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计划我们4月27日下午17点50起飞,20点45分落地,这样不影响我们后续的工作和酒店住宿,结果在凌晨00点5分,给我们发短信,以通知的口吻,告诉我们航空公司自动给我们改签到晚上21点20分起飞,凌晨0点15分落地,严重影响我们的休息以及后续行程规划,我们只好改签其他同等时间航班,但是价格比昨天贵了一倍左右,我们为了不影响后续行程安排和其他费用,只能多花费700元订购同等时间其他航空公司机票(共两人,每人350元差价),这不就是典型的宰客?霸王条款?而且凌晨都睡觉了给我们发短信通知!哪有这么干的!为什么不提前告知我们?大半夜是想钻空子吗?真的是太恶心人了!现在要求东航公司给予我们700元差价的补偿,不可能因为东航公司凑不齐一班航班的人数,就让我们自己买单这个差价费用!
25.4.19号 原18.40起飞时间 后18号发信息因公司计划原因改成19.50 等19号又发信息因安全原因改成21.00 后续临近晚上有改成21.30 耽误后面时间 和个人后续安排 25.4.24号 有人工打电话说是同程发信息有误需要我与其沟通 跟他们航班无关 跟踢皮球一样
订了2025年4月23的机票,飞机延误一小时耽误后面行程,当日不能免费改签其他航班
投诉东航取消航班因天气原因少于14天通知,改签12小时后联程航班没有安排住宿用餐,延误一天时间,申请赔偿损失
2025/4/13日从广州白云机场搭乘东方航空前往伦敦希思罗机场,经停上海浦东,在值机柜台打印好登机牌,且已经托运行李的情况下,在登机口被地勤人员拦截拒绝登机,严重耽误原计划行程,造成了一定程度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成本,在与多方沟通后,被司航告知可以继续搭乘浦东飞伦敦段,但由于之前的问题被滞留在广州无法按时抵达浦东机场按原计划出行,于是跟平台协商退掉未出行航班的费用,被司航以190元敷衍,我认为这个退票费用及其不合理,要求退还原先所付订单至少一半的金额赔偿!
朋友4月8日乘坐东方航空,航班延误了,已开具东方航空延误证明,但是东方航空航司工号 717466 回复属于放弃这个航班 只能按照自愿退,确认延误不能却要收取手续费,不符合规定
本人于25年4月1号在伦敦起飞到上海,飞机延误一个半小时,导致我上海中转到广州赶不及要改签,结果改签到4:30也严重延误到6点起飞,结果导致两班机都延迟一个半小时到广州,结果买不到当天高铁票要买无座位站票,也导致我回不来湛江,在高铁站过夜也定不了酒店,严重投诉该航空公司处理不当,申请赔偿退款400元,如有联系电话联系:197****8784 如有
我本人于2025年4月1号在英国伦敦起飞到上海浦东机场,结果飞机延误超过一个小时,赶不上上海去广州12:50飞机,导致我赶不上广州高铁,现在高铁改签无座位的还要收取手续费17元,又要最早的高铁班次6:20分,还要租酒店,很麻烦搞得客户不得不改签,飞机延误中国东航没有道歉,因此投诉服务不好和应赔偿延误耽误和高铁票250元含1元保险费和酒店费总共300元,如需联系请打197****8784
我于2024年11月1日在同程旅行上购买11月1日晚21:30温州龙湾机场中转西安咸阳机场到贵阳龙洞堡机场的机票,但是当晚迫降在郑州机场,并未日期降落在西安咸阳机场,东方航空工作人员不作为不处理,导致大部分乘客在郑州手足无措,当时已是次日凌晨四点钟,我打电话跟东方航空客服沟通,我提出三个方案:①对我做出合理补偿②想办法让我赶上下一程航班③我购买一张从郑州机场到贵阳龙洞堡机场的机票,但是我前面购买的机票费用给我全退。客服声称让我自己想办法通过高铁或者其他方式从郑州机场到到西安咸阳机场,就可以赶上下一趟中转后的航班。工作人员怎么能说出这样不符合实际不顾及消费者心情的话,当时是凌晨四五点钟!中转的航班是8:55分起飞,我再怎么想办法也过不去。 出于无奈和及时止损,我只能为了不影响我抵达贵阳龙洞堡机场后的行程,自掏腰包花了812元(含50元优惠券)购买从郑州机场到贵阳龙洞堡机场的机票。也就是说我的意图是从温州中转西安后到贵阳,本来只需花费680元,但是因为上述情况多花了812元(含50优惠券),总计1492(含50优惠券),事后我找航空公司要求全额退还我之前的票费680元,航司拒绝称我已乘坐前半程航班,只可退后半程航班费用(航司称我乘坐过的前半程航班费用飞403元,后半程为277元,所以只退了277元),对于从郑州到西安这一段路程作100元的补偿给我,我为弱势群体,我只能接受。但是时至今日已过去整整两个月,这100元补偿费也迟迟未补偿给我,我打了不下十数通电话,不管是走客服通道还是航司内部投诉通道均声称帮我督促,无果。 我认为,原本我只用680元就可以从温州中转西安到贵阳,但是因为航司原因导致我自掏腰包多花了812(含50优惠券)才可抵达贵阳,且已影响我后边的行程,此前已经投诉过,但是并没有任何结果,拖延不处理。因此,我的诉求是: 一.东方航空赔付我812元 二.对我做出补偿100元。
2025年1月10号通过飞猪购买东方航空机票重庆(重庆到胡志明-巴厘岛)前往巴厘岛,原定航班延误导致无法出行,由于航空公司没有及时通知,且仅退款一半,导致第二段无法出行只能另外高价购买机票,期间没有收到平台以及航空公司任何处理 诉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对旅客出行消耗的时间金钱进行对旅客出行消耗的时间,金钱进行赔偿,以及补偿重新购买机票的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