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退钱了!5宗支持起诉,法院判决依据是→
天气虽然冷
但这个好消息却能暖人心!
总体来说
支持消费者向经营者提起诉讼
及案件最终处理结果
2022年1月10日,消费者与某健身公司签订《会籍合同》,约定会籍费2688元,会员卡买一年送一年。
8月29日,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会员私教/泳教合同》,约定购买课程50节,单价400元,私教费总计20000元。
法院认为:
8月1日该法定代表人以其个人名义向消费者开具欠条,承诺将于当天支付前述退款,逾期每天按万分之五计算滞纳金。然而消费者仅于8月15日收到该法定代表人支付的8000元退款,剩余的托育费7726.05元一直未收到。
2022年9月14日,消费者在某瑜伽公司购买200次团课,有效期至2024年3月20日,消费者于当日向经营者支付了课程费 5100 元。
法院认为:
瑜伽服务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合同,其履行较为注重消费者个人的体验和效果,强调双方间的信任基础,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
经营者在未得到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单方变更私教教练,双方继续合作的信任基础已经丧失,且服务合同本身亦不适宜强制履行,经营者未能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
2022年11月12日,消费者在某健身公司购买了48个课时的私教课程,向经营者支付了培训费用14400元。
在向法院提起立案申请后,消费者与经营者进行了多轮庭前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5000元,消费者收到退款后向法院申请撤诉。
7月7日经营者退还第一期款项7883元,但逾期未向消费者退还第二期及第三期款项,消费者多次催讨未果。
均收到合同退款!
自2017年以来,深圳市消委会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已连续六年多,共支持307名消费者对129家不法经营者提起诉讼。其中,37宗案件调解成功,122宗案件胜诉判决,7宗案件申报债权,2宗案件被刑事立案,25宗案件等待开庭,胜诉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80多万元。
今后,深圳市消委会
将在现有工作模式的基础上
结合2024年1月1日实施的
《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赋予的新职责
继续开展支持消费者起诉工作
推动深圳市消费环境持续优化
END
我在拼多多购买了一部三星电话,结果用塑料袋给我邮来的,充电器是摩托罗拉的。商家告诉我是正品,现在拼多多平台偏袒商家,营业执照都不提供,商家就是你们深圳的。呵呵。消保也不知道到底是保谁的
我是向12345投诉,可是我看到这个怎么交给了中国移动自己处理,他们能处理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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