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2月14日在京东APP“京选好花 秒送给TA”活动中抽中二等奖“双人电影票”,活动规则明确标注奖品为“双人电影票兑换券”,并提示中奖后24小时内到账,有效期至2026年2月15日12:00,过期不补发。 我按要求填写了收货地址等全部信息,等待超过24小时后,兑换券仍未到账。在京东APP“我的-卡包”中无任何相关记录,点击兑换入口跳转后也显示为空。我多次联系京东客服,对方以“系统延迟”“正在处理”等理由拖延,未给出明确到账时间,也未承诺过期后补发或补偿。 目前奖品已过期,京东以“过期不补发”为由拒绝处理,导致我中奖权益完全受损。该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无故侵占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
投诉京东到家,单号是25************24一直没有收到货,卖假货卖三无产品,多次让联系我电话出来处理问题,一直没人处理问题,虚假宣传虚假销售
9月29日开始能预约家政,当天中午12点开始预约只有三个时间,预约的10月1日17点的家政,结果系统生成的是9月29日17点的家政,联系客服人员改预约时间,结果却是要交50元违约金才行。
我于2025年9月发现自己骑手账号莫名其妙多了三个协议。要求解绑,一个特定订单确认函,另一个物流配送用户协议,还有一个智配服务用户协议,我要求解绑这三个协议。
2025年7月12在京东到家小程序购买商品,商品未开封,完好无损。现要求7天无理由退货被拒,造成强制交易!!!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现要求退款!!!
通过京东到家购买了红包,需要用于购物时使用。这两天在购买时发现没有显示红包,问了客服表示1.9开始无法用于山姆。但是我购买就是要用于山姆使用,京东秒送工号444108,态度不好,对于其提供的方案不满意后,不给说话机会,还挂了电话。期间多次致电京东到家,客服态度也不好。我购买了券,你们更改规则没有明确提示,表示1.9更新也没有明确提示,非常不满。1.13有用过优惠券,结果你们告知是赠送的,赠送的券并没有提示,现在要求赔偿 。给出方案 。客服态度恶劣,没有解决问题,推诿。
10.29在京东到家上购买的iphone16pro max 开箱发现有划痕没有录制开箱视频,且而且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信号差,手机有发烫等问题,商家和*台强制要求提供开箱视频,或寄回检测,我无法确认如果寄回是否在途会出现磕碰的情况,所以拒绝了,商家表示既然如此就没办法退货退款,现要求商家退货退款
我于2024年2月4日至2月11日在京东到家上购买山姆产品在订单出均备注了发票开具信息均未开具发票,于2024年10月31日联系客服,客服称已超过6个月无法开具发票。本年度消费应都能开发票为什么超过6个月才能开
10.29买的iphone16 pro max 开箱发现有划痕,且信号差,手机有发烫等问题,上架与*台不予以退款,强制要求提供开箱视频,且在未处理且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完成服务单
我在8月7日在京东到家购买美的电饭煲,型号为MB-WFS5017TM,购买价格为389元(京东自营店售价279元)当天晚上收到货拆了外包装看了里面的产品不满意,拿到货半小时要求退款退货,联系商家一直没人理,电话无人接听,申请后台退款一直显示审核中,到第二天下午审核不通过,第二天一个同城数码小时达的工作人员加了微信,说打开了纸箱不予退货退款,只是打开看了一下还没使用就不退,霸王条款,第二天看到发货地址是在东莞南城银丰路92号京东专卖店,接着直接拿上购买的电饭煲到发货店面要求处理退货,店里工作人员告知店里没有卖电饭煲,严重怀疑挂羊头卖狗肉,存在欺*行为,店里工作人员说只当倒霉,投诉也没用退不了,推卸责任,目前*台电话一直联系不上,根据消费者保护权益,购买商品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希望消费保*台能保护消费者权益,抵制商家这种恶劣行为,帮助老百姓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