成消费误导。
已退款
老庙黄金黄山店银饰溢价高且无纯银证明
我于2026年3月25日下午3点于黄山市百大名品中心购买了一对宝宝银饰手镯 由于他溢价过高 90、91元每克 我现在的需求就是要求退款 退货 我购买银饰 他并没有给我任何的纯银证明 甚至在未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摘掉吊牌卡片 不仅过多高于市场价格 而且未经过消费者允许 我现在的需求就是要求全额退款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