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释
人民金行未告知克重且无发票
2025年9月28号在冷水江市人民金行二店购买三金有两个戒指一条项链一个手镯价值24600元都是一口价没有去复称重量也没有说明多少克没有开发票只有质保单到10月27拿戒指去称重量只有0.9克按当时的金价990一克也有1点几克左右相差太多需要退款或者换置换克重
投诉编号:99827694
投诉对象

人民金行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24600元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
#发票问题
#服务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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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金行一口价黄金未标克重涉嫌价格欺诈
时间:2026年2月17号晚上19点13分
地点:怀化市鹤城区万象大酒店一楼人民金行
在进门说明了诉求想要购买克重黄金,我有一个999的纯黄金耳钉想以旧换新,我在摘取耳钉时,导购直接拿着我的耳钉直接到前台秤,也没有当着我的面,我也不清楚到底多少g,观看克重后店员引导消费一口价并把我们带到一口价区域,由于第一次在人民金行购买也不知道该点销售一口价与足金差异,销售员一直故意引导买一口价,之后选取一款耳钉后询问克数,店员一直没有问答,避而不谈!我想要说拿去称,一直说给我增值了,我本身2g多的黄金按市场价格将有三千多,一直说增值了,🙊克重,我一说想要秤,就马上脸色变了,多次追问克数,始终未告知,说现在耳钉不能和以前比,之后又经过一番推销,最终付款。还补了两百块钱差价,一个连一g都没有到的耳钉卖我一口价3699,在到家之后,我查看了质保单发现我的是足金999,而他的是足金耳饰,这差别一下就出来了,我去网上一搜说这种都是990,根本不是999,还一直说以后想要再换黄金,按标签价格来换,可是也没说要是有磨损会不会影响以后换购!我2g多的原始黄金被她们忽悠买了一个1g不到的耳饰,我还不能确实是不是纯的999的,我刚刚看了付款界面才知道他们不属于黄金店,属于工艺品店,所以也不能保证我买回来的是百分百纯黄金,我想要退货退款,就说我老是一个想法,态度很恶劣,*皮赖脸,
该耳饰不属于明码标价,吊牌仅写明价格,末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末,明码",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属于末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1。我认为买卖交易要建立在"明码标价"的前提下,买方有1。我认为买卖交易要建立在"明码标价"的前提下,买方有权利在购买时并且询问黄金克数的知情权,卖方应该如实问答,这样消费者才可以在克数单价和做工之间权衡,这也违背了价格法。
2。*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56号令《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让属于一种诱*行为。
3。一口价黄金不标注克数,目的在于让消费者不知道实际的金重或者让消费者产生误解,显然是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的行为,应当属于价格欺诈。
4。没有主动开具税务发票。
5。故意隐藏重要信息,购买金克数是重要信息,卖家不告知并且标签也没有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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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金行购买莲花吊坠存在质量问题
我于2025年12月31号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人民金行买的莲花吊坠,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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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金行黄金挂坠脱色拒退款
2025年9月2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街道振华路175号雨花旭辉里S3号楼1A层1009-1,长沙市雨花区吉祥辉黄金珠宝商行(人民金行)购买了足金挂坠,给七个月宝宝佩戴三天后有明显的脱色掉*况,发票上写着质量问题包退,找到商家却被告知“正常现象”,拒绝退款 ,现在黄金价格一直在上涨,而市场上出售的黄金是否都是正品都有待考证,我们消费者权益何在?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调查,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已完结
人民金行黄金脱色拒退赔
