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补偿
天猫超市售出变质牛奶要求赔偿
2025年7月30日,本人在天猫超市平台购买认养一头牛纯牛奶金额为42.98元。2025年7月31日,收到该商品。在食用牛奶的这段时间,本人与家人反复多次腹泻,期间纳闷未能找到原因。2025年10月12日,本人把牛奶剪开,想冲泡咖啡,发现牛奶成胶冻状,现商品变质严重,在检查食物包装过程中发现商品链接详情页和包装上均说明了商品保质期是6个月且该商品可以常温保存。在未过保质期的情况下,出现变质情况,品质有严重问题,严重违反食安全品法。发生此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商家要求退一赔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作为消费者,本人有权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诉求是退还购买金额,并且支付1000元赔偿金。
投诉编号:99727376
投诉对象

天猫超市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1000元
投诉问题
#假冒/二手商品
#货不对版
#霸王条款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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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天猫超市售卖三只松鼠的发霉腰果引发健康问题
我于2024年8月10在淘宝平台天猫超市购买了三只松鼠的腰果,在8月18日吃腰果的时候,发现了已经发霉并且长毛的腰果,看霉得程度不是一个月两个月能有这么厚霉的样子,霉菌的传播很快,一整袋在吃了三分之二的情况下已经严重侵害了我的健康权益,12日至16日一直有头痛头晕的症状,一开始没有联想到是入口食物的问题,期间18日已经找了天猫超市客服调解,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联系了*联系了三只松鼠企业进行调解,8月20日三只松鼠企业联系我进行调解,但赔偿金额和食品安全法相差特别多,并且一直无视法律,我一直明确指出已经不符合食品安全,但该企业一直表示符合安全执行标准就可以,不遵从法律来。所以还是让天猫超市去联系厂家来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干元。本人诉求是按照食品安全法赔偿1000元加商品价格金额赔偿金。

我投诉天猫超市购买臭宝螺蛳粉发现塑料片
我于7月25日从天猫超市购买臭宝螺丝粉,7月30日吃了这个螺蛳粉后吃到塑料,以为是什么所以嚼了一下结果刺到嘴巴,后面拿出来看是一个硬的尖尖的塑料片,这个塑料片就在腐竹里面的!一开始就在,因为没开封过,煮完就吃。后续13:50分肚子剧痛,去上了两次厕所还没有好,因为早上到中午只喝了水跟螺蛳粉,所以只能怀疑是螺蛳粉的问题!现在也不敢吃任何东西了,怕拉肚子。 期间天猫超市专员有打电话给我,补偿天猫超市的券,但是不同意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补偿不足一千按一千补偿的规定,说需要我举证,我也举证了,毕竟这个伤害到我本人的身体了,所以我会维权到底!

天猫超市售卖发霉虫子意面,消费者权益受损
天猫超市欺诈消费者,敷衍了事 我于2024-06-11 22:36:53在淘宝的天猫超市上购买了空刻意大利面尝鲜装270g,于6月12日收到货,结果发现未拆封的意面里有虫子,打开后发现意面还发霉了。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和知情权,只给我一个仅退款处理‼️联系商家后,发了证明的照片, 但是商家方式令人难以接受。应对误食买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做出相应赔偿。 ✅我的诉求:①投诉天猫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天猫应该得到应有的处罚,避免后续类似情况和更多的受害者出现,请为我们做主。②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全款并赔偿消费者一千元。‼️

投诉天猫超市售后服务欠缺
我于2024年4月7日在淘宝的天猫超市购买的百草味的面包,面包的生产日期是2024年3月8日,他的保质期是90天,但是我在2024年5月31日打开包装袋发现了面包上有一大块的霉菌,出现了在保质期内发霉的问题,并且我不确定在我是否在实用该批次产品是否存在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下吃下了发霉面包,对我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在我向其售后提出应有的赔偿的情况下,其表示只能退款,不遵循食品安全保护法的第148条进行赔偿。

使用过商品二次售卖,天猫超市不解释不作为,拖延时间
3月3日下单购买华为耳机,于3月7日发现问题,问题为:其中一个耳机,一打开就很多脏,并且耳机孔内也有污垢,存在很明显打开使用痕迹,联系天猫超市客服,称是厂家生产时候产生的,询问那为什么耳机孔里面也有污垢,客服就称需要反馈,但是耳机壳上明显的使用污垢,耳机孔里有耳垢,后告知客服诉求,这个有明显使用痕迹的需要退款,当天晚上再次补充,耳机我也是需要的,后期还是会在该店铺购买同款耳机,只是现在需要退款退货,依旧是需要反馈的说辞,商家多次称不会进行二次销售,却没有对商品存在污垢以及耳机孔存在污垢等情况进行解释,并且在告知其刚打开发现问题就联系其了之后,仍没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尽快给出,昨日中午询问反馈时效,告知时效为24小时,现超过反馈时效未收到任何形式答复,后再次联系天猫超市,告知反馈没有结果还需要48小时,刚开始称不会售卖退回商品,后来就一直说是正品不正面回应,不做任何解释,并没有任何处理方案,现在诉求:1、对存在二次销售痕迹的商品进行退款,2、对此次问题有一个合理的说法/解释

