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7月9号团了一张美团去店里做闭口 到了主任就看我痘痘多就一阵推销 我说了我没钱就说让我办分期 我在做的时候就在我旁边推销 说什么不能办的话黑头就是送我的 能办的话再送我一瓶精华 然后用我手机办理分期 后面想要退卡 她就说要交各种费用 一个黑头夹收我198 一个脉冲298还有卡里的套盒我没用也强买强卖要让我付1000多
本人于2023年11月6日在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府前路的苗方清颜办了10次疗程卡,费用是1820元 办卡时 赠送了一瓶精华和一盒洗面奶,当时说的是赠送的,用了6次疗程没有任何效果 现在需要退掉4次的费用,美容院现在说要收取洗面奶98元和净颜原液368元,这个是我不能接受的,中间精华用完了,说要购买一瓶 不购买一瓶,不能继续做项目,强买强卖
我于2025年4月18日在苗方清颜遭受诱导贷款消费,本来是想体验一下30元的体验劵,但经过一番检测店方成功让我消费近300元做深度祛痘,在我脸部还在护理时进行推销诱导消费,为我推销了7200的年卡(包括优惠、向公司申请等话术),并拿过我的手机称帮我办理年卡,全程只让我录入人脸和话语,我当时正在做护理没想那么多,做完护理后,又说可以赠送价值2000➕的祛痘护理给我,我说可以改天做时还劝说我一次性做完等。后又向我赠送水精华洗面奶等无包装产品。期间我向店家询问不要给我弄贷款,我可以每次到店付款,询问录入人脸和“我不是学生”的话语是否是贷款,对方称不是只是公司需要提交的记录。后来我曾多次向店家询问在我手机上的操作,但店家没有做出明确答复含糊其辞,多次尝试后最后到店才得知是在悦己小程序为我办理了贷款,我也终于第一次看到自己的订单。就此我希望与店家取消分期付款,店家这样诱导顾客贷款消费并且向我隐瞒贷款订单和小程序的行为让我自身权益受到严重侵犯!并且店家未开具发票,而是通过小程序贷款的行为收费,存在偷税漏税的严重情节,后到店协调,店家对我十来天享受过的三次服务包含赠品和赠送的服务核算出大额的费用,妄图以此来威胁我不取消分期。我与店家协商无果。
您好我于2023年11月份,受苗方清颜两位店长和一位经理的诈*,购买了他们店内关于M22光子嫩肤的套餐,总价八千余元人民币。经后续调查,他们店内的机器是假冒伪劣产品,且机构并无医美操作仪器的营业执照,无医疗资格。擅自进行售卖虚假产品,并且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之下,非法在我的脸上进行非法行医。且在被发现后不同意退款,甚至要求我缴付更多费用。
我于2025年1月22日在河北省石家庄辛集市的苗方清颜实体店购买护肤品五件,实际使用后皮肤表现出极其不适应不舒服的情况,干痒并且大面积起疹子,原本也只是想买个洗面奶,店铺老板疯狂推荐以适合我为理由的护肤品给我,而且必须要整套使用,买到手之后也明显的看得出所谓的整套也是商家自己配置自己定义的组合,并不是套盒、套装不可拆的规格。拿到产品我想确认一下是否有我不能用的成分,又跟商家指出里面含有我过敏的不能用的成分,结果换来的是商家不友好的语言输出,正如介绍商品一副脸,拿到钱后变了脸。有聊天记录为证,没有好的作用和效果就算了,花了一千二百块钱受这样的罪再就是,315已经曝光过得消费陷阱,所谓的成套使用,协同作战,配套之类的都是销售手段,捆绑销售,没有任何科学依据。对于商家强行销售、不允许消费者有任何质疑的反馈的行为我特别不赞同,对于我明确强调不能用的成分强行让我用导致我的皮肤立竿见影的过敏出现状况的情况更是非常愤怒,为此,我要求将此次销售给我的午间护肤品对我进行全额退款退货。如不配合退款退货将进一步追究商家不良竞争的销售手段和对我造成的伤害进行索赔,如若商家态度依旧咄咄逼人,我要求对于商家销售的商品进行安全检测
