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6月22日18:00猫眼实名制购买了井胧井迪郑州演唱会门票588。但是同一个身份证在大麦上也买成功了门票。买重复了门票。在买票成功十分钟内我就联系了猫眼申请退还重复购票的费用588。猫眼让我自行倒卖门票,引导我犯法。不给退款。霸王条款侵犯我合法权益。主办方在售卖平台上也没有明确写明重复购票的后果。我也不能变成两个人去大麦和猫眼两个位置。诉求猫眼的退款。 下图是猫眼和大麦实名制购票凭证。同一个人不同平台的购票信息。
我因妈妈生病要陪她复查 和演唱会时间冲突了,想要求退款,主办方不给我退款
2025年3月30日15点19分在 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旗下猫眼app购买一张主办方为美妙娱乐公司的井胧井迪「同一个起点的伙伴」2025 演唱会-北京站门票,双平台都买到了票,由于是强实名于是需要退掉一张票,多次联系投诉美妙娱乐,申请购票七天内多次申请退款,并说明退票理由。客服不予受理,拒绝退款。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猫眼平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488元。
本人于2025年4月12日在大麦网和猫眼实名制购买赵泳鑫5.1上海场演唱会门票两张,付款后发现和朋友在其他平台购买相同时间相同场次门票重复,于2025年4月12日下午15点联系大麦客服申请退款,客服以“该票不支持退票”不支持全额退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除非商品性质不宜退货。演唱会门票属于网购商品,应当接受七天无理由退款。另外商家虽然提前规则备注不支持退票,但门票为实名制购票,不应出现一个身份信息能多平台购买同一天同一场次门票情况,购票时没有提醒购票客户同场次其他平台已购票,有重复购买风险!因此此款项属于霸王条款,要求全额退票!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规范》的第三部分第4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因此,商家在售票APP上不设置消费者可以退票的权益是涉嫌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不予履行。
2023年8月17日在大麦网购买由美妙娱乐文化传播(广州)有限公司主办的张远嘉宾巡回演唱会厦门站的门票,因第二天公司要求我在9月1日去外地项目地出差3个月,因项目要求驻场,因故不能按时到演唱会现场,已向售票方说明不能到场的原因,售票方说他无权退票,不给予退票,现要求主办方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