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2月底申请将广州宽带转移至潮州市,后续有10000号致电我调整,可是调整服务时候潮州宽带没有开通,但是宽带绑定的电话号码开始出现大额欠费,我发现欠费时候打10000号申诉。10000号客服在广州和潮州之间互相推诿问题,中间也有客服告诉我欠费问题已解决,但是后续服务并无人跟进,至今发现欠费问题持续存在。继续拨打10000号只告诉我前台无法直接解决问题只能登记。截至目前问题发生已经月余问题持续无解决。
电信宽带同栋楼同一层隔壁房间,都有正常使用的网线,师傅上门改下信息收取100元合理嘛?
我在2024年7月经过电信推销人在门市给我推销电信宽带。当时告知我办了随时可以拆机,月费每月99。欺*我签下合同,并未告知我有2年合约期。现在我门市没有开了需要拆机。打它们客服电话给我处理说我违约需要补交3个月的月费,我每月都交了月费的。它们现在给我说拆不了机。当时给我推销说的办了随时可以退我才办。所以他们存在欺*消费者行为。希望领导帮忙处理下。谢谢!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宽带费用不统一 乱收费 1、从江北迁到江南 电信要收50块钱迁移费用 费用是怎么统计出来的 为什么会有迁移费用,这个费用是不合理的. 2.江南江北宽带费不一致 江南费用为什么会贵一点?
因为本人地址搬迁,当前地址宽带无法继续使用,欲移装宽带,但电信公司告知移装办理需增加费用,涨价后费用过高本人无法接受,故要求取消当前宽带。但中国电信公司告知无法取消,也没有明文告知如用户中途取消要收违约金,严重违反工信部和通信管理局的明文规定,属于对消费者的恶意欺诈行为,现本人要求取消宽带,但被告知宽带未到期,需按套餐清算违约金¥1050元,2025年3月在我多次投诉无果,根据民法典条例”移动营业商合约期内不可关闭不可取消属于霸王条例”,工信部规定”通信企业不得已任何方式规定限定用户指定业务”不得收取违约金。
2024年2-8号办理宽带,一个月139元,而到2025年3-8号,网络上不了网,网线断了,我也提交故障处理,一直没网络用两个星期,每天还在扣钱,现在问题是:我交钱了没有的到相应服务,这就是电信先违约合同,就跟我去吃饭花钱了但是商家没有🍚菜给我提供服务,是可以退款的,最近新闻出来过案例,侵犯消费者权利,现在我要求退套餐,注销宽带账号,宽带账号a000011837221,电信手机号181****5052,宽带办理地址跟现实不一样,不符合逻辑,上面显示杨家寨村,但是我家是木叟村,身份证上面就能证明,不符合合同,合同不应该生效
本人于2024年9月18日,在中国电信南京马群营业厅办理了,宽带移机(移机费8元),名下固话注销(含话费71元)两项业务。当时确认话费结清并注销了固话号码,且确认名下除宽带外无其他账户。 2025年1月20日左右,受10000号客服告知,可续下一期宽带,(1000元包2年),于2025年1月22日及时缴纳了宽带账户的费用。 而今,2025年3月17日发现家中断网,联系营业厅及电信微信客服后,得知,我的1000元宽带费用对方已接收到,但被先扣11元话费,导致宽带费用没及时交。 因我名字无任何其他电信号码,且我交费的是包年的宽带独立账户。对此时表示疑问。 联系了官方10000号后,几名客服说辞不一,一会说是固话欠费一会说是宽带欠费,含糊其辞。多次催促不仅没有说法,也强势说不能恢复我的网络。 我的工作和生活也因断网受到严重影响。我的诉求是,尽快恢复网络,并且质疑电信乱扣费的情况,请求严惩相关工作人员。
本人于21年办理了宽带业务,现因为一些比较紧急的情况已搬离苏州,所以需要注销目前使用的宽带业务。但是打电话给业务员咨询的时候,他们声称仍然在期限内,已经四年过去了,他们仍然声称在期限内,这个期限是由谁来决定的?而且消费者本身情况各不相同,没有依据情况去解决问题,只是一个劲的要求本人要赔偿违约金,这个违约金又是从何而来,本人完全不知情,并且已经表示了是比较紧急的情况,但是仍然没有合理的一个解决办法。本人在办理宽带的时候,没有签订任何关于违约金的协定。而且也已经表示了不再续期,但是业务员给出的解决办法就是只能赔付所谓的违约金。在交流的过程中态度也是比较强硬的,态度明显就只是想要告知而已。作为一个选择电信多年的老用户,在遇到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面对如此的霸王条款,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辜负了我们这一些老用户的信任。希望有关部门可以解决我的问题。从2月27号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任何的实质性的解决方案和积极的态度,并且每次沟通的时候都是说着一样的话,没有切实的去解决问题,本人的诉求如下:1 尽最快注销宽带业务,且无需支付任何所谓的违约金。2 希望有关人员能够积极的处理!谢谢
本人于2024 年5月份到电信营业厅办理宽带。如今2025年2月24日我去营业厅办理注销宽带拆机服务,却被告知有合约期还有3000多的违约金,不缴纳违约金不给我注销拆机,因为一开始办理就没有人告诉过我有合约期和违约金这个事情严重侵害了我的利益,因为我们在这开分公司,项目一结束就会关闭,如果提前告知我有合约期这个东西,我不会去办理这个宽带的业务,和他们解决协商也无果,一直在推脱。严重的损坏了我的利益,他们这是诈*!!! 消费者保护法明确的规定了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包括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信息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现在严重侵害了我的知情权 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现要求 我免费注销手机卡我可以归还送的商品
中国电信单方违约强制收取解约违约金 投诉人信息 姓名:陈叶娜 联系电话:151****7090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鹿宸印9栋3201单元 **被投诉方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 地址:鹿城区市府路517号 联系电话:10000 1. 合约签订**: 本人于2024年2月24日与中国电信签订宽带合约(合同手机号码:190 1676 0081),约定服务期3年,月费299元,违约金2000元。 2. 客观情况变更**: 因工作调动,本人于2025年3月搬迁至广州市黄埔区,新地址无中国电信宽带覆盖。 3. 协商经过**: 本人多次联系电信客服(多位以及经理)要求解约,电信以“用户自主搬迁属个人原因”为由,强行要求支付违约金2000元。 二、投诉理由 1. **电信构成根本违约**: 根据《电信条例》第四十条,电信有义务持续提供服务。因电信未覆盖新地址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属单方违约,用户有权无责解约。 2. **违约金条款无效**: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电信合同未显著提示“限制用户居住自由”条款,且违约金远超实际损失(设备回收成本不足500元),涉嫌霸王条款。 3. **侵犯消费者权益**: 电信拒绝解约的行为违反《民法典》第533条(情势变更原则)及《电信服务规范》第十条,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 ### ⚖️ **投诉诉求** 1. 立即解除宽带合约,豁免全部违约金; 2. 退还预存费用200元 3. 书面道歉并出具《无争议解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