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让我交了一万多元钱抽脂肪,因检查本人身体原因不能做,本人要求退款,医方说需要15个工作日或者更久。因这是医方单方面的要求我不接受,请及时退款。
7.14咨询双眼皮,交了订金,承诺不做可以退,现在家里人不同意做,富华拖拖拉拉不愿意退
我于 2024 年五月二十三号在新氧购买的超声炮项目,做完没有效果脸部过敏长痘,医院和新氧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项目效果和实际效果不符,医院和新氧多次搪塞消费者,问题没有解决,要求退款,道歉
投诉深圳富华医疗美容医院无任何正当理由拒绝退款 2023年12月20号,通过富华医院销售介绍,直接通过微信转账到富华医院账户7460元,并且没有开具任何收据、发票,也未和医院签订任何协议、合同。12月25日检查出来怀孕无法操作任何医疗项目,所以申请退款,经过多次和医院沟通,医院拒绝退款。经上所述,咨询律师1️⃣医院收款后未开具发票,存在偷税漏税违法行为;2️⃣医院无任何正当理由拒绝退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0月30日到现场核销一小时消费,消费期间未按商品界面说明,医生先面诊,皮肤测试,而是直接注射治疗。治疗后无效果,要求退款,商家拒绝表示退款需要到现场。12月12日在线上预约了5点现场办理协商退款,到了现场对方负责人张宁宁表示可以先让医生面诊确认补救方案,等了一个多小时,张宁宁继续表示医生都没有空,继续拖延浪费时间,拖延太累未能给出补救方案,要求退款,对方负责人张宁宁表示可以,并承诺帮忙处理退款,至今未收到退款,对方负责人也联系不上。且商品界面广告为淡化黑眼圈,实际治疗无效果后,对方改口变成治疗泪沟,涉嫌虚假广告,无效果不退款侵占消费者权益
10月30日消费,无效果,投诉后,对方要求一定要去现场,12月12日去到现场,对方负责人以多种理由搪塞要求在那等着,明明提前预约了处理时间,后在多次坚硬的坚持下同意第二天负责人帮处理退款,至今一周未收到退款,信息也不回复
10月20日在这做了熊猫针,订单广告淡化黑眼圈,细纹。术后一周并无任何改善,对方称一次肯定是看不到效果的,涉及虚假广告。后申请退款,对方要求一定要本人去现场才能退,12月12日去到现场,对方负责人说可以让医生看看怎么补救,等了一小时都是以医生没空叫继续等,后坚持还是退款后,对方负责人又以退款负责人下班了为由要求下次再去一次。多种理由推卸。多次坚持后,负责人说可以周三(12月13日)帮我打保证书他帮我办理。到现在未收到退款且信息不回
本人于*2年3月12号到深圳富华医疗美容医院咨询小腿祛疤项目,当场医院给我推荐了一个*0的三次治疗祛疤套餐,当天安排了他们医院的石**医生给我做的治疗,一个半月后也就是5月20日去做第二次治疗,回来后二天治疗处以及周边过敏,跟主治医生联系,让我药店自行买药涂摸,就是这样,导致过敏更严重,再联系医生,也是说来院消毒,我也去了,但是一直不好,伤口就一直持续到8月初过敏才慢慢好转,期间联系医生助理,助理告知我石医生要去进修半年,但实质情况是石显文医生已经从深圳富华医疗美容医院离职,后面安排另外一个医生陈医生会诊,陈医生只是简单的看了一下,说我的伤口现在不适合治疗,让我自行修养半年,我就同意修养半年。*3年1月我又联系陈医生告诉他,我现在的伤口比我没做治疗前还要大,甚至颜色更深,黑色素沉淀,严重影响我的日常生活,但是陈医生给我的答复还是自行修养。这根本就治不好了。*3年2月15日我就联系医院要退款,联系人让我去找她们医院售后退款,2月18日去医院协商退款事宜,客服告知要申请,只是然后填了一个诉求单子,告知我要2月20日周一处理,但是周一问的时候一直没有给到具体的答复,后面发信息也不回复,我就再去联系那个推荐套餐的顾问,她一直跟我说换项目,我跟她说我现在的诉求是退款,我不想再次让我的腿部受到伤害,退款的事情他们一直拖着,说他们不在我我这一点小钱,不在乎小钱,但是也拖着不退款啊,目前我只做了两次治疗,还剩一次套餐,但是我的伤口受到了二次伤害,还跟我说,就像买东西一样,买了就不要想着全退。图片是我现在的情况,一个女孩子腿上留这么大个疤,我心里真的很难受! 我想着这么大的医院也不至于不负责吧!深圳是一个包容性极强的城市,但是弱势群体也不应该任人宰割,我请求深圳消费者协会帮我投诉,请求退款,对我造成的伤害给到补偿,还本人合法权益。被投诉人: 深圳市富华医疗美容医院
所做的项目中,根本没有做,却收了那项款,多次找医院,工作人员,态度恶劣
本人在3月6号去深圳富华整形医院面诊 当时医院就叫我叫押金11940当时告诉我这个钱如果不做可以退还给我所以我就先交了押金后回家慎重考虑后决定不做,第二天打电话给她 她就一直让我等 等到至今一直也没个答复。我觉得违法消费者权益 我现在需要医院给我个解释然后把钱退还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