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5月25日通过智行预订了6月22日至6月23日入住速8优选酒店,6月23日凌晨12点48分酒店才通知入住,现因不可抗力因素取消入住,6月23日凌晨12点55沟通协商退费,商家平台拒绝取消实属霸王条款。 本人并不是恶意取消,也提起退房申请,且该政策本身属 于不合理的政策,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并不合理。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 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 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恰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平等。
我于2025年6月20号,发起退票申请,智行表示6月20号给我退票成功,第二天还没有退款我转接了人工告诉我晚一天,还没有退,我又转接人工告诉我晚一点,还没有退,人工客服10分钟才接通,如今直接不接,违反约定时间三天,严重影响我所有计划,侵犯消费者权益。我要求原款退票,立刻马上。
我于2025年6月10日预定了三晚酒店,但由于在22日晚出行计划有变,需要退款,与酒店协商后酒店同意退款,但是平台不予以退全款。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格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平等。同时在与智行平台沟通的过程当中,执行平台拒绝提供第三方的相关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基于以上,我要求智行平台退全款。
本人于2025年6月15日在智行预定6月21日在曼哈顿国际酒店公寓的房间 由于不可抗因素以及身体不适需退房在得知情况后立马申请了取消订单 并和客服协商但无果 本人并不是恶意取消,也提起退房申请,且该政策本身属于不合理的政策,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并不合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恰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平等。
昨天晚上我在智行上订了一个酒店,但是由于酒店位置太偏,加上离我较远,我就取消订单,但是在APP上取消不了。然后我就联系智行的客服,从昨天晚上联系到今天下午,昨天晚上联系他说立马给出回复,结果没受理成功,今天早上再给他打电话今天早上再给他打电话,他还是说继续等待,结果到了中午,终于回信了,但是他说已经过了取消时间,不可以退款。但是我并没有入住那个酒店,平台自动显示我已入住,并且收取我的费用,然后我申请退款,平台和商家唱双簧,商家把我推给平台解决,平台把我推给商家解决。经历了一天,他们两个都不解决。但是他们只提供赔偿10%,我并没有入主,为什么让我赔偿房费的90%?最后店家竟然警告我不要再给他打电话了
6月19号中午下单成功 今天下午所在地区开始下雨 近期不打算出门 改变计划 酒店不愿意取消
我于2025年6月20日0点52用智行火车票预订了马来西亚吉隆坡莱恩酒店,我需要重新预定这个酒店,当时下单付款后一分钟不到立马取消订单,但是平台以酒店原因不让取消,后期我自行联系酒店酒店说让我提供订单号他给我取消,但是平台一直不让取消,霸王条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恰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平等。
我于25年19号晚在该平台订购一晚26-27号的澳门酒店,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本人无法入住,于20号晚和平台客服进行协商最终结果是拒绝退款,在此之后本人与酒店订房部取得联系,酒店方称还未收到本人的预定入住,本人并不是恶意取消,也提起退房申请,且该政策本身属于不合理的政策,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并不合理。
本人于2025年6月16日通过智行预订了6月21日入住广东省广州市趣致·嘻哈保利世贸公寓,现因不可抗力因素取消入住,6月21日沟通可以承担30%的违约金,但酒店而后又要求不得取消预定,拒绝取消实属霸王条款。 本人并不是恶意取消,也提起退房申请,具该政策本身属于不合理的政策,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并不合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其行为无异于强制六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恰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平等。
我在智行平台下单了6.25-30的酒店,因为有事去不了想要退房,但是在打电话咨询客服时,对面不是人工接听问我是不是咨询退房相关问题请按1。按完之后直接给我办理了退房,我支付的金额是400多只给我退72。打电话给客服给商家都没有用,距离酒店入住时间也还有好几天并不影响商家的损失。并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以应当全额退回,现在我的诉求是把我的剩下未退的金额退回我的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