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投诉领克汽车售后虚列维修项目多收钱
举报常州领创售后服务中心存在虚列维修项目、违规录入维修记录的违法行为。 举报对象详细信息:单位名称为常州领创售后服务中心(具体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延政路汽车城B区3号]);我于2025年4月将本人名下家用汽车(车牌号:[苏BD86311])送至该中心维修,实际仅维修[右前大灯及后保险杠等],但取车后发现其后台维修记录中擅自增添多项未实际施工的维修项目。 我已完整保留该次维修的结算清单、保险公司理赔清单及与维修中心的沟通记录(含微信聊天、电话录音等),可充分证明虚列项目的事实。该中心的行为违反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关于如实记录维修项目的要求,属于“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违规情形 ,不仅破坏了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也可能影响车辆后续保险理赔、二手车交易等合法权益。 基于以上事实,我恳请贵部门依法对常州领创售后服务中心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责令其删除虚假维修记录,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我。 感谢贵部门对该举报事项的重视与处理!
发布于2025-12-29 11:59

投诉完结
领克09EMP方向跑偏多次维修未解决
我是24年3月购买的领克09emp车型,车子今年首保时在售后我让他们看下定位数据我觉得跑了一年了,他们也可能是处于好心就开始调,结果走上了不归路,售后从2月到现在也半年了多半情况下也挺配合的偶尔我去了他们也很烦,理解去多了谁都烦但是问题没有解决,前后在售后调整了20多次到店每次至少两三次定位,始终不好,我自己在外面调整也有一个差不多20多家店有些店甚至十几次,少的两三次的调始终方向偏,我也没找过谁的麻烦,3月份打过两个厂家电话还是推给售后,我也积极配合了,到现在中间我是一有时间就去调,一有时间就找定位店,想着能做好就不麻烦别人了,毕竟自己的车自己想办法,到如今也没有解决好,8月28号我还去了趟售后还是调整了2遍,还是不行,我才发的400厂家,厂家这几天都没回话,今天早上有又打了才回复的还是售后,让我自己找第三方检测我是去年3月份买的新车,还在质保期我不愿意,我又打了厂家结果售后直接给我操起来了,说是我的问题,法务见,这么个事我要的是把车怎么修好不想着解决客户问题,想着解决客户,我真服了,螺丝都拧滑丝了
在这里我联系了媒体帮忙,媒体介入以后他们的态度发生了变化,给了我代步车把我的车辆拖走,说的是拍视频验证结果又在调整,调整好了也罢,都调整了那么多次还是不行,他们没说是好的是我的问题,媒体又催他们找同级别车辆让我试,找了5辆车比亚迪的唐,红旗的sh7,领克900,奔驰glc,奥迪q5我都试了其他的车都没问题,这期间我全程都有录音,试我的车时我拍了视频其他测试车辆售后拍了视频,在这样的事实面前他们还是说是我个人的驾驶*惯有问题车没问题,媒体也开始含糊其辞了,说是我的主观感受,他们也没办法让我起诉去法院让他们先第三方检测在看怎么处理
发布于2025-09-13 16:26

投诉完结
领克08提车后频发问题,4S店赔偿方案不合理
2023年11月6日,我在四川成都宏嘉领克提领克08-245HALO版,提车后我发现当时宣传的92寸AR-HUD完全不能达到预期效果,且存在模糊、边缘变形情况,用车过程中还发现存在发动机启动时油门踏板震动堪比“足底按摩”、混动模式空调出风口持续释放塑料焦糊味、音响虚拟场馆哈曼卡顿犹如“皇帝的新衣”等等多个问题小问题,但官方始终“唯唯诺诺”“遮遮掩掩”,不予彻底解决。
2025年1月,提车仅一年时间车辆又出现了动力电池质量问题。1月14日,我到成都宏嘉领克4S店检查车辆,结果查出第74#电芯电压只有3.9(正常应该4.2-4.3)属于严重偏低,4S店提出免费更换整块电池,且不对更换电池后车辆折损进行赔偿。我了解到其他4S店确实给出现同样问题的车主提出了折价退车、现金加保养两个方案,宏嘉4S店售后表示不是一个销售公司存在赔偿差异属正常情况,且在赔偿问题上一再拖延,将“电池质量问题”说成“预防性维护服务”,赔偿说成“关怀慰问金”,网上发声说成“抹黑品牌”。产品质量出了问题,全程品牌不参与不出面,甚至不是我在贵网投诉,品牌400甚至连电话都不会给我打一个。
