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8日我购买了乐刻月卡,并签约微信自动续费。购买金额为前两个月239元,3-5个月199元,第6个月起179元。 因乐刻原因,首月到期后自动扣费失败且没有提示导致会员过期,但至2025年7月14日微信签约 仍未解除。 2025年7月13日我联系客服解决问题,继续发起扣费,至7月14日客服回复需要我解约微信自动扣费后再次签约,我问解约后还是优惠价格吗?客服表示重新签约后联系客服会让后台技术处理。随后我重新签约自动续费,价格是前两个月299元,第3-5个月249元,第6个月 起219元。我要求客服按首次签约价,即5月28日签约的价格退回差价。 7月14日下午客服留言回复n10第二个月价格就是299,拒绝按首次签约阶梯价计算,不会补回差价。 乐刻原因导致自动续费失败,并且诱导我以高价格购买会员卡,并拒绝补回差价,涉嫌诱导欺诈消费者。我的诉求是按首次签约自动续费的阶梯价计算后续会费,并且补回第二次付款的差价60元。
我于2024年3月4日在乐刻运动购买25节私教课 。2025年1月原教练离职,商家称给我更换教练,可我不认可新教练,提出退款。但乐刻运动表示要收取30%手续费,然而此前我了解到教练离职情况下退款本不应有手续费,商家此行为涉嫌欺*消费者,侵害了我的公平交易权等权益。我的诉求是:乐刻运动按无手续费规则为我办理全额退款 。
我在2024年8月11日在龙华区民治街道优城商场购买了乐刻运动健身年卡,他们在4月份装修的时候停业了一个多月,当时发通知会补回停业这段时间,然后重新开业后,把我的会员卡给删了,然后我找到店长说补回来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补回来
我在2025年7月2日买了一张健身体验卡到店后店长说不是本人不让用我就当天买了一张月卡并且被要求当天刷了一次卡第二天因为工作原因后面我都不能来了我要求退卡,工作人员说交违约金百分之十我也同意了,审核工作就行了3天当时也说好月卡退款114元体验卡退款8.8元。现在说退款给我了卡也给我消了时间钱不仅没有收到而且显示实际退款金额11元。我希望将114元的月卡与8.8元的体验卡退还给我
我在美团购买了乐刻的季卡,在乐刻软件看的时候,平台频繁跳出兑换权益弹窗,多次取消后还是继续弹,不小心误触后,没二次确认就直接兑换成功。在第一时间找客服沟通,说需要露出10%的违约金。但是这个违约金在购买的时候并没有提前告知有这回事,且在乐刻APP兑换前和成功后都没有说明有违约金。这张卡的权益并没有使用过一次,客服就要求收取违约金,并不合理。而且这是因为软件的弹窗不小心误触才兑换成功,并不是自愿兑换。 之前美团平台显示的是随时退,现在这个标志已经不在了。这属于欺*下单
一直给家人用的乐刻健身的月卡会员,今天续费续错了门店,想沟通换到之前的门店,结果不让,说退款要扣10%的手续费,这个哪来的法律规定,没有消费就要扣手续费。而且打着全国通用的幌子欺瞒消费者,真的值得被查查了。
我在2025年5月9号购买了乐刻运动app上面的私教课8节,仅上了1节课要求退课,收取我25%手续费,在购买页面没有勾选用户协议的选项,此时我再次返回求证,才看到底部有浅颜色的几行温馨提示的小字,不免让人怀疑商家刻意隐瞒之嫌,直到我去联系平台人工客服退款时,在我强烈要求下,才放出合同中私教课程售后规则之违约金部分,即使退一步说,假设购课底部有勾选用户协议的选项,会员下单付款7日后即收取剩余时长课时费25%违约金,根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合同条款明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排除了经营者的责任,违反了公平原则,属无效条款。经以上种种,我强烈要求全额退还剩余时长课时费,保护我的合法权益,不接受以其他形式调解,并且,不许把责任转嫁到具体门店身上,我仅投诉乐刻运动本身,综上。
我于2025年5月31日购买杭州国芳天街乐刻铁管预售卡。店长承诺于6月20日开业,后来推迟到6月底,再推迟到7月5号,现在又推迟到7.10号。严重影响我的计划。期间未收到乐刻店的任何礼品及服务。我申请退款。三次一直不给退
我于5月15日购买乐刻宝山龙湖精品点预售卡,买一月送一月的月卡,共计2个月。当时和店长沟通可以延迟开卡,现在原店长离职,新店长不承认此情况,月卡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于6月20号私自开卡,且并没有送的一个月时长。本人从未去过健身房。诉求:全额退款,或者停卡并充值上当初说好的2个月时长。
我在2025年6月26号购买了乐刻连续包月的健身月卡 之前支付宝有芝麻go是每个月扣费的乐刻健身月卡扣费失败了 然后我自己续费办了月卡 结果不算在乐刻芝麻go的连续包月权益上 然后意味着我要被芝麻go在扣费一个月的金额 等于说我 一个月交了两个月的钱 然后我现在申请退款 和乐刻客服申请以后 要求退款对方一直在扯皮 乐刻芝麻go条例上也没有写消费者自己续费不算在芝麻go连续包月优惠中 属于误导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