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美团民宿虚假房源致无法入住
我本人于2025年4月21日,通过被告运营的“美团民宿”*台预订了位于重庆南岸区洋世达花园1区1号金山支路18号1单元6层401 6层 6-401的民宿房屋,并支付房款共计人民币204.00元,订单号为:49***************72。
原告抵达后发现,该民宿*台信息虚假,导致原告无法正常入住,但此前已经和*台客服确认过房源为可以正常入住。原告认为,被告作为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台,负有对房源真实性的法定审核义务,但因被告未尽到严格的审核与管理责任,致使原告遭遇虚假房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1. 判令被告退还原告消费款人民币204.00元(含房费、服务费等);
2. 判令被告未尽审核义务,构成消费欺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假一赔三)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612.00元;
投诉编号:100992443
投诉对象

天津榛美旅宿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204元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虚假宣传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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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违约:无法提供约定房源,单方面。缩短入住期限,美团强制完成订单并扣款。
2. 欺诈:挂出不可入住房源,实际无法履约,诱导换房
3. 侵权:骚扰威胁、非法闯入房间、入住并不打扫的房间。*夺钥匙,危害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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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民宿卫生不达标且客服处理不当
投诉诉求:
要求美团民宿*台(天津榛美旅宿旅游有限公司)就其未尽审核义务、处理投诉不当、为不合规商家提供*台服务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并督促商家全额退款。
我于2026年2月20日通过美团民宿*台预订了民宿(订单号:50***************45)。入住时发现以下严重问题:
卫生安全严重不达标:房间有明显入住痕迹,未被清洁,被套上留有前任住客的血迹。该情况属于重大卫生安全隐患,已严重威胁到我的人身健康安全。
人身安全受威胁:就卫生问题与房东沟通,要求更换房间或更换被芯时,房东态度恶劣,拒绝合理要求,并有意露出满手臂纹身,结合当时已产生的冲突,使我感到强烈的人身安全威胁,无奈之下选择放弃入住。
*台审核不严且推卸责任:
我通过美团*台预订并支付款项,*台未对入驻商家的房源卫生状况和服务质量进行有效审核,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关于*台核验经营者信息的规定。
事后向美团民宿投诉,其客服处理方式极其不公:先是仅提供300元补偿(我未接受),后又以“不能确定血迹是新的还是旧的”、“血迹可能是漂*没洗干净”等荒谬理由为商家开脱,作为消费者,我购买的是“干净、无菌、可直接使用”的住宿服务,无论血迹是新的还是旧的,无论是否经过洗涤,只要出现在提供给消费者的床单上,就是严重的卫生不合格,是房东的失职,与血迹来源或洗涤过程无关。公然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应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商品/服务的原则。
核心诉求:
我并未实际入住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间,且因商家原因导致无法实现住宿目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有权要求全额退款。美团*台作为电子商务*台,其言论和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现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责令商家及*台退还全部款项。
投诉诉求:
要求美团民宿*台(天津榛美旅宿旅游有限公司)就其未尽审核义务、处理投诉不当、为不合规商家提供*台服务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并督促商家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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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向*台提出依据《消保法》退一赔三的现金赔偿要求。但美团客服始终以“商家不同意赔付”为借口,拒绝履行法定赔偿义务,仅提供900元民宿红包,拒绝现金赔偿。*台这种推诿行为,是在逃避自身的先行赔付责任,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美团作为电子商务*台经营者,未依法承担对消费者的赔偿责任,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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