本人认为,领克汽车品牌方对部分消费者获得退车或现金补偿,而我仅被提供“慰问金”的差异化赔偿方案侵犯了本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的“消费者享有公*交易的权利”;4S店以“预防性维护”掩盖质量问题,拒绝告知电池缺陷的客观事实,属于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则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的“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发布于2025-02-18 17:08

投诉完结
我投诉领克 01 混动 pro汽车SOS系统失灵及安全气囊未爆引发严重事故
2024-07-04 13:15:13 2023年12月29日,我弟弟驾驶领克01混动汽车,发生车祸,当时车祸发生在人口稀少的地方,当时SOS急救系统没有联系车主和自动报警,因救援和*救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另外主驾座位安全气囊没有弹出,没有及时的保护驾驶员的安全,造成颅脑损伤*亡。强烈要求生产厂家赔尝驾驶员*亡赔偿金、子女抚养费,教育费、父母赡养费、家属精神损失费,伤员救治费、汽车损失费、等费用合计1380000元。
发布于2025-02-16 14:57

投诉完结
领克销售欺诈行为导致订单退款纠纷
2024年9月8日晚,在成都西物领上领克中心预订了一台领克08 pro的车辆。 预定的前提是,销售承诺车辆落地价格在17.08万,因此我才在领克app商城下订金4000元,并且在销售的催促下马上锁单(本来app商城有48小时的锁单犹豫期)。此外,销售要求向西物领上领克中心支付5000元订金(未提供任何发票或者收据,也未提供费用收取的任何理由或者文件规定,也不符合领克厂家的规定,属于乱收费)。 2024年9月25日,我发现提车价格不能在17.08万元以内,我与门店两次协商退订,但是门店第一次同意可以处理,后来反馈我拒绝退订,第二次到门店协商时,门店拒绝退款。 现车辆还在运输中,没有提车,车辆没有交付,也没有签署买卖合同。 我请领克处理成都西物领上领克中心(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163号,电话028 62****88)订单退款事宜。 要求退款9000元(门店收取的5000元+领克APP商城的4000元),另外对影响本人国庆假期出行计划道歉,影响消费刺激,导致只能蜗居在家。 原因是: 1-原来给我说的两周提车,但是两周没提到车。 2-销售确保的落地价格17.08万以内,但是现在落地价格已经远超此价格,存在诱导销售行为。 3-门店乱收费5000元。 欺诈和诱导销售有损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与当前刺激消费的导向背道而驰。 经销商诱导销售的行为,也会影响领克的品牌形象,伤害消费者对领克又有什么好处呢?
发布于2024-10-02 20:51

投诉完结
领克经销商欺诈收费、拒退定金,涉嫌偷税漏税
本人于2026年3月15日,在佛山凌沃领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大沥店)订购领克汽车,支付购车定金5000元。该店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多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1. 虚假宣传+违法收取按揭服务费
该店对外大肆宣传“两年0利息”购车*,以此为诱饵吸引消费者到店,却全程隐瞒核心收费条款:所谓“免息”仅为噱头,实际强制要求消费者额外缴纳高额按揭服务费(金融服务费),本质是将银行免息*换名目变相收取利息,属于典型的消费欺诈、违规乱收费。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销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该店收取的按揭服务费无任何合法收费依据,属于违法收取的不合理费用。
2. 低开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双方约落地总价119000元,该店却仅同意开具90000元的机动车销售发票,严重低开金额,不仅涉嫌偷税漏税,更直接损害本人后续保险理赔、二手车交易的合法权益。
3. 恶意违约、拒不退还定金
本人识破“免息收按揭费”的套路、对违规开票提出异议后,要求解除购车订单、退还5000元定金,该店态度蛮横、全程推诿,以无理借口拒绝退款,严重违反《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4. 服务态度恶劣、承诺不兑现
售前承诺与实际服务严重不符,沟通全程敷衍甩锅,无视消费者权益与法律法规,购车体验极差。
