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争鲜寿司食品变质致消费者身体不适
我于2025年10月20日晚上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560号时代天街商业中心B2-086-2,品牌名为“争鲜回转寿司(金沙龙湖PLUS店)”消费了“带头甜虾和北极贝刺生拼盘”该品种发生严重异味变质等情况,并且“玉子烧”底部带有卷曲毛发,事后3小时产生严重不适,出现呕吐,腹泻等情况,前往钱塘区中医院区肠道门诊进行检查,,医生诊断为“胃肠炎”。事先多次与商户沟通,商户要求必须去医院做检查然后报销,但检查结果出来后商户一直辩解狡辩不予赔偿。保留了变质产品的证据也有与店员沟通的录音,但是商户拒不承认。现本人身体及心理严重不适,该店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根据《食安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现诉求如下:1、相关监管、执法部门现场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要求店家整改并处罚。2、出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后,本人身体及心理严重不适,从昨晚到现在吃不下任何东西,要求商户根据《食安法》赔付1674.9元再加就医费用142.67元外加承诺报销来回路费38.85元,总计1856.42
投诉编号:99779325
投诉对象

争鲜寿司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1856.42元
投诉问题
#商品过期
#服务问题
#质量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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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鲜寿司食物质量问题导致肠胃炎
投诉对象:
争鲜(上海)食品有限公司虹口第二分公司
母公司:
争鲜(上海)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99号北外滩来福士B2层06A-06B号
9月12日晚在上海北外滩来福士争鲜回转寿司吃了生鱼片,寿司,麻辣鲜蛤,三文鱼头,点单时,想让服务员上新的麻辣鲜蛤,服务员也强行要求拿在轨道上的鲜蛤。9月13号凌晨,呕吐,糊状拉稀,第二天上午发烧38度9,联系争鲜客服,争鲜始终未回电。 到13号傍晚难受难忍,去医院检查,测出食物导致急性肠胃炎。此时,经过反复敦促,争鲜终于联系过来,但我发去了医院检查报告后,要求索赔,对方拒绝,而且我作为争鲜老客户,从19,20年就开始吃他们餐厅,这次对于如此明显的责任,拒绝承担作为企业的责任,让我作为一个客户一位消费者感到心寒。现在餐厅吃坏东西都是消费者自己承担吗?请您为老百姓维护权益,谢谢
已完结
争鲜寿司用餐后身体不适投诉
。不需要赔偿,我只需要道歉!今天用餐的时候就觉得卫生条件堪忧,但是已经进店了,然后我们本着出于信任条件考虑台式进行了用餐,但是吃完之后很不舒服,而且我们本身也没有吃太多,吃完了之后就感受到非常的,不是有一种恶心,想要呕吐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还能够压制住,结果还没等我出商场我就呕吐了,特别的难受非常的难受,在进行用餐的时候,我们就觉得现场的管理有些混乱,而且我们在坐下之前擦桌子的阿姨用他擦油油的桌子的抹布擦了凳子一切都透露着非常的随意,他还把擦桌子桌上的那种饭,米粒水渍油渍直接一甩甩到了椅子上,后来他发现我们在看之后,她才又拿擦桌子的抹布去擦了擦胡乱的擦了擦凳子,我不敢相信还是我们看着他还这样,我们要是没看见人不站在旁边,我不知道他会是如何去进行卫生管理的。我本身是非常喜欢吃日料的,本来我满怀期待,但是这是我吃过最不新鲜、最脏,而且最没有品质的日料。而且问题是他居然和其他牌子消费差不多,那我不知道它的性价比在哪,而且其他牌子的日料,我从来都没有呕吐过,而且我非常喜欢吃日料。结果今天吃了他们家的,我还没出店,我就感觉难受,隐隐很一种不妙的感觉。还没出商场我就全部呕吐掉了。在停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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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鲜寿司服务态度差并存在辱骂行为
大连市沙河口区罗斯福地下一层的争鲜回转寿司,里面服务态度极差
事情经过:我点了一份刺身,上面有黑点,要求换一份,有两个服务员背后说顾客事多,辱骂顾客,当时没有拍照片,有两个女服务员辱骂顾客,要求开除罚款,我经常去他家吃,是新来的两个。
已完结
争鲜寿司活动返款限制未告知且余额无故失效
4月14日参与店铺消费,消费多少钱
返多少钱活动!商家明确是返余额,当场也确实是余额240元
但于5月底去别家争鲜店用,告知无法使用,后面咨询争鲜官方客服,一开始客服也解释不清这余额去哪里了,查看消费记录也没有,最后等了一天闵行店店长才发微信解释,这个是店铺活动,别的店不参与,而且只有一个月有效期,无法使用了!
