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日 必胜客客服补偿了一张披萨券 但是一直没有收到
2023年8月30日在平台因为买一送一下单了一份108元的披萨,赠送一个108元的披萨券,结果券邻近过期和过期后并没有收到商家任何电话,短信,微信提示。联系客服客服说赠品过期不予延期,是我没有规定时间内使用的原因。 《流动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奖品,赠品视同销售的商品”,购物券过期作废属于商家单方面行为,商家规定30天内消费完毕对于消费者来说,无疑是极大约束了其合理运用权益,券“过期作废”的规定缺失公平性,而且上面的兑换有效期是由商家决定,属典型的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我的要求是恢复我的赠品券或把之前的订单进行退款处理
从早上八点多就在反映问题,客服在无法处理问题的情况下以各种理由推脱解释,在我数十次反映问题后仅拨打了一通电话询问我问题是否处理完成,在我核实未处理完成后不再回应。目前订单已经超时无法使用
12月28日,必胜客有29.9元一个的双拼披萨,同时支付宝下单还能同享39-9的优惠券。然而下单的时候,39-9的券就是没法用,金额什么的都满足的。于是我电话必胜客客服,答应两个工作日给我答复,但是后续没有给我答复,后期我又多次致电,还是让我耐心等待,会主动回复我,事实上到现在也没人再主动联系我,给我解决方案
7月7日在购买必胜客app尊享卡购买页面看到“百盛会通吃卡”宣传,表面看起来和尊享卡权益一样,只是多了几个其他平台的权益,于是购买了“通吃卡”,随后在7.10购买餐品时很多尊享卡权益餐品无法享受5折,于是反映给客服,客服一直未予解释和解决,于是当天点餐时用掉了权益卡的其他餐品券。7.12再次点餐还是无法享受5折又联系客服,才告知通吃卡和尊享卡权益详情是不一样的,要退卡的话因为我7.10使用了券要扣钱,188的权益卡只能退79。必胜客app里没有显示任何“通吃卡”权益餐品,只有显示“凭尊享卡5折”餐品,权益卡购买页面的宣传又相似,这些都在误导消费者以为“通吃卡”和“尊享卡”权益一样。不退不换,那就在餐品上标注“凭通吃卡5折”字样让消费者清晰明了地知道“通吃卡”权益。
2个多月前买的会员卡,前几日突然,必须,要手机同意后,才能叫出我们的会员卡,才能使用我们的权益。凭什么?国家法律规定老百姓一定得同意“手机信息”被泄露给商家后,才能花钱消费吗?有这种规定吗?没有的话,请务必严惩这种恶意的“霸凌”行为
官方打着披萨买一送一,自己就是在必胜客APP下单,对赠送的那一份披萨选择了下一次使用,也就是在订单完成之后会发送赠送的这一份披萨优惠券打自己的账户当中也便下次使用。但是订单结束后自己的账户并会收到该优惠券 联系必胜客在线客服第一次告诉我2个工作日会发送到账户当中,但是三个工作日之后并无优惠券,再次联系客服,客服却说自己下的订单并不符合买一送一使用规则 欺*消费者行为
本人于5月3日中午在必胜客消费249元,采用桌面扫码点餐方式下单并参与周一V金抵扣活动,结账时店员过来扫码结账,扣款金额为原价,实际未享受V金抵扣,但V金却被扣除,并且当次消费没有返V金,联系在线客服,处理不了
APP上显示广告下单送京东优惠券,下单了又不给优惠券,以系统升级为由,今天要是用优惠券买,京东价格已经涨了200了,所以说……一句抱歉,消费者堵心啊
必胜客app购买的套餐券没有使用,申请退单,不给退款。已超过15天,客服人员忽悠不作为,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