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长期利用“平台漏洞”,网购退货私吞800件赠品,“薅羊毛”获利38万元!

近期,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一名男子因 “薅羊毛” 38万元而获刑。


2024年9月底,某网购平台工作人员在审核用户订单的时候注意到,有一个账号长期频繁下单购买手机、平板电脑等高价电子产品,却总是在收货后迅速申请拒收。通过对异常订单数据进一步比对,工作人员还发现,这些订单内的主商品已经被退回,但随单赠送的共计800多件赠品却都没有返还的记录。网购平台随即向警方报案。



办案人员了解到,孙某是一名快递员,他在两年多的时间内,在某平台假意下单购买手机、平板电脑等热销电子产品,拒收主货品后签收赠品800余件,并转售牟利。赠品包括蓝牙耳机、平板触控笔、快充插头等具有一定价值的产品。经认定,涉案800余件赠品市场价值达38万余元。


令人奇怪的是,孙某是一名快递员,这些未返还赠品的订单,恰好也都由他来负责配送。这仅仅是巧合吗?面对警方的讯问,孙某很快坦白了自己的作案经过。原来,作为快递员的他在2022年网购时发现了一个平台漏洞。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佘倩影:孙某发现,电商平台的自营商家在销售像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商品时,会附赠蓝牙耳机、平板的触控笔、快充插头等这种价值比较高的赠品,并且主商品跟赠品是由两个独立的包裹分别发货的。孙某发现,他向平台申请拒收,平台只会核查主货品的拒收情况,赠品的退还与否不会影响退款。

为了规避风险,被告人孙某借用了朋友张某的网购账号,并绑定了家人的银行卡,频繁通过网购平台购买高价电子产品。并且下单时,孙某经常留下多个虚构的地址,这样其他快递员就没办法配送虚构的地址,就把这些包裹放到站点无人认领区,这样孙某就可以对上述包裹进行截获。

案发后,孙某家属向该平台全额退赔经济损失。丰台检察院以其涉嫌犯诈骗罪将案件诉至丰台法院。丰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看似利用网络购物平台漏洞“薅羊毛”“占便宜”,实则通过虚构交易假象掩盖非法占有目的,孙某骗取平台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赠品已达到一定数额,给平台造成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孙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额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商家在买卖交易中附随赠品,实际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消费者拒收订单或选择“七天无理由退货”意味着实际购买主商品这一赠送条件未能实现,此时消费者无故占有赠品没有法律依据,商家有权起诉要求退回。如有人“薅羊毛”“上瘾”,多次恶意下单、虚构交易假象,非法占有赠品达到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数额,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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