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已其它

盒马鲜生购买商品少发货

我于2025年7月30日,购买了亚麻籽油,一共买了两盒,实际发货一盒,由于当时住院手术,没能及时发现,现在要求商家补发。
投诉编号:99468281
投诉对象
盒马鲜生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63.5元
投诉问题
#少发货
投诉进度
相关投诉推荐
投诉盒马鲜生销售过期食品且售后态度恶劣
我于2025.05.09日在盒马购买了生产日期为2025.05.08,上市日期为2025.05.09的仙贝面包,保质期到05.11,购买当天晚上一岁零四个月宝宝吃了一个,第二天发现出现霉点,后致电客服,05.10客服说退款并赔偿30元,本人未同意,客服表示会在24小时再次回复我,24小时后并无回复,本人主动打电话后盒马表示赔付50元,我想确保宝宝健康问题,因宝宝太小未做检查则与盒马协商过两天确保宝宝身体没问题再来协商赔偿,2025.05.13我再次致电客服,表示宝宝吃了第一天有点拉肚子后无异常,可以协商赔偿了,我的诉求是一赔十,不满1000按照1000赔付,客服2025.05.14回复我表示他们不会赔偿1000,只会赔偿199,我询问如果我不同意他们会不会进一步处理,盒马客服人员表示不会,如果我不同意这个事情就暂时放置在这边,态度极差
已完结
盒马鲜生商品标价与实际收费不符涉嫌欺诈
本人于3月25日晚在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华荣城盒马nb店购买阿根廷安格斯牛腿肉1kg,原价标签为65.9元,由于店铺活动打八折,故而实际支付价应为52.72元,但店铺实际扫描收取价格为54.32,核对小票此商品折扣价前为67.9元,小票原价与柜台原价存在不一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本人联系店铺工作人员交涉处理,工作人员表示活动价格未及时撤销,可以退还商品或者退款差额1.6元,本人不同意店铺的处理方式,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享受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多项保护,如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其赔偿所受到的损失,增加金额应当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金额不足五百元,为五百元。
已完结
投诉盒马云超售卖死蟹,不愿全额退款
我于2024年10月3日在盒马云超下单鲜活帝王蟹一只,付款1588元,10月5日收到帝王蟹,顺丰面签,录有开箱视频,是死蟹。要求盒马全额赔付,我寄回死蟹。盒马调解只同意赔付金额的10%,一直未能妥善处理。 我的诉求是全额赔付,我可以寄回死蟹。 快递单号SF1397972356672 盒马订单号406581*********7049
已完结
投诉盒马鲜生售卖严重超过保质期的加拿大北极甜虾
手20****31通过盒马app购买商品,其中包含生鲜(冰鲜)产品加拿大北极 甜虾(储藏条件明确为冷藏,可生 食),于20****02打开准备食用时( 收到货后一直处于冰箱2度冷藏)发现 已经严重变质,发出恶臭。查看保质期 发现该产品居然于20****17生产,在 0731日购买时就已严重超过该产品在冷鲜保存条件下2天的有效期。遂认定 盒马售卖严重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备注:至于客服说-18度冷冻保存保质期 为24个月,所以商品末过期的解释,不可接受,因为平台售卖的是冷鲜产品。此行为亦涉及虛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经过投诉调解,店方只愿意赔偿50元和两份新甜虾(谁还敢吃?),绝不妥协,除非按照法规退一赔十。并且要求页面产品信息介绍中明确冷鲜食品为冷冻产品解冻!!!
已完结
我投诉盒马鲜生柠檬发霉未赔偿投诉
本人于2024年7月20日12:00签收该订单,本人于2024年7月20日12:02分检查食物,发现"安岳柠檬2粒装200g"包装完整无破损、上市日期2024.7.20,里面柠檬已经发生霉变,此事有照片、视频、订单证据证明,当天联系商家反映,商家只道歉,拒绝按照食安法相关条例赔偿,特此投诉,希望追究商家责任。后商家联系说生鲜食品变质属于正常现象,【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孝陵卫分局】认为柠檬发霉一事,“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6月14日发布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72号)内的相关内容,果蔬类产品带泥、带沙均不属于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形。
已完结
盒马捞汁豆腐变质且赔付未履行
8.22在盒马app购买了名为盒马捞汁豆腐零食,8.25日拆开实用发现包装内食品已变质发臭,还有未开封的也已变质,于是当天联系盒马门店客服,客服反馈要把问题送去门店核实问题 再处理,如确实变质则按照一千元赔偿;第二天(8.26)将问题产品送去门店;门店工作人员核实确实有问题,于是微信发送赔付信息给到我 并承诺一周内赔付到账,期间签了赔付协议,但现在已经超出一周、盒马依旧未赔付,并且门店不回信息,要求盒马按期履行赔付承诺,尽快处理
已完结
盒马鲜生销售过期商品且拒绝合理维权
我于2025年9月1号13:51分在盒马鲜生小程序上下单了总价值179元的订单,其中包含49.5元的盒马NFC新疆西梅复合果汁。我于2025年9月3号早晨饮用后发现该商品已过期,并检查剩下几瓶时发现一瓶同样过期的商品。盒马客服拒绝了我的合理维权诉求,我要求退款,并赔偿1000元。依据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已赔偿
盒马鲜生所购巧克力饼干发霉问题
2025年8月21日在盒马云享会上买的巧克力饼干。因为家里老人给孩子吃的,并未看食品是否发霉,每天吃了一块,8月30号的时候本人发现食品发霉,十几块基本上都有发霉的情况。需要商家给个合理的解释,并做出相应的赔偿。
已解释
盒马鲜生客服不处理退款诉求
一大早快递员打电话来 快递到了 我对象接的电话 我想把其中的烧卖退款 然后快递员接完电话就把买的烧卖点了签收📦,后来把这个诉求告诉盒马 盒马客服不解决不回复
已退款
盒马未按时配送七夕鲜花引发纠纷
投诉盒马未按时配送七夕鲜花 本人于2025年8月26日在盒马APP预约购买了七夕节的鲜花束,订单编号为289678*********4078,约定在七夕节当天送达,为此我支付了113.52元。这笔花费不仅包含鲜花本身的价格,还涵盖了因七夕节日属性而产生的溢价。然而,直到七夕节过完,盒马都未将鲜花送达,且在七夕节后的一整天,依旧没有收到商品。 按时收到预订的七夕鲜花,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它承载着我对爱人的深情厚谊,以及对浪漫节日氛围的期待。但盒马的违约行为,使我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未能送出这份饱含心意的礼物,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 ,让我陷入尴尬和失落的情绪中。此外,为了此次预订,我投入了时间精力去挑选花束、下单操作,结果却未能如愿,这些时间成本也付诸东流。而且,因盒马未能履行配送义务,我还需重新花费时间精力去处理此事,进一步增加了我的困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盒马未能按照约定时间配送商品,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条款。 现我提出以下诉求: 1. 赔偿损失:退还我购买鲜花的费用113.52元,并按照商品价款的1倍进行赔偿,以弥补我金钱上的损失;同时,考虑到此次事件给我造成的严重精神损害,以及我为此付出的时间成本,我要求额外赔偿精神损失费100元 。 2. 公开道歉:盒马需在其官方APP首页显著位置,以及对应下单门店张贴道歉声明,向我公开道歉,道歉声明保留时间不少于[3天 ,以消除此次事件对我的不良影响。 若盒马在3个工作日内未能给予我满意答复,我将向12315平台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名举报,通过社交媒体公开此次事件的相关证据材料,必要时采取法律途径追究盒马的责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3509 日期:2025年8月30日
已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