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7日在小维VIMAS购买一件碎花裙,并非本人签收!因本人最*出差没在收货地,8月6日回来后找到此快递,试穿了一下发现码数不合适,随即申请退款,积极协商,商家拒绝退款,超7天并非故意,且未超过15天保障权益,希望商家同意退货退款
我于8月16日下午7点27:54,在掌织玩具专营店被诈*分子私自购买了POPMAR金铲铲之战盲盒小小系列阿狸拉克丝两笔分开的订单单号为 33********67这笔订单,不是出自本人购买,账号被盗去刷很多单,导致侵害我本人的权益也侵害了我个人财产,所以我的控诉要求是必须全额退款,不接受商家协商!!!
我于2025年11月5日退一件衣服,商家已有污渍不退款,白色的衣服,我也没穿,是商家自己弄的,我要求退货退款
我于2024年5月23日在抖音阿迪达斯旗舰店购买了一双鞋799元,开始穿的时候鞋子磨脚,就一直没有穿,知道25年夏天试穿了朋友在天猫旗舰店购买的同款鞋子,发现鞋子的颜色,材质都不一样,我就和商家协商,商家以过了售后期为理由拒绝了我,我找到抖音官方客服,也以同样的理由拒绝了我,我要求退款并赔偿3倍
10月13日,我在抖音店铺“拉夏贝尔La Chapelle增睿女装专卖店”购买了一条裤子。收货时发现扣眼已被打开,但未在意。试穿效果不佳后,我于10月17日申请退货,并于10月21日将商品寄回商家。商家以扣眼被打开为由拒绝退款,我解释称收到货时扣眼已开,但商家未提供发货视频证明,仅表示需调取仓库记录。两天后,我再次催促商家提供视频并申请*台介入,商家仍未出示视频,且坚称扣眼系我打开。 10月26日,抖音客服短信通知因商家拒绝退款而无法支持我的诉求。次日,客服回电称商家已上传视频证明扣眼由我打开(图1),我强调视频无法证实商家发货时扣眼状态,并要求保留订单以便向其他*台投诉。客服表示会记录,但10月27日下午,该订单售后通道被关闭。 此时此刻我的问题仍未解决,1.商家要求的不影响二次销售的规定从何而来? 2.商家瑕疵发货 抖音客服为何不跟进核实? 3.顾客买裤子为何要录制开箱视频? 4.商家既然已调查了发货视频,为何不将视频发出? 5.商家一直上传的收到退货视频,为何能证明扣眼为顾客打开的? 我的要求:将发货视频发出;瑕疵商品退一赔三,道歉。
当前推销员说存全亠钱没说保险这是推销员*了到现在证据没给本人到后看我叫我儿子也交了1份开了证据是保险每人交了1年断交了每|份2万头丨份发到手机有信息保存着请帮助把这个保险退回来
我于2025年七月十号和十一号在抖音*台电商*台直播间英纳格旗舰店购买了两个英纳格手表,商家说手表膜撕了为由,拒绝退货退款,未履行七天无理由的责任。在与商家沟通时,商家态度还特别差!商家以撕膜不符合七天无理由拒绝退货退款,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商家没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我的诉求是商家给我这两个订单全额退款。(现在手表已经寄回给商家一个月了,还未得到任何事情处理的结果。)
-08-27 22:06:49 我于2025年6月11日在抖音*台直播间购买了一款【工厂直销】新款2024托特包斜挎手提链条包压花单肩包CK8377骑士黑的包商家表示预售15天 商家履行15天预售期限 并发货 但收到的货只有一只不值钱的小熊和一张纸条 当我找到商家理论时 才得知 商家并没有实物 并且材料都需要现买 什么都没有 但之后 抖音*台给我商家地址等信息 12315小程序并未找到此商家(抖音*台并未履行监管责任)抖音*台且拒绝按照*消费法退一赔三进行赔偿
我于2025年8月17日在淘宝商家(星曜科技直销)买了一块华为P40pro+原装原厂屏幕,订单编号:46***************39,金额为603元,买之前跟商家沟通保证原装原厂并且质保三年,商品页面介绍包运费,8月20日收到货后快递显示到付件24元,后联系商家诱导我先确认收货并在售后选择申请退运费24元,21日打开快递查看屏幕是假冒伪劣产品并非商家承诺的原装原厂,售后渠道也已经关闭无法申请7天无理由退换货。联系商家也一直不回复信息。本人投诉至淘宝*台,各种证据都上传了,客服处理结果是商家保证金不足,需等待30日至90日追缴,追缴周期太长本人无法接受,并且*台对我投诉的问题显示已处理完毕,我无法查看后续追缴进度。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淘宝规则及追缴的定义: 淘宝网处理卖家与消费者间的争议或投诉时,判定属于卖家责任的,可划扣卖家保证金用于消费者退款或赔付。若卖家保证金不足以划扣的,则淘宝网可视情形使用自有资金向消费者退款赔付,同时向卖家进行追缴。卖家未在规定期限内补足淘宝网垫付资金,或者卖家支付宝余额不足以补足的,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延长交易账期、限制参加营销活动、屏蔽店铺、监管账户、支付宝账户管控措施等。 经淘宝*台介入调查,客服虽认定退款成立,却以“商家保证金不足”为由拒不启动先行垫付机制,仅敷衍催缴保证金。此行为直接暴露淘宝*台三重失职: 1. 法定赔付责任逃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台在商家无法退款时必须承担连带责任。淘宝明知保证金不足却纵容商家经营,事后推诿责任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2. *台监管机制缺位:商家入驻时未严格审核保证金,经营期间放任资金漏洞,本质是将风险转嫁消费者。当侵权事实成立时,*台不启用资金池保障用户,监管职责完全失效。 3. 契约承诺失信:淘宝自身规则承诺“商家不履行售后时需先行赔付”,拒不执行该条款构成对用户信任的背弃,凸显*台失信本质。 本人诉求:因商家欺诈消费者,售卖假冒伪劣产品,我要求商家退一赔三,并且要求*台对于这种不良商家进行严重的处罚,确保商家存在侥幸心理继续坑害其他消费者。
我于2025年8月12日在拼多多电商*台购买鞋子,出现超时不发货虚假承诺的问题,侵害了我的权益,我的诉求是获取赔偿,惩罚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