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周大福诱导消费并拒绝退货
2026年1月13号。我在烟台市芝罘区的大悦城里头买的周大福的一根20克的一根金条。当时是遇到了他们店长,还有一个店员,他们就是两个人围着我就开始介绍。然后我们现在多么的优惠,我们的价格比大盘的价格性价比高。现在大盘价格已经涨了很多很多了,就开始在我这儿就好像洗脑一样的一个劲儿的说。我当时在店里头就感觉是脑子懵懵的,就是然后我付款的时候,他们我都没有那么多钱,因为是信用卡付款。当时我信用卡付款的时候呃,我已经没有那么多钱,我说没有那么多钱就算了。然后他们就让我打开了那个支付宝的那个花呗,他们说支付宝花呗你就用就行,没有问题啊。用完了之后呃回头你再还就行。花呗是特别好用的一个呃一一个像像信用卡一样的东西,就开始让我弄花呗,他们用我的手机上后帮我去申请的花呗,嗯,然后去又刷的我的花呗里的钱,呃,刷的信用卡的钱。然后当时跟我一通的说说的我脑袋懵懵的,嗯,然后完事之后我就买了,而且那个花呗也是他们帮我去开的。我说我不会弄这点点什么呀,这个他们帮我去点这点,那然后开通的。然后开通之后。我现在就是脑子好像清醒了,我现在就是要求他们给我我退货,他们给我退款就可以。然后我就记得当时他们跟我说的是1029元1克。然后后来我现在算回家算了算我这个钱,他们是按1200多块钱给我算的。这个单克的一个价格,就是整体上我多花了好几千块钱。我不清楚他们到到底当时在在给我说些什么,就是说嗯说的我整个的脑袋里头是空白的,是那种感觉,就是花了钱,然后买这东西就回去了。我现在买完了三天,我现在跟他们那卖我那个黄金的那个服务员,我跟他要求我说的,你那个退我钱,然后他就不搭理我了,然后微信上也一直不回复我。
投诉编号:100367070
投诉对象

周大福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25069.5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
#经济纠纷
#乱收费
投诉进度
相关投诉推荐
周大福恒隆广场店涉嫌虚假宣传一口价黄金实际金重
在2025年3月11号下午三四点左右 在天津市和*区恒隆广场二楼周大福店铺内购买足金项链 花费18800元,现场告知我们金重11.25g,购买后于保卡上仔细查看才发现11.25克是总质量,包括了玉髓、钻石、珐琅彩等重量。商铺系统里明明有具体金重,但隐瞒不告知,导致我在不知晓实际金重的情况下,以约1700+元/克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虽重量差别不大,但用文字游戏诱导消费者误解实际购买的金重为事实。诉求是退全款。
已退款
我投诉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万达广场周大福珠宝专营店购买的故宫系列转运珠质量问题
我于2024年8月4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万达广场周大福珠宝专营店购买故宫系列转运珠。全程正常配戴,但现饰品碎裂掉落的质量问题。反应门店说由于是空心无法修复,并不予退换。只能用胶布粘一下。或者选择增值服务(克重换克重款)当时该款为一口价2180元后来查看重量仅1.46克。严重超过了克重金价的定价!销售当时未告知该款饰品的重量 有意遮挡吊牌,未履行消费者知情权。对于这个方案我不满意 。现在我需要退款退货以维护我做为消费者的权益。
已完结
在京东周大福购买黄金京东收到货迟迟不退钱
本投诉人于2024年3月15日在京东*台周大福自营旗舰店购买一款黄金手链金额7202元,商品于3月17日签收,后佩戴不合适并选择退货!和京东一日的沟通商品同意退货了(商家明确告知商品在签收之日两天起商品不合适可以选择退货退款或者换货)*台多次为难。最终于18日退货了。商品在19日京东并收到了。2月23日仓库并收到了,最终已经10多天,迟迟不退钱。问就是在检测商品需要7-15天退。售后单也迟迟没有更新,中间每一个环节都极其浪费我的时间和精力!催了又催等了又等。目前是用白条支付,白条马上需要还款,京东钱迟迟不退。商品早已送到工厂了,问就是15天,退款之路遥遥无期!诉求退款!目前一直给我在拖,拖了又拖。商家是签收之日算起,*台说送到工厂检测之日算起!说法不一,强行拖着不退!