天猫超市无故限制账号下单
本人淘宝账号自今年5月起,在天猫超市尝试下单时持续失败,系统始终提示“同一时间下单人数过多,建议您稍后再试”。该问题已持续数月,期间我多次尝试在不同时段(含凌晨等订单量低谷时段)操作,更换网络、设备后仍无法解决。
关键问题在于,我使用家人朋友的其他淘宝账号,在同一时间、同一网络环境下,填写相同收货地址下单天猫超市商品,均能顺利完成购买流程。这表明所谓“下单人数过多”并非真实原因,实质是我的账号被天猫超市通过风控手段限制下单。
此前我已多次联系天猫超市客服(客服热线:95****78)反馈问题,但未得到明确解释,仅被建议“更换账号”或“稍后再试”,未采取任何实质性解决措施。
侵权依据
1. 侵犯知情权:天猫超市未告知账号被限制的真实原因,仅以虚假理由搪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
2. 侵犯公平交易权:在无正当理由且未提前公示规则的情况下,单方面限制我账号的购买权限,却允许其他账号正常交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投诉诉求
1. 立即排查账号限制原因,并解除下单限制,恢复天猫超市正常购物功能。
2. 就账号长期被限制一事向我作出书面说明及道歉。

天猫超市购石头机器人存在质量问题
我在天猫超市买的石头机器人,昨天第一次使用发现扫不干净,我今天去找石头客服,石头客服说主刷罩是坏的,正常应该是贴合的,但是我的是弧度的,下面我会发照片,他不是原本直的被顶成弧度的,而是可以明确的看出来是出厂就这样的,两边的弧度是对称的,质量问题,买到一次没用就是坏的,图我会在下面上传。

天猫超市大闸蟹死蟹拒退82元
我于2025年9月19日于天猫超市下单蟹太太家下单购买了规格为公4.5,母3.5的4对大闸蟹,购入价格328,订单编号294441*********1877。 收到蟹卡后按蟹卡显示日期兑换生鲜,10月16日下午2点以后收到顺丰快递签收信息,并于16日傍晚打开快递,待食用时发现有两只螃蟹已经死亡,于是拍摄照片和视频后在平台申请对应死亡数量的退款,即82元,因为死蟹不能食用,留着怕腐烂,就切块后为了楼下狗狗。 后来商家致电要求上传快递箱面单照片,但是由于是生物快递箱,拆快递后家人便丢*了,但本人有顺丰快递的小程序订单,于是截图发给商家,客服说不承认,必须快递箱的面单截图。然后说家人拍摄的死蟹照片也不符合他们的退货要求,我拍摄的死蟹照片死蟹的腿都已经不动弹了,眼珠子也不动了,但是商家说必须按照他们的要求,拍摄死蟹腹部打开的照片作为凭证。谁知道证明死蟹要这样证明呢,一般人谁会拍摄螃蟹腹部打开的照片呢!这明显是霸王条款! 本人从天猫超市平台一共购买了三张蟹卡,没有必要造假两只死蟹,给自己制造麻烦。但是事实是的确死了两只,而且商家拒不承认,而且在退款过程多次提出霸王条款,所以我一定要求公平处罚!我的诉求并没有要求退全款,死了两只,我只要求退这两只的钱,即82元。相应的证据截图如下。

天猫超市售卖发霉干豆角要求赔偿
2025年10月9日于天猫超市下单两包裕庆堂干豆角长豇豆特产干,于10月17日拆封其中一包发现整包干豆角出现严重发霉,甚至连包装内的干燥剂也发霉了,另一包则拆封后未发现质量问题,可见并不存在因消费者不当储存导致变质的因素。销售此严重发霉的豆角干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且包装实为半透明,若出货时工作人员认真检视,是可以避免消费者购买到严重发霉商品的。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则最低赔偿额为一千元。目前我方诉求为按食安法最低赔偿金额一千元赔偿,并要求商家道歉及检视未售出的干豆角是否还存在严重发霉情况,避免再有新增的受害者。

天猫超市商品质量与售后问题投诉
本人就天猫超市存在“商品质量不达标、疑似大数据杀熟、售后反复无常且推诿欺*”等问题进行投诉,
订单号:475043*********4433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心问题:商品质量严重不合格,平台无视事实
1. 严重磨脚致伤,平台定义“正常”:本人购买的鞋子仅穿着1天,便导致十个脚趾全部磨破,脚掌疼痛至无法正常行走。但天猫超市售后无视我提供的伤情图片,始终将该情况定义为“轻微磨脚、正常现象”,完全违背基本消费逻辑与产品质量标准。
2. 短时间内开胶,质量问题明确:同款鞋子穿着1天后,出现明显开胶脱胶情况,属于典型的产品工艺缺陷。我向售后出示开胶图片后,对方仍以“正常”为由拒绝处理,拒不承认质量问题。
二、关键争议:疑似大数据杀熟,价格差异显著
本人购买的型号为IH7830的鞋子,在品牌官方店及其他正规渠道售价均为450元左右,最高不超过500元。而我在天猫超市购买时,扣除红包后实付604元,未减免前原价高达639元,价差超139元,存在明显大数据杀熟嫌疑,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三、突出矛盾:售后反复无常、推诿欺*,态度傲慢
1. 承诺出尔反尔,严重欺*消费者:10月2日我向12315投诉后,天猫客服于10月3日主动联系我,明确告知“可办理退货退款”;但10月9日再次沟通时,对方突然推翻承诺,改口称“不能退货退款”,前后态度矛盾,存在恶意欺*行为。
2. 处理时效形同虚设,推诿敷衍:售后曾承诺“2小时内反馈处理方案”,但多次超时无下文;面对我提出的质量、价格问题,仅以“正常”搪塞,不提供任何有效解决方案。
3. 补偿方案不合理,不尊重消费者:在我明确拒绝“问题正常化”的解释后,平台仅提出“赔付50元”的方案,该金额与商品质量问题、价格差异带来的损失严重不符,涉嫌侮辱消费者权益。
四、投诉诉求
基于上述事实,本人要求天猫超市:
1. 立即为涉事商品办理全额退货退款(金额604元);
2. 对疑似大数据杀熟的价格差异问题作出合理解释;
3. 本人保留就“售后欺*导致的额外时间成本、伤情损失”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