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6月22日购买的火腿肠,23号拿的,一开始只是因为味道不对,咽下走的那一刻,火辣辣跟陶瓷似的,然后就难受,想呕吐,看了下评论区,这种情况不在少数,他们还在卖
多多买菜售卖便是腐败的东西拖延时间,不给退款也不处理,买的鸡肉是坏的,是收掉的也不处理,也不给退款
我在2025年6月13号买多多买菜平台购买得元气森林减糖柠檬茶,出现变质发霉瓶盖都被开封过,而且我要得柠檬味的货送的桃子味,侵害了食品安全法,我的诉求根据最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在食品安全法当中规定,如果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的话,那么厂家面临的赔偿金额最低为一千元。在一千元的基础之上,如果还给消费者带来了其他恶劣影响的话,消费者都是可以要求商家进行赔偿的。
我在6月17号下的单,买了一些生鲜,自提点明明标注冷冻冷藏,结果没给我冷藏不说,大热天的东西坏了还发臭我现在要申请退款,他们一直不给退
购买后自动退单,退款。够买到货后,显示货到自提点,可以提取,但实际2天了,依旧拿不到,给的理由是:货车太满,装不下,所以没送。找客服除了让我退款,就是说货在自提点,让我们去取,可是去了又取不到货
我6月1号买的好几件商品,其中一件商品已过期,孩子喝过放学回家告诉我肚子疼,不舒服,我找原因,到底是怎么了,最后是牛奶过期,不负责任的平台,以后再也不会在多多买菜买东西了,太没有责任心了。
我于2025年5月26日在多多买菜平台上购买了5箱泉阳泉矿泉水。当时的价格是20.99元,但是付款的时候变成了22.99元。而且生产日期标明的是2025年11月,存在着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情况。
本人于2025.05.24在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购平台“多多买菜”上购买了3份2.7斤~3.3斤/袋的大蒜,价格为15.97元,2025.05.25上午九点多,平台显示产品完成清点,提醒本人前往指定提货点取货。2025.05.26也就是今天,我父母去提货点提货,由于提货点改名并且换了招牌,找了很久才找到提货点。终于找到之后,提货点老板却告诉我们昨天根本没有送来大蒜,随后我向平台客服询问,客服才告知我可能是缺货了,我问客服为什么不告知购买者缺货,都没有得到合理的回复,最后给我退了款。但是从24号下单到26号取货,这三天时间,平台在发货前的配货动作中完全有机会告知消费者产品缺货,但都没有告知缺货,甚至到现在都没有下架这个产品。 我有理由是用低价引流让消费者给他完或购买率,平台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的要求是公司完善平台功能,显示缺货状态来告知购买者,并且给予本人三倍赔偿。
1、我于2025年5月25日在多多买菜平台上购买的。收纳箱。告知我退货没有该商品了,我于5月26日又重新拍了一单。,显示有该商品。2、我于5月25日在多多买菜平台上购买的。盼盼麦香鸡味两袋其中有一袋已经露气,
我5月19号在上面购买的鸡蛋,被人投诉,问什么叫无菌鸡蛋,需要出示相关的进货方资质,检验检疫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