投诉:
1.商家活动海报清晰写着消费多少返多少,并没有标明仅限一家店使用,和过期(已付上当场拍摄的活动)
2.根据消协保护法,商家应当有提醒义务,但这个月期间未收到过任何提醒,但对应争鲜的微信广告收到一堆(附微信截图)
3.按照闵行店长所说给的的消费券:但消费券含糊不清,写的是1元券,年纪大的根本看不懂,一会余额一会消费券,说新店开业店员人手不够没给解释清楚,但为何以上种种都没有为消费者考虑呢?
现在轻飘飘一句无法使用,这是我们实打实花了240元的钱!只是要求在争鲜*台正常使用这240元
已完结
在深圳争鲜寿司吃出订书钉要求赔偿1000元
我于2025年6月3日19点14分,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宝能太古城争鲜回转寿司点了一碗味增汤,在里面吃出一个订书钉,在此之后我吃不下任何东西,并且存在不适感,联系店长之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我的诉求是根据食安法148条,退回支付款并且给予1000元赔偿金。
已退款
争鲜寿司餐品含较大鱼刺引发吞咽不适投诉
本人于2025年5月1日在争鲜寿司大连东港凯丹plus消费时,美团外卖下单了焦糖鲑10粒套餐,孩子在食用过程中发现鲑鱼部分含有未处理干净的较大鱼刺,导致孩子产生吞咽不适,后续当餐因不适已无法继续进餐。
本人与商家联系后,商家表示鱼生都存在鱼刺,是不小心造成的,并表示其他消费者在后切刺身中也吃过鱼刺,属于正常现象。商家在接情况反馈时,第一次提出要再送一份餐食的建议,因孩子已无法继续进餐,同时也对该店的食品安全标准产生质疑,所以拒绝了该建议。商家又提出退还本餐费用并再送一份餐品的建议,并认为鱼刺来自鱼本身,鱼本身并不属于异物,也未变质。本人认为,商家对在售食品的安全底线极低,对已发生问题的食品认识的态度及其不到位。
寿司店在售的寿司应为无刺或经专业去刺处理,(较大鱼刺属于不可接受的危险异物)这说明该店出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同时也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0条履行原料查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可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现本人要求该店:
1. 退还当餐费用;
2. 支付赔偿费用(按食品安全法最低1000元或实际损失三倍)。
已完结
骑手被误扣款项,要求解释与赔偿
我是骑手,于2025年2月7号18点54到你店取货,桌子上有一个我拿起来看了是美团6然后我放下了,跟你们店员说了好几遍美团5,为什么最后还是美团6?还扣了我47块钱
已完结
争鲜回转寿司食物不新鲜导致身体不适
我于2025年1月17号在美团*台购买了争鲜回转寿司(星光PLUS店)79元的寿司套餐以及两盘寿司,出现了寿司的饭粒不新鲜、难以下咽的情况,三文鱼等食品皆出现搁置过久颜色变异的情况,当时只当作是倒霉,没吃多少就走了,结果当天晚上开始肚子疼、第二天出现干yue呕吐的情况,联系美团*台未对商家如何处置作出回应。我的诉求是希望商家能道歉并补偿退回我们的套餐费用。
已赔偿
争鲜寿司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我于2024年11月22日到大兴亦庄大族广场内争鲜寿司吃饭,优惠卷开头4.9折几个大字,吃之前也问过服务员确定说全场可享受4.9折优惠,并没有告知最高减30元。吃完饭结账几个服务员以及店长都不明确优惠卷规则,跟我说最高减30元。我只好用了另一张优惠卷减40元。请问全场4.9折的标语有无任何意义?虚假宣传欺*消费者!!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