本人已留存通话录音、定金合同、报价单、沟通记录等完整证据,现正式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请求:
1. 依法责令该店全额退还本人5000元购车定金;
2. 依法查处该店虚假宣传、违法收取按揭服务费的行为,责令其停止违规收费并整改;
3. 责令该店按实际成交价格重新开具合规发票,配合税务部门补缴偷逃税款;
4. 依法对该店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本人。
领克4S店擅自锁定订单致定金难退
2026年3月12号,我在周口信博领克4S店交了5000定金,在3月13号的中午销售给当事人要了验证码,未告知当事人领客app上的条款然后销售独自锁定了订单,当事人未知情。在3月15号,当事人因家庭原因购不买不了汽车销售在未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锁定的订单,导致车辆退订不了。
发布于2026-03-18 12:20

投诉完结
领克烟台鑫宏店强收意向金不退
2026年3月8日,我自行前往烟台领克中心鑫宏店,与店内销售沟通价格事宜,销售向领导问价并向我索取意向金,一定要我说出一个预期价格,口头说达到价格转为订金,但我并没有做出任何承诺,并且在备注中写仅作为意向金,后续销售和经理在我未决定购车时要求签合同,在我拒绝后直接说不退意向金,让消费体验很差,后续持续沟通中经理态度极差,持续电话说教认为是我过错,我向厂家持续反馈,但始终没有任何反馈和解决方案,已经完全属于失联状态,拒绝沟通拒绝协商。
领克未兑现LCP功能且违规清零补偿积分
投诉对象:领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兴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1年11月14日购买领克09 PHEV车型并付费28000元加装LCP升舱包,但领克至今未兑现承诺的 L'c'p 辅助驾驶功能。 2022年底领克单方面以90000积分(折9000元)+10次保养替代退款,此前因领克存在违规宣传、无法兑现宣传承诺问题,厂家向我发放了违约补偿积分,该积分属于法定赔偿性质,并非普通营销积分,不应该设置有效期。
该补偿积分在领克未履行任何有效提醒义务(无短信、无APP弹窗、无电话通知)的情况下,被单方面过期清零。
领克此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相关规定,属于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财产权益。
现要求:
立即恢复补偿积分并重新计算有效期(67105分);
或按积分价值进行等额现金赔偿(等价6710.5元);
对未尽提醒义务、随意清零积分行为作出合理解释。
请市场监管部门协助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另外,反馈给领克app客服,未做处理。
本人联系电话136****8011
领克杭州骏森中心诱导销售及乱收费
2026年3月7日在杭州新能源领克中心(骏森)预订了一台领克08 160长续航ultra的车辆。 预定的前提是,销售承诺车辆开票价格在16.5万,因此我才在领克app商城下订金4000元,并且在销售的催促下马上锁单(本来app商城有48小时的锁单犹豫期)。此外,销售要求向骏森领克中心支付300元订金(未提供任何发票,也未提供费用收取的任何理由,也不符合领克厂家的规定,属于乱收费)。 2026年3月8日,我发现合同信息有误,讲车身颜色本该是黑色错写成星夜蓝,并且我需要支付16.7万,2000需要我提前付给骏森领克中心,之后政府将2000的购车补贴打给我,那我请问骏森领克的钱可以与政府的钱混为一谈吗?此外开票价高将导致我的购置税加多,侵占我的消费合法权益。3月8日当晚反馈我退订,3月9日我与销售多次沟通后拒绝退,并且还以贷款利息低,分期长,月供低,店内优惠已经很多的说辞,继续诱导我提车。现车辆还在运输中,没有提车,车辆没有交付,也没有签署买卖合同。 我请领克严肃处理领克新能源中心(杭州骏森)地址:杭州萧山区萧绍东路125号3幢。电话400 903 8127)订单退款事宜。 要求退款7000元(门店收取的3000元+领克APP商城的4000元),另外对影响本人消费刺激做出道歉,原因是:1.销售确保的开票价格16.5万以内,但是现在价格已经远超此价格,存在诱导销售行为。 2.门店乱收费3000元。 欺诈和诱导销售有损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与当前刺激消费的导向背道而驰。 经销商诱导销售的行为,也会影响领克的品牌形象,伤害消费者对领克又有什么好处呢?
