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借款人韩同坤,身份证号:422828*********234,借款本金191000元,借款期数36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一年期LPR的4倍(当前为13.8%)。经核算,我这笔借款的实际年化利率(含*台费、担保费、服务费等全部费用)约为42.3%,已远超法定保护上限,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现正式向贵*台提出以下诉求: 1. 对已支付的超额利息及费用进行核算,并予以退还; 2. 对未支付部分,按年化13.8%的利率重新计算还款计划,减免超额部分; 3. 请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电子形式的解决方案,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我已留存完整的合同、还款记录及利率计算凭证,若协商无果,将向银保监会(12378)、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部门(12363)及互联网金融协会投诉,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超额款项的权利。 合法月还款额 ≈ 6472.30 元 合法总还款额 ≈ 6472.30 × 36 = 233002.80 元 合法利息总额 ≈ 233002.80 − 191****2002.80 元 78588.88 - 42002.80 =36586.08(这是我多付的利息)
这是第三方,发过来的信息,说已在人民法院*台公示,但是本人已向有关部门核实,根本没有此案件,本人也通过短信发送人,拨打电话,对方催收人员也无人接听,现诉求就是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惩戒对方是哪个公司的,我个人信息怎么泄露的
经常收到这种信息,我根本就不是当事人,麻烦摸好情况在发这样信息,已经骚扰我的正常生活
投诉人: : *安普惠 请求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认定*安普惠业务员违规操作导致贷款合同无效,并免除名下因资金被挪用而产生的债务,全额返还所有违规收取的服务费、保险费及担保费。 本人王明红系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2021年,*安普惠业务员利用我们对金融知识的匮乏及身体残疾的弱势地位,诱导我们违规办理贷款。现将违规事实陈述如下: 一、 虚构经营用途,违规办理“房抵贷”,*取银行信贷资金 业务员明知我们夫妻二人无任何经营实体(无营业执照),也无大额装修需求,却诱导我妻子作为借款人,通过虚构“经营周转”用途,违规办理了28.9万元的房产抵押贷款。 此行为严重违反了《贷款通则》及银行关于房抵贷资金用途“专款专用”的强制性规定,涉嫌*取银行信贷资金。 我们已掌握2021年5月3日的贷款结清证明(显示放款28.9万元)及银行流水/支付宝转账记录 银行流水清晰显示,该笔28.9万元贷款资金到账后,并未用于家庭生活或经营,而是被迅速转出,业务员指定账户/用于偿还其他贷款, 既然贷款资金被业务员挪用或用于“以贷养贷”,且未实际用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笔贷款的还款责任应由实际用款人(业务员或*安普惠)承担,借款人不应为此负责。 三、 违规收取高额“三费”,加重残疾人家庭负担 - 违规事实: 业务员在办理贷款时,未明确告知我们贷款包含高额的服务费、保险费及担保费(以下简称“三费”)。这些费用并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是变相提高贷款利率的手段。 根据《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及《民法典》相关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以服务费、担保费等名义变相收取利息。*安普惠在贷款过程中存在“捆绑销售”、“未充分告知”等违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 要求*安普惠全额返还名下贷款已收取的所有服务费、保险费及担保费。 四、 业务员诱导“以贷养贷”,导致债务雪球越滚越大 由于业务员违规操作导致原贷款无法偿还,为了保住房子不被拍卖,我不得不于2024年2月向正规银行再次贷款30万元,用于结清上述被挪用的28.9万元贷款。 业务员的违规行为直接导致我们陷入了“以贷养贷”的恶性循环,家庭负债率极高,生活陷入绝境。
*安普惠工作人员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于2019年10月14日使用套路的方式让本人贷款200000元,逼迫不得已的情况,本人于2019年10月17日把贷款还上,并且还让本人支付利息7400元,严重违法,本人多次致电*安普惠客服始终未解决,望*台帮本人讨回经济损失7400元为盼,多谢!
由于生活困难于2025年5月通过支付宝添加*安普惠客服,意在弄点现金周转一下,通过*安普惠客服指示操作,前后一起转账7500块钱,后续贷款没有办理下来,所交资金也没有退回。2025/05/22 15:53:56按其指示操作:向(特约)清远e钱包扫码转账2000元.其通过中国工商银行(6214****2598)的账户向本人转存1000块钱.随后2025/05/22 16:29:02按指示向商户-翟彩虹扫码转账1000元,随后又通过(6214****2598)的账户向本人转存1000块钱.2025/05/25 18:59:57按其指示操作向清江浦好圆百货超市扫码转账3000元,2025-06/02 22:05:26 按其指示操作转账2500元,至此按照其客服指示操作完成所有转账交易(7500),后续就没有结果了,现本人要求退还所有转账款项(7500),并赔偿损失!
本人未与其机构有经济纠纷,对本人及同事,单位进行暴力骚扰及恐吓,导致本人无法正常生活
在26年3月4日,与豪享借网贷*台遭遇刷流水扣款,被收取不合理费用,希望退款
贷款过程中他们的工作人员只让我人脸识别和朗读文学,拿着我的手机给我办理的,我问过利息,但他没有告知我有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而且签字也没有让我签,字也不是我签的。此合同签字是他们的工作人员给我签的,也没有告知我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费用,现要求必须返还三项费用合计32485.81元人民币。
们们好,我叫胡建成实名投诉*安普惠,我在2010年11月份左右,(大约吧具体时间忘了)我经一个自称*安普惠金融的业务员在普惠贷了150000员的资金,前期还款一直都很及时,正逢疫情导致我的生意失败,,中间我也有好多疑问,他们扣款都是分几次才扣完,这个就不先说了,种种原因这个资金的尾款我没能还上,就在最*我接到了自称普惠的工作人员,律师,让我一次结清本金44000元结清,我确实没多么钱,又说让我先还剩余本金的44000元的50%.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事么,我就借了朋友的钱去我们临沂的一家*安银行还了22100元,他们说我还完22100元就把我的银行卡,微信,还有我微信里划扣的资金都给我解开,就在我还完22100以后,在给他们联系,态度一个大旋转,各种理由推脱,他们这是严重欺*行为,对我个人生活带来了困难,下面都是我他们的部分记录,跪求忘领导们给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