2025年9月27日在雨花区环保东路与万家丽南路交汇处旭辉里广场人民金行购买了足金挂坠,给七个月宝宝佩戴三天后有明显的脱色掉*况,发票上写着如无质量问题不予退货处理,但现在是出现了质量问题那就是可以要求退货退款,但我们找到商家却被告知“正常现象”,拒绝退货退款 ,老板还威胁我们要求我方赔偿他的精神损失费,现在黄金价格一直在上涨,而市场上出售的黄金是否都是正品都有待考证,我们消费者权益何在?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调查,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已完结
人民金行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具体情况说明
第一:隐瞒克重,价格欺诈
9.15下午6点左右在邵阳人民金行看戒指,挑选款式时看中了4个9999的戒指,在这个过程中店长以及导购已多种看似为我着想的理由,让我选择其他款,说价格便宜。其他款式我多次询问具体克重,按克重多少钱一克,导购以一口价为由不回答我的问题,并带在手上的戒指上均没有挂着相关标签信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内容: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隐瞒标示是明显的欺瞒消费者行为,即使是一口价产品我也有权知晓该物品的具体克重。同时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应当按政府价格主管部分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我购买的一口价黄金,克数属于规格,应当标注在最显眼能看到的地方。但是该店在适配戒指时,戒指上没有这些标签,属于严重欺诈行为。
第二.诱导消费
在我以4个9的戒指按重量计算后,虽然有80元的工费,家人还是一直让我买4个9的戒指。但是店长导购之间相互配合转移我的注意力,多次引导我去看她认为"实惠"的戒指推荐给我,并多次引导我去关注该戒指的价格而不是重量,并以最低折扣7.5的折扣价格诱导我,导致我坚信该产品是按840一克当日的金价重量价格并为此买单。实际回去称重量后发觉是1200一克购买。导购在明知具体克重是多少的同时既不像我说明也不像我展示价签,甚至在我决定购买后一个导购带我去付款,导致我全程都没有看到价签上的具体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内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自行处理商标不告知具体克重,属于诱*消费者行为。
第三. 霸王条款 售后规则模糊
售前不清楚说明售后规则,在开单时导购自行用笔在销售单上挂钩,在向我说明时也一直用笔圈画具体的价格和折扣后的价格诱导我的视线,没提出让我看清楚这个销售单在签字,随后就让我签字并离开导台。在购买过程中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
120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购买前没有告知一口价商品只能换一口价商品。只说按你买的价格换相同价格。并没有说清楚换款限制。(监控可证明)
在9.17号晚上我发觉受*买的黄金戒指2209元只有1.84克时我去跟店长强烈要求换货,电话与店长交涉时,提出查看监控对方不提供。现在诉求退货退款。
已完结
人民金行以次充好欺*消费者
本人在7.4号中午进入长沙市五一大道名汇达一楼人民金行准备拿自己的旧黄金换新黄金 导购随后拿出来一些金戒指给我看 本人选择了一款为1.06g的黄金戒指 在整个试戴过程中他没和我讲任何 我一直认为 我用的真黄金我就需要换真黄金的戒指 本人还补了差价 导购也没和我讲开发票 本人还是大学生 说白了就是不懂这些套路 但这不是他们*我们的理由 到了晚上我回家发现戒指居然变成了银的我很震惊 我用的0.93g换1.06g金戒指还补了差价和工费 没想到得到的是镀了层金的银戒指?欺*我是学生吗 他们店家还不回复消息 把学生的钱不当钱吗??在整个购买过程中 我看这个家店面是个非常大的店面 我认为不会*人 没想到把消费者当成猴子一样欺* 在整个购买过程中我十分信任这个导购 我认识他不会*人 没想到第一天晚上就从金戒指变成了银戒指啊
已完结
人民金行销售隐瞒克重、以次充好及服务态度恶劣投诉
在2020年的时候我家人用足金项链以及手镯去换款,被销售隐瞒克重在不告知的情况手镯换成一口价 项链换成75%(含金量项链)我投诉改店铺以及销售对我们消费者犯有1.价格欺诈2.侵害消费者知情权3.诱导消费隐瞒克重4.为主动开具发票5.售后服务态度恶劣
烦请领导们核查!
已完结
人民金行售卖劣质高价银项链
从湖南省邵阳市武冈市2月19号上午买的银项链,只有4克但是买了我500块,*钱,且项链瑕疵严重
已完结
人民金行违规操作及欺诈行为
2024年10月6日我在新化县上梅街道上梅中路1栋121号永泰商业广场一楼人民金行换购一口价黄金。要求人民金行主管孟霞黄金手镯称重多次被拒绝(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吊牌儿也有意遮挡,人民金行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且在购买前说以后可换同价格任意款式,购买后却说只能换“一口价”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购买商品的明细!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4)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退换款现则具至隐藏退货规则。售出不退此项为霸王条款,已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