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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楚教育诱导贷款报名拒不退款

我于2025年10月17日凌晨在豆包链接了解到成人自考 ,有微信名为王老师微信号为FLWX1101的人添加我,在2025年10月17日下午6:31分诱导我报考,并借由我是应届生身份诱导我进行贷款,期间我询问过是贷款吗,招生老师告诉我无利率,是助学金,不是贷款,诱导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借贷,让我绑定自己的银行卡,其中的498元通过支付宝转给招生老师,剩余4482,为海尔消费金融分期贷款,报名后询问老师是哪个教育机构并未说明,只说自己是助学中心,存在虚假招生,上网查询发现与老师说明不符,次日凌晨00:06提出退款解除贷款,无人理会,打电话没人接,在合同上有一条6.2.4乙方在完成报名24小时内可向甲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甲方原则上应予同意。我是在24小时内提出解除协议的。现在要求介入要求退费井解除贷款,其中498元是老师提供的二维码支付,4482元为海尔消费金融分期贷款,我现在要求他们履行合司义务退款。该机构招生老师通过一系列违规手断诱导我办理网贷。 条款一:1.虚假宣传误导,刻意夸大机构,刻意隐瞒分期付款实为网络贷款的真实性。 2.违规签约操作,利用本人繁忙工作之际招生老师以三五分钟开视频看他单位,通过微信视频全程指导操控走流程报名,首付498元转至青学财务处,4482元通过海尔消费金融贷款。 3.协议内容隐瞒,工作人员以入学诱导我签下协议,未充分披露协议内容,且存在加重本人义务,排除主要权利。 条款二:海尔消费金融违规行为 1.身份核验与贷款意愿核实缺失,全程通过青学中心的远程微信视频指导完成人脸识别,未核实我真实意愿,在我完全不知情且未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任由青学辅导中心找第三方机构为我办理贷款业务。 2.关键信息未告知,未明确向我说明贷款性质,利率,还款方式及逾期分险。 3.贷款用途监管缺失:并未向我个人核实贷款用途真实性,导致资金流入高风险 诉求1.责令海尔消费金融立即终止与我的贷款合同,消除该贷款业务对我个人征信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 2.解除协议并退还4482的分期费用和498元的首付
投诉编号:99749471
投诉对象
深圳市晟楚教育-新圣集团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4980元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 #培训贷 #虚假宣传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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