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广州缘计划情感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
这家公司曾名小红本婚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现名缘计划情感咨询有限公司。我于2024年12月24日被他们拉到公司小黑屋一直洗脑,甚至欺*我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费,合同签订有效期3个月,约面3个女孩子。后续1月2日还未开启服务我就说要退费又打太极说不太好退让我先见一个也不影响,于是被安排约见了一个女孩子,也很一般也不知道是不是找来的托。目前我要退费,只能退于我部分金额,当初消费8000元购买服务,目前要扣除百分之三十的违约费以及约见一个女孩子的费用,他们告诉我约定三个女孩子,见了一个又需要扣除三分之一,最后算下来只能退2900左右。违约费我能理解,但是这个再扣除三分之一完全是欺诈消费者行为,我的诉求是,我的8000只扣除百分之三十的违约费,剩下的全额退款!
发布于2025-02-16 12:59

投诉完结
小红本霸王条款:退费需额外扣除约见费用
我于2024年12月24日在小红本,他们公司联系地址是富力盈信26楼2612号,购买了8000块钱的红娘服务费用。嗯,后续我需要退费时,他们需告诉我要支付30%的违约金,再减去使用次数。因为当时合同约定的是约见三个女孩子,然后本来没见之前,我就说要退费,他们说没事,见了也不用扣除额外费用,让我先见面,于是我就约见了一个女孩子,现在我要退费的话,他们说还要减去这3分之1的费用,也就是要减去30%的违约金和这3分之1的费用嗯,就侵害了我合同上合同上写明的权益,完完全全就是霸王条款,见一个女孩子就要多扣我2400。我的诉求是退费只扣除30%的违约金,没有什么见女孩子的费用。
发布于2025-02-16 12:33

投诉完结
小红本婚恋中心合同信息不符且服务时间缩水
12月3日我在广州天河区华夏路28号富力盈信广场26楼2612房小红本婚恋中心交了69800注册了会员,12🈷️8日约见了一位男生,后来发现男生的工作地点与红娘给我的信息是不正确的,姓名也是不正确的,再后来我查看合同,发现合同里没有按照规定的服务时间,我们当时说好20个月,合同只写了10个月,由于那天已经很晚了,我出于相信就按了指纹,也没有跟我说只给我约见10位男生,合同内容没有告知清楚,属于造假行为,你要投诉商家此行为,要求全额退款
发布于2024-12-14 14:40

投诉完结
投诉广州小红本婚姻咨询服务虚假宣传退款
机构名称:广州小红本婚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对象:广州小红本婚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图片上传付款相关截图)
投诉内容:本人 2024年8月10日在 广州小红本婚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办理 婚介 共计花费 8800元,该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在完成合约这一个星期后,他们当天的服务态度非常之贴心以及照顾你的感受但是在我离开了广州离开了他们的公司,变成微信之间的沟通就会变得冷淡,对于帮助我寻找另一半的要求与想像中并不不符合,因此我取消了他第一个介绍的女孩。對於這种比较冷淡的服務熊度,本人亦都覺得並不上心,所以就想退回這次的婚姻介绍另一半的項目服務。因为在微信社交软件上的沟通多数都是我去主动询问他们,他们并非以服务性质的行业去积极主动找你。请求相关部门调解,请求退款!
涉诉金额:总金额2000/8800
订单编号:+85*******80
发布于2024-08-16 17:49

投诉完结
广州小红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引发退款纠纷
我于2023年12月15号与广州小红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了一对一婚姻中介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8000元,(至今也未给我发票)。签订内容为介绍约见婚恋优质对象至少在两个以上(有与之沟通对对象的基本要求),在2024年1月和3月分别有介绍两位男士,但两位男士的微信是在中介的介绍下只见面聊了大概30分钟左右被中介催促加的微信,加后二位男士也无明显交友意向,怀疑是婚托,故在6月27号我提出终止服务合同并退回相关费用。却被中介告知服务的名额已用完,后续只能被动选择。我在企业信息查到了该司目前涉及的司法案件有9个,立案有7个,开庭公告高达12个,这么一个多官司的公司,无法给我信任度,我也害怕后续个人的信息会被非法挪用,所以我要求立即终止服务合同并撤消我个人所有信息。目前中介态度生硬,一直在拖时间。我的诉求:退款,且撤消我个人所有的信息资料。
发布于2024-07-18 00:00

投诉完结
广州小红本婚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拒绝退款侵犯消费者权益
我在2024年6月13日购买了广州小红本婚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服务,购买了4小时后在未得到服务的情况下提出退款被被拒绝。侵犯了我退款的权益,我的诉求是给我全额退款
发布于2024-06-15 11:25

投诉完结
投诉广州小红本霸王条款,合理退款维权
投诉广州小红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霸王条款,退款扣费不合理。 本人于23年6月11日在广州小红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实体店咨询婚恋服务,在销售人员连续3小时的游说下同意购买该机构的一项婚恋服务,而后,在销售人员的指引下,使用信用卡支付了2万元费用,但没有提供任何收据和发票。收完款后才在销售人员的引导下签合同,未有机会看清合同内容。23年6月19日出于对该服务的不信任申请解除合同并退款,当时正式服务(约见符合条件的5个男生)尚未开始,因高达30%的违约金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协商,未果,转由邝经理(标哥)负责,对方为挽留客户提出免费约见一个男生的承若,约见后仍想终止服务就直接退款。本人在约见后仍觉得该服务不适合自己,在23年10月29日再次提出终止服务并退款,但邝经理一再拖延,直至24年2月21日接到该机构另一个经理林经理的联系,说退款要扣除30%的违约金和约见一个男生的费用(霸王条款),并称邝经理已离职,对免费约见一个男生的承若并不知情。在林经理与邝经理了解情况后,称我已在约见男生的记录表上签名(签名前未告知按此收费,存在诱导嫌疑)不能免费。 该机构的种种行为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希望能得到协助尽快收回款项(接受合理扣款)。
发布于2024-03-10 15:09

投诉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