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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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中国人寿名义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本人于2025年11月29日,接到一名自称是“人寿保险”业务员的电话,对方以车辆保险续保为由添加了我的微信。在后续的整个推销过程中,该业务员从未告知其所属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关,且其提供的报价单、保单样式均与中国人寿的正规车险保单高度相似,使我误以为其是中国人寿的官方电销渠道。 当我对非官方支付*台及无法在“中国人寿”APP查询保单产生疑问时,对方以“这是电销专用渠道,官网上看不到”等话术进行解释和催促导致我在被误导的情况下,支付了人民币总计3143.67元。支付完成后,我发现承保公司实为“人寿财保(云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且保单在正规保险渠道无法查询。经致电中国人寿官方客服(95519)核实,确认此保单与中国人寿毫无关系。后经查询了解,该公司不具备保险业务经营资质,所售卖的“人寿财保机动车商业电子单机动车安全保障单”实为“安全统筹服务",并非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护的保险合同,其保障能力和理赔可靠性存在巨大风险。 综上所述,该公司及其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冒用知名保险企业名义使用易造成混淆的仿冒单据,已构成严重的消费欺诈与虚假宣传行为,严重侵害了我的知情权和财产权益投诉诉求: 责令被投诉方“人寿财保(云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全额退还我所支付的3143.67元费用,并对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证据材料(附后):与该业务员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支付于义乌市佐允科技有限公司的1969.76元的交易凭证截图,交易单号: 42************************50 ,商户单号: 20****29CCdkfj9k 支付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1170.00元的交易凭证截图, 订单号:20************************39 商家订单号:JZSK-WAP20************08(总计3143.67元);对方提供的仿冒报价单及“人寿财保机动车商业电子单机动车安全保障单”截图
投诉编号:100100334
投诉对象
人寿财保(云南)汽车服务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3143.67元
投诉问题
#退款不及时 #伪造合同 #虚假宣传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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