店家通过低价引流吸引我过去做了几个项目,做完之后给我推销优惠套餐,1000元10次肩颈理疗或者面部护理送艾灸,我当时办理了套餐。后面陆陆续续给我推出优惠特价套餐,反复强调让我购买,说是不退不换,我分别购买了价值199(2024年1月4日),198(2024年5月7日)和299(2024年9月11日)的三张优惠卡,2024年6月16日去店里做了一个优惠套餐中的UBT项目,当时经理和老板给我一顿输出,我一直不想购买,但是老板一直给我洗脑,忽悠我办理了价值1980元的三次UBT项目并承诺我送一次,也就是1980元四次UBT项目。截至2025年1月15日,我共计在店里做过两次UBT项目,分别是2024.6.16第一次(算体验卡中的),2024.7.28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肩颈理疗和面部护理共计9次,其中又一次登记在特价卡中。现在我不想继续做相关的项目了,跟店家沟通申请退掉没有消费的部分,店家不同意。整个过程中我们没有签订合同,缴费之后店家也没有给我提供收据和发票,怀疑他们存在偷税漏税情况。特此投诉。
之前咨询过,说他们自己的产品很好让我放心。 于是在本年10月14号,去了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学府园10-3号门市苗方清颜做祛疣 进去后让我躺在床上说是帮我看看,然后拿出了一个小瓶和一根牙签就开始做了。快做完额头进来一名店员说是俩人给我一起做。我说行能快一点,紧接着对我说“一个50,你这太多了,得按部位收费 一个部位2980,按我两个部位算”(腹部和脸)然后我选择了先做脸,身子不做了。点完给我抹了白药粉来了一套商业模式,说“这药可好可贵了,一般不给别人用”。之后给我下了一个产品一共消费3378元。 回家第二天发现有她卖我的产品,是在另一家苗方购买的,退掉了398元 等待恢复…… 结痂掉了之后有好多印子,本想着恢复恢复就好了 然后联系那个做我脸的人,说是别人脸做都好了,就我特殊,让我去店里给我看看重新做还是怎么样的。没有去,做过的地方已经毁了,也不想去吵,只好找到第三方来解决此事 现在11月27号,这么久过去多数没祛干净有残留,留有多处印子,和红印子!!! 没有合同,发票,收据。只有消费截图和照片 要求店家退款2980元
我于2024/11/2在店内针清,被店员欺*强制拿我手机开通了分期贷款,并且这个贷款平台明令禁止学生申请,商家在明知我手机学生的情况下以这只是平台随机抽取的一段话诱导我录下视频,事后并没有给我任何合同以及开具相关票据发票;与此同时,商家在未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给我升级我的针清套餐并且并未告知价格;结束后又引导我随便签名。我请求商家取消我的分期贷款!
本人于2024年3月1日通过美团在安阳市苗方清颜祛痘•皮肤管理(福佳斯店)买了两个祛痘项目的次卡,并被美容师推销办理了10次祛痘项目,价格1990元,截止目前除了美团的两个次卡,一共消费五次项目,余下一半,且在办理时未签约任何合同,且未提前说明不能办理退款。本人认为,本人已将情况提前表明,美容院方向我推销时告知我,仅仅一次两次是无法解决我的长痘问题,不停向我推销10次的祛痘项目,且告知我因为我的痘痘闭口多,需要这个项目,但是实际情况是本人的长痘情况没有那么严重,也不需要通过10次,这都是美容师引诱推销我办理的。本人认为此情况存在忽悠行为,本人有权要求退费。
2024.5.23号下午一点半左右 我一个人去的苗方清颜(领事馆店)被推销了一套3.5万的项目 用我的手机操作贷款 没有明确说明情况 且强调在客户充分了解的前提下签订合同 没有提供发票偷税漏税 单品及套盒未经客户允许私自拆开 美容院价格不透明 涉嫌诱导消费而且夸大美容效果 欺诈消费者贷款 不消毒 卫生不合格 消防不合格 没有各种许可证 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强制贷款 强迫消费 限制人身自由 侵害了我的消费者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 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 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我的诉求是退还我所有没做项目的费用 以及赔偿三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