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成都崇州公安发布通报:
“经诊断,唐某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全力救治,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生命体征平稳。医疗救治专家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完善后续医疗救治措施。邓某体表擦伤,已处理。”
此外,据大皖新闻报道,华西医院会诊医生表示,女孩全身20多处咬伤,“最长的有8公分”,“目前最大的危险是来自腹膜后右肾损伤,以及所形成的血肿”。
据上游新闻报道,目前被咬伤女童还在华西医院儿童ICU接受救治,仍处于昏迷状态。迫于后续高昂的医疗费用,家属已通过轻松筹发起筹款,目标金额200万。
筹款资料显示,女童家庭父母年收入3-10万元,有一辆车,目前家庭负债20万。
据媒体报道,截至18日下午5时,爱心人士的捐款已有150万元。
据顶端新闻报道,女童妈妈邓女士表示,到目前为止,黑狗的主人或者主人的亲属,没有联系过自己,更没有道歉。
据上游新闻18日报道,崇州市羊马街道工作人员透露,肇事罗威纳犬犬主方面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后面会安排双方家属见面。
据中国之声报道,如果女童受伤程度达到重伤以上,唐某除了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外,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代理律师周兆成也表示,本案狗主人在明知饲养的是烈性犬,极具危险性的情况下,却未尽到看管义务,肆意放任烈性犬外出,从而导致危险的发生,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本案特殊性在于烈性犬咬伤人事发小区属于公共场所。危害的是公共安全,狗主人也可能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刑期,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才有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具体的刑罚措施,此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曾就“养的狗咬了人,主人是否构成犯罪?”作出解答:关于行政责任,如果没有达到轻伤的程度,主人的狗故意把别人咬伤了,主人有可能就要进行行政拘留,最高可以达到15天。达到轻伤的程度,可能就是犯罪。
如果主人是故意让狗伤人,导致他人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和致人死亡,刑罚就会更重。一般主人可能不会是故意让狗咬人,主要都是过失导致他人受到了伤害。但只要达到了他人重伤的程度或者死亡的程度,就构成犯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最高可以处3年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是可以处7年有期徒刑。
企查查APP显示,已有多人因“涉嫌犬只伤人”而遭行政处罚,违法事实包括“在重点管理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约束犬只不当犬只伤人”等。
除了宠物主人的失职之外,物业管理上的疏忽也是酿成这一悲剧的次要原因。
对于物业是否需要负责,据封面新闻报道,如果此狗多次伤人,或多次被投诉,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没有采取措施,则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目前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已被刑拘,至于需要承担何种责任,自有法律的公正裁决。
对于其他养宠人来说,这起事件确实给大家敲响了警钟:养宠人在饲养宠物时必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并对自己的宠物进行严格的管理、约束和教育,以避免宠物对他人造成伤害,务必做到依法养宠,文明养宠,避免此类恶性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