已退款
投诉京东商城退款纠纷
2024年1月22日,在京东商城自营店购买了:周大福新年礼物萌宠SOINLOVE黄金小金龙小奶龙转运珠吊坠 VR1201,支付金额为:575.04元,2024年2月4日,发现该商品降价为449.08元,联系京东补偿差价,京东以黄金为特殊商品为理由拒绝补偿差价。
已退款
投诉京东周大福旗舰店黄金项链缺斤少两
本人于2023年10月24号在京东周大福旗舰店购买了黄金项链一条7.35克,金额为3721.45元,克价是506.32,10月26号收到马上开箱称了反复称了几次项链实际只有7.2克,少了1.5克,等于1.5×506.32=应退还我759.48元,项链外包装盒标写7.35克,所以,卖家的外包装标注克重与实物严重不符,我马上立刻拍照反馈给商家要求退还我少克重金额759.48元,但商家强横霸无理傲慢的态度回答说我们不可能少克重的,我又反馈给京东客服,京东客服叫我提交证据售后会处理退款,我马上提交售后,商家马上无理由拒绝售后拒绝退少克重的钱,我又马上再次找京东客服,京东客服帮我提交了纠纷单处理退款,但商家也一直不回应不处理不退款,发了句推荐责任狡辩的话,说他家绝不会少发克重,商家的行为已严重违反*消委法,严重损害了顾客的利益,让本人感到非常愤怒,我又再次找了京东客服,客服有回答我说会介入处理,但至今毫无结果,此事已影响了本人的工作,浪费本人很多时间跟精力,影响本人心情导致血压升高,京东客服进展非常缓慢,现本人请求消委*台要求京东周大福旗舰店立刻马上退还少克重759.48元,此事证明周大福在指黑为白完全是狡辩是极其恶劣的不负责的态度,铁定事实证据证明商家就是少克重,没什么好说的,商家商品出现问题,态度傲慢强横无理由直接拒绝售后,据绝认错,拒绝退还客户的少克重金额,态度傲慢,欺行霸市,店大欺客,无视*消费法规,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商家行为已损害我作为消费者权益,希望消费保*台秉公处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马上催促京东周大福旗舰店立刻退还我少克重金额759.48元,
已完结
周大福抖音旗舰店发货空包投诉
我于2026年4月1号在抖音周大福官方旗舰店购买了爆闪碎金锁包黄金吊坠(订单编号12***********04 )4月2号顺丰快递小哥放至家门口(快速运单号SF02*********50),4月2号早下班回到家予签收,打开外包装盒胶布封条看不出异样,打开快递盒发现只有周大福的首饰盒➕包装袋,由于第一次在周大福网上购定,并不知道到还有有锦袋或者灰色弹力膜盒包装饰品(询问客服得知)快递包装里面也并没有出现购买的饰品,请商家和顺丰快递核查核实并给予解决和答复。
已解释
周大福龙城广场店终身维修拒付运费
2024年在线下周大福实体店(龙城广场店)买的首饰,前几天手链不小心断了,今天去维修,竟然说让顾客承担运费,因为需要寄回公司,对此我有几点疑问:1.当时在购买时明确告知我们是终身免费维修的,并未告知有运费的问题,这是否触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2.首饰为金属制品,并且买来就是戴的,肯定会有断掉的风险,又不是人为故意弄断的,询问自己付运费的原因,竟然说是我自己弄断的,就必须让我自己承担,那我请问首饰是卖的,既然卖出肯定就有风险,终身免费维修是幌子吗?3.项链断掉说是门店修不了,需要寄回公司就会有运费,那这不应该就是你们内部的事,和消费者有什么关系,为啥要让*ao费者买单
已解释
周大福红绳饰品购后降价拒退差价
26/2/27,购买一口价商品1280元红绳饰品,2/28签收。今3/1发现该一口价商品9折优惠,仅差1天。该商品含金克重0.35g,现国际金价1156元/g,一口价商品非按克计算,店铺告知不能退差,无法接受,要求退差128元
已退款
周大福盘锦万达店一口价黄金涉嫌欺诈及拒开发票
你好、2026.2.16下午3点多,我在周大福辽宁省盘锦市万达广场店购买两件一口价商品,购买当天商家未给到我商品价签和发票,付款后只展示了小程序的电子质保单,当天回去查看吊坠高达2300元每克!是当天黄金克价的两倍之多,该行为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另外,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该一口价黄金不符合公*交易的规定。 综上,商家违反了明码标价的规定,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 2、该交易商家并未向我开具正规发票。该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商家及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的规定。 3、首饰有做工问题 该手镯只有两个固定扣,佩戴后因手链边缘比较锋利,与手腕处皮肤产生摩擦,产生刺痒感, 4、该商品销售后第四天我就提出退货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有权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一权利适用于非定制、非鲜活易腐、非数字化商品(如下载或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以及非报纸、期刊类商品。该商品为高价一口价商品,并不属于定制或者其他不适用七天无理由规则的特征商品。 5、卖家声称商品一旦售出不退不换,属于非法排除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没有法律效力。首先,商品购买时店内并没有悬挂任何标明本店商品不退不换的标识,卖家也并未对商品售后不退不换作出任何提示,也未向我本人作出任何关于退换货及售后的服务说明,甚至没有商品价签以及开具发票,也没有出示任何书面的售后说明;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国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商家所称不退不换属于不合理地单方面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减轻己方责任的格式条款,应当无效
已完结
周大福宝坻店未告知克重、拒开发票、店员失联态度恶劣
2026年2月12日通过微信在周大福(天津宝坻南关
大街珠宝二店)购买了一口价苹果珠,原价56800,72折后40896,在付款前,店员未通过微信告知货品重量,付款后我要求称重才告知克重
2月13日提出退换货需求,店员答复可换货,但只能换同等克数饰品并需要补工费4000+,拒绝此方案要求退款退货,店员告知可以向经理申请诉求,并表示2月13日晚经理会联系我,结果2月13日晚开始店员不回复微信,2月14日电话该店,接电话店员表示经理不在,你爱找谁找谁,皆有录音
现投诉此店未提前告知一口价克重诱导消费者消费,后也未开具发票,店员失联,接电话店员态度恶劣,要求退款退货。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