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5.5日携家人一共4人于早上八点在新郑国际机场起飞,因天气原因,迫降揭阳潮汕机场。本人早在五一前确定好后续行程,因迫降而耽误损失360元。后因等待飞机重新起飞时间过长(超过4个小时),本人决定携家人乘坐顺风车,损耗400元,合计本人产生损耗费用760元。 当本人找机上空姐交流迫降后事宜时,空姐说“此事他们不负责,要落地后找航司”,当落地后找航司后,航司推诿说去找第三方售票平台(携程)他们能退全款,后我又找第三方,第三方服务态度好,但后续又说还需要于航司交涉,本人就马上投诉航司,这才接洽处理。总共拉扯用时整整一天多。 该航司层层推诿的行为令我十分不满,沟通成本极高。本来五一期间机票售价巨高,服务态度又很差,令我对西部航空深感失望。 我的诉求是赔偿因延误产生的损失金额760元
让我们等了4个到5个小时没有给解决。中间安排我们住酒店,在那里等了四五个小时。现在现在才给我打电话叫车去住酒店希望你不要说机场٩(ᐛ)و✈️要到30号早上10才有机坐着 ?
我购买了西部航空2025年3月6日的从郑州飞往北海的机票,但因为航空公司原因航班延误一整天,我就改签了当天的另一班机票,两个航班机票差价还挺多,但为什么不给我退,我该如何维权
航班信息不准确 延误3小时 导致旅途费用增加 没有地铁打 打车去市区增加不必要费用!
我于2024年12月7日在微信同程上购买了12月17日西部航空公司航班号为PN6206广州飞重庆的航班,该航空公司于12月17日起飞当天短信告知该航班延误,退票后我申请全退款现已全额退还,但为了不影响后续行程,我只能重新购买机票(重新购买航班号为CA4304广州飞成都),但新购买的票价比原航班贵,因为是航空公司的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所以我只能被迫退票重新购买机票,我觉得不应该由旅客个人承担这其中的损失。后续也拨打了西部航空的客服电话说明缘由,但客服不予退差价。我的诉求是原航空公司补上新航班票价的差价
我在西部航空购买了一张11月2日晚上11点左右从珠海飞往重庆的机票,因为航司原因,飞机提前了十个小时,造成了我的行程耽误,我只好改签到第二天,然后自己就花费了一晚的住宿费。要求西部航空赔偿我11月2日的晚上住宿费399元。
8月29号,郑州飞往广州的飞机西部航空PN6451延迟不通知,在机场滞留6个小时,无人说明。本来7点45起飞,最后凌晨1点半才登记,期间没有人因为延误来说明,联系商家态度不好,说是天气原因无法补偿,体验太差。要求给出补偿
我买了7.29郑州到厦门的飞机,因为台风格美的影响,没有到达郑州。扣了我100%手续费。打电话向客服说明情况,希望能减少一些手续费,还没有得到回复。 我接受80%手续费。
西部航空工作人员工作失职导致误机,拒绝机票全额退款我们一行乘坐的航班为PN6419,我们三人于登机时间(2024年7月24日,上午11.45)到达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安检口(国内安检3号口),被安检口工作人员以手提行李不符合规定为由拒绝让我们通过安检口安检。此时距离飞机起飞时间不到40分钟,按照机场有关规定此时无法办理托运手续,但是工作人员一再要求我们返回窗口重新办理托运手续,导致我们在托运窗口排队,浪费了10分钟以上的时间,等到办理完手续返回后,飞机登机口已经关闭,导致我们一行三人误机。本过程有机场监控为证。西部航空工作人员轻率不作为,未按机场有关规定查看登机牌信息,未按照登机时间合理安排我们的手提行李,如果工作人员及时根据登机时间合理安排,无论是后续缴纳罚金或者要求我们对行李进行丢弃,我们不会误机产生数额达到2000元以上的损失。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西部航空方面未按照国家规定,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工作人员轻率不作为,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我们因误机造成的损失。 我们的诉求是西部航空机票全额退款机票2430元,并补偿我们滞留机场在郑州过夜一天造成的住宿费用112元,共计2542元。
我是一名旅客,姓名为丁晨颖。在此,我不得不表达我对西部航空因飞机机务延误和航空限制的问题,临时通知今天不能起飞,我原定于2024年7月5日合肥新桥飞往海拉尔机场的pn6285航班,由16点54分起飞延误至00点30分。西部航空拒绝任何赔偿和补偿!并表示赔偿不了。 首先,我理解航空公司有时需要取消或更改航班以确保飞行安全。然而,我感到失望的是,航班起飞前50分钟频繁更换登机口。后又临时通知给我行程延误,提醒了两次,最终由16.50延误至第二天凌晨00.30分。给我的旅游住宿行程安排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迫使我不得不重新安排我的旅行计划,这不仅增加了我的经济负担,也给我带来了额外的压力和焦虑。 查询了航旅纵横,前序航段延迟63分钟抵达,合肥飞海拉尔这趟航段是今天的第五段。给地勤工作人员看航旅纵横信息。他们拒不承认是机务延误,给出的理由是天气延误。可同个登机口的东方航空飞海拉尔的航班7点多起飞。浦东飞地勤工作人员撒谎不脸红,说前序航段不是同一架飞机。欺诈消费者!!飞机于18点到达合肥机场时已经晚点,又因为更换登机口继续晚点。西部航空地勤态度极差,并且拒绝赔偿!!把旅客拉去车程一个小时以外的酒店,态度极差! 我这边查询,浦东机场直飞海纳尔16.35吉祥航空准时起飞。合肥A24号登机口,东航飞呼和浩特也在19点多起飞。另一位挂着工作证的机场地勤人员亲口说出,并不是天气原因导致延误,说是限流。 西部航空凭什么理直气壮和旅客说。无法赔偿!? 我期望西部航空能够提供以下补偿 1.对于因航班延误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如住宿、交通等,应由西部航空承担。 2.考虑到航班取消给我带来的不便和时间损失,我希望能够得到一定的现金补偿。 我已经尝试客服热线联系西部航空,但遗憾的无法打通!现在是北京时间21点46分。我不清楚今晚是该睡还是不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