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纠纷

#押金纠纷#

处理中 押金退还拖延且中介失联

在去年10号 我在渝北龙头寺吉安园这边租了4栋12楼的房子 当时押金是给了650还是680来着 那个中介说如果我们要搬走的话只需需要等到下一个租客租了我们那个房间 那个租客交的押金就退给我们 住了有小半年了 因为个人原因要换一个大一点的房子 跟他说之后他说等有租客租了,我那个房间就把押金退给我 到现在我现在这个房子也已经有小半年了我在这期间从来没有追问过他 最近急需要钱 他连个消息一个字都不回 租没租出去总要跟我来个信啊 结果他就玩失踪了 几十块钱的押金 几大百我也不可能说不要了 有空发朋友圈都不会回我消息

处理中 易合万家租房诈*涉嫌合同纠纷

四川易合万家租房诈* 销售先给你说可以短租 跟房东商量 当着你的面给房东打电话 让你走个流程签一年的合同 提前一个月付下季度的房租 结果租房管家说销售没有房东电话 违约金月租金 200% 加起来刚好一个月房租 一个月押金 主打的就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诈*啊

处理中 退房押金被无故扣除并要求开发票

我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4日,在湖北武汉风度柏林一期二栋二单元1505租房,退房房东无故扣我150元押金,要求退还150,并且补开发票

处理中 中润置家押金纠纷问题

杭州中润置家,房租交到8月3日,要求帮忙转租,房子租出去后,不退租房押金1200多

处理中 未签合同催促转账收取定金超限

该公司员工在未签订合同的条件下,租户未完全浏览所发内容,催促租户转账,收定金2250元,《民法典》第586条‌明确规定: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20%的部分视为无效,不适用定金罚则,仅作为预付款处理。举报该公司涉嫌教唆引导用户进行付款行为,涉嫌诈*

处理中 万科泊寓违约不赔偿引发纠纷

本人与深圳市泊寓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共计12个月的租房合同,地址为:泊寓HOME-福永白石厦公社十一巷9号907。 2025年2月8日泊寓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因原房东要提前收回楼栋产权,租客须在该月内解除与泊寓的租赁合同并自费搬离,且泊寓方不支付任何违约费用与搬家费用。或者租客搬到泊寓周边的其他楼栋,泊寓方赔付一定的搬家费用。 因本人不考虑搬到周边楼栋,所以决定搬走,并开始找寻新房。本人不接受泊寓方的违约不赔偿做法,后续会维权。泊寓方的做法符合租房合同内约定的违约情形,既第8.3.2:因公寓产权人强制收回标的公寓等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出租的,须按合同第9.1.2:甲方存在本合同第8.3条约定情形,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448】元违约金。 2月11日,本人找到新房交了定金,并开始着手搬家。 2月14日,泊寓方再次联系本人,称他们与新房东协商,原租客可在原住址住到合同租期结束,并由泊寓继续提供服务。说他们跟新房东关系好,不会有问题云云。但本人考虑到泊寓方已无楼栋产权,后续是新房东管理,公寓名称也会更改,无法预测继续住下去会发生什么问题,且本人已找好新房决定搬走,所以本人提出甲方按合同约定履行违约赔偿与本人搬家产生的费用,但泊寓工作人员表示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只能自费搬离或者享受一定优惠搬到泊寓其他门店,或者与新房东签约继续住到合同结束。 本人不接受泊寓方的霸王条款,且本人已在2025年2月16日自费搬离,维权经历多月无果,泊寓方无人处理。希望泊寓方遵守契约精神,履行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赔付违约金。

处理中 退房押金纠纷及协议争议

本人于2025年6月14日退房(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迎晖南苑8号楼2408A主卧),合法按照合同规定提前30天告知。截止目前2025年7月31日沟通多日未果,始终不退还押金并且想让我签协议。现投诉希望马上退还我押金人民币1850元。

处理中 自如维修疏忽致损,高额赔偿推诿

1 事实经过:2025年7月3日晚上10点左右,案发地在深圳市南山区丽水路汇城茗院 1栋1单元1103房,在工作人员没有提前通知我本人,自如 app 也没有提前提示通知情况下,自如公司私自约师傅在当天白天上门维修空调管道,导致我房间空调漏水渗水。 当天晚上我加班到家,开门发现地面和台面全是一摊水,部分物品浸泡损坏(包括排插(价值56元),落地风扇(274.8元)和正品 55CM 尺寸的N 奢侈品包包(19200元)。 2 证据链: 1)当天房间及损坏物品的细节图片、视频; 2)跟自如线下管家协商的微信聊天记录;跟自如专属客服聊天记录;跟自如 app 云管家协商的聊天记录; 3)物品维修保养的微信聊天记录和咨询电话录音,确认包包浸泡水印痕迹明显,包包被损坏的植鞣革材质既做不了喷色修复,也没法更换(因为换了非原装的植鞣革,包包就不再是原装正品,严重影响后期保值价值和二次售卖) 3 商家处理过程: 1)跟自如专属客服(叶祝霞)沟通,7月4日先是说让我拍了照片留存就行,会跟经理协商赔偿,后续回复敷衍并抛皮球:不愿意赔这么大金额,建议找线下管家处理; 2) 跟自如线下管家(小伟,微信 keyijia_vxhh,手机 157****8093)沟通,7月4日让我发损坏物品的照片视频,说要提保险赔偿,按我的实际价格提交审批,明天就有结果;后面几天一直催,催到7月8日让我再发房间照片和发票,我也一一配合; 7月9日保险公司拒绝赔款诉求,自如没继续推进,也不让我对接保险公司,互相在踢皮球,推卸责任; 7月11日自如转发保险的要求,提出要让我检修做保养,要看保养明细金额才决定赔还是不赔,我是此案件的受害者,赔了夫人又折兵,现在还要让我自费检修或保养,而且金额如果不符合保险公司要求他们可能不赔。 7月18日,本人用电话和微信咨询了专业的奢侈品养护店(唯匠,益田假日广场店),得到回复是“换了非原装的植鞣革,包包就不再是原装正品,严重影响后期保值价值和二次售卖”。当即反馈给自如线下管家,得到是保险公司迟迟不回复和敷衍推延。

处理中 未签合同催促转账收取定金纠纷

该公司员工在未签订合同的条件下,租户未完全浏览所发内容,催促租户转账,收定金2250元,《民法典》第586条‌明确规定: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20%的部分视为无效,不适用定金罚则,仅作为预付款处理。举报该公司涉嫌教唆引导用户进行付款行为,涉嫌诈*

处理中 嵊州四季印象小区房东拒退押金及剩余房租

2025年2月份在嵊州市浦东一路158号四季印象小区11幢一单元201室租了房子,因工作原因7月20日离开嵊州,还剩余一个月房租和押金,跟房东商量转租房东不让,押金和剩余一个月房租也不给,因为确实是我们离开嵊州没发续租,现要求房东退还给我们房租。 房东名字沈雁冰,身份证号码330105*********133,联系方式139****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