领克杭州骏森4S店拒退订金及合同错误
在3月7日,骏森4s店内线下及线上下订一辆领克08,并支付相关款项(线上4000元+线下店内3000元),36小时之内,找销售说要退车,经3月9日一天沟通无果,不予退款。在本人提出后期还款能力不足的情况下,销售仍以分期长,利息低,月供少,诱导我继续买车。另线下签署合同信息有误,车身颜色黑色错写成星夜蓝。针对这一情况销售回应我只用看金额即可,别的信息对错有否不需在意,那我请问合同只约束消费者,对于销售商家的对错不作约束吗?经过与销售的数几次电话,未有效处理,反之一直诱导我继续构成,丝毫不在乎我后期还款压力如何。要求杭州骏森4S店退回我的钱!
发布于2026-03-10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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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克青岛经销商违约拒退定金
3.4号在领克经销商店领克新能源零售中心(青岛金惠晟泰)购车领克10emp240ultra,先交了2000意向金说帮找车,之后找到了我想要的配置车,两千退了,交了5千的定金,紧着这领克销售第二天打电话来说车被卖了,违约,我要求退订不要了,因为毫无信誉,销售拒绝退定金说再给找车要等三天,因为领导都去开会了,我说我不要了,你不确定的事我怎么相信,看我坚决退又说已经找到了,我不同意了,他们拒绝退订。协商无用。
发布于2026-03-09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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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克成都西物4S店乱收费及未履约
投诉主题: [领克汽车成都西物领上蜀西路163] 4S店涉嫌乱收费,巧立名目*取消费者钱财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26年2月19日在四川南充市西充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事故后第一时间该4S店就第一时间电联让去该店铺进行后期维修事宜。第一时间我就跟第一个对接的工作人员说了,我要走车辆全损,后4s店工作人员联系我方处理事故时说需要先拆车才可以拉维修清单,我方回复不是应该先走外观以及相应仪器来判断损失,工作人员回复必须拆开不然无法判断。该店铺明知我方要走全损保险还故意诱导拆车此举已经严重损坏消费者的利益,导致我的车辆残值大打折扣,现要求赔偿损失五千元。投诉其二如下:该4S店铺说,1,如果要通过其*台的报价单进行走车辆全损,需要支付10%的服务费,合计是4500元。我这边问4S店收费标准以及收费具体明细,4S店无法提供正规的收费明细以及服务清单。我方是领克汽车的消费者,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作为品牌方,理应为消费者提供拆解服务配合保险公司走赔付流程。4S店和保险公司本身就有合作关系,现在要收取我方服务费百分之十四千五百元,严重侵犯到消费者的利益,收费没有任何依据,胡乱收费 。2,作为领克汽车消费者,该4S店铺,该品牌理应为我提供道路救援服务,这是购买时品牌提供的终身免费道路救援,现向我收费1650元,此行为不合理,欺*消费者,违反之前的终身质保服务合同。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汽车经销商不得在标价外收取额外费用。涉嫌违规收费、价格欺诈。其三,该4S店说拆解是有人工服务,工时费是150块钱一个小时,我方认可愿意支付1000块钱工时费,该店铺不认可,要收4500,我方认为不合理,欺*消费者,完全没有任何依据
诉求:请求监管部门/*台介入,责令该4S店赔偿我们车辆损失5千元,收取合理工时费,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发布于2026-03-06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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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克诸暨万达店未兑现购车返利承诺
2024年12月在领克魅族空间(诸暨万达广场店)购买领克08车辆,店长余斌,电话136****7899,当时说好买车后返利10000一直不给我
发布于2026-02-13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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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克未明确告知充电桩券过期致无法安装
买车的时候是送了充电桩的,当时只跟我说安好电表之后到充电桩申请里面去申请就可以了。现在我电表安好了,销售说送的是充电桩券,券现在已经过期了,现在安不了充电桩,公司无法赔偿。我全程并不知道充电桩不是直接送需要用券,也不知道券什么时候会过期。附随合同义务没有与消费者说清楚,损失不应该由消费者承担。
发布于2026-02-11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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