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东莞世翰汽车贷款及合同问题投诉
车架号:LFV3B2DN0S73***45
发动机号:F74599
投诉内容:本人于2025年7月18号与东莞世翰汽车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约定一汽大众探岳l全包落地价17万6000元(首付3万6,贷款14万,共计17万6000元),可工作人员在合同里以超贴息的名义增加了2万元,在签订合同时反复强调这笔20000块的花销不需要我给,可后续他们却贷款多了2万(首付3万6,贷款16万元,共计19万6000元),后续找他们沟通他们说这辆车17万6卖不了所以要增加20000块钱,并且4s店工作人员把约定好的个人货款合同私自与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申请成融资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减免超贴息和把融资租赁合同更改为个人贷款合同,希望上级领导部门监督
投诉编号:99444310
投诉对象

东莞世翰汽车有限公司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196000元
投诉问题
#车贷问题
#虚假宣传
#未履行合同
投诉进度
相关投诉推荐
东莞世翰4S店虚假宣传及乱收费
尊敬的一汽大众厂家监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
本人[许文昊],身份证号[412727*********079],联系电话[176****3989],系一汽大众探岳L330+CT包车型消费者。2025年7月17日,本人通过线上电话与一汽大众[东莞世翰汽车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达成购车合意,后于[7月18号]签订购车合同。现该4S店在履约过程中存在虚假承诺、违规收费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虚假承诺误导签约,涉嫌消费欺诈
2025年7月17日沟通阶段,该4S店工作人员明确向本人承诺:探岳L330+CT包车型全包落地价为176000元(包含车辆裸车价、购置税、保险费用),付款方式为首付36000元、贷款140000元。签订书面合同时,合同虽标注“全包落地价176000元”,但擅自增设“超贴息20000元”条款。本人当场提出异议,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该20000元“无需本人支付”。然后续办理贷款时,本人发现该20000元已被违规计入贷款总额,导致实际贷款金额增至160000元,总购车成本升至196000元。该行为以虚假说明误导本人签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涉嫌消费欺诈。
二、未经同意强制收费,侵犯消费自主权
该4S店在未取得本人明确同意、未事先说明费用用途及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向本人收取13000元“服务费”。此行为违反*等自愿交易原则,严重侵犯本人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属于强制收费范畴。
三、商品定价虚高离谱,存在不合理牟利
该4S店销售的装潢类商品价格远高于市场合理水*,且以“自主定价”为由拒绝协商。具体为:6800元的防爆膜,经第三方贴膜机构核实为市场价值仅400元的基础款产品;3000元的车载行车记录仪及1800元的脚垫,市场同类合格产品价格分别仅数百元及100余元,价格差额悬殊,存在明显不合理牟利行为。
四、承诺免费后擅自收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购车沟通期间,该4S店工作人员多次明确表示上述防爆膜、行车记录仪、脚垫为“免费赠送”,但在最终结算时却将其列为收费项目并强制收取费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虚假宣传。
基于以上事实,为维护本人合法权益,现提出以下诉求:
1. 要求该4S店严格按照最初约定履行合同,即按全包落地价176000元执行(首付36000元、贷
已完结
4S店违规收取超贴息费用
本人就2025年7月18日在东莞世翰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4S店,以下简称“4S店”)购买一汽大众探岳L330CT包版汽车时遭遇的合同纠纷,向贵部门提出投诉,希望贵部门能监督4S店退还违规收取的20000元“超贴息”费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购车约定及合同签订情况
2025年7月18日,本人与该4S店工作人员明确约定,购买一汽大众探岳L330CT包版汽车的全包落地价为176000元,付款方式为“首付36000元+贷款140000元”,两者合计176000元,与约定落地价一致。
但在签订购车合同时,4S店工作人员在合同中以“超贴息”名义额外增加20000元费用。本人当场提出疑问,工作人员反复强调该20000元无需本人支付,仅为合同流程性填写,本人基于对4S店的信任及工作人员的明确承诺,签署了合同。
二、纠纷产生及沟通情况
后续办理贷款手续时,本人发现实际贷款金额为160000元,加上首付36000元,总费用达196000元,较约定落地价多出20000元,正是合同中“超贴息”的金额。
本人立即与4S店沟通,对方却推翻此前约定,称“176000元无法卖出该车,需额外增加20000元”,并曲解此前“无需本人支付”的承诺,声称其意思是“无需本人在首付时支付”,而非该费用本身无需承担。但在整个购车协商过程中,4S店从未提及“车辆需加价20000元至196000元”,始终明确告知“全包落地价为176000元”,其事后的解释与前期约定严重不符,属于恶意误导消费者。
三、投诉诉求
本人认为,东莞世翰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4S店)在购车过程中,以“超贴息”名义违规增加费用,通过虚假承诺误导本人签订合同,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
现郑重向贵部门提出诉求:监督东莞世翰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4S店)立即退还以“超贴息”名义违规收取的20000元费用,并规范其经营行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本人愿提供购车合同、与4S店工作人员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配合贵部门的调查工作。恳请贵部门重视此事,为消费者主持公道。
已完结
4S店违规收取超贴息费用
本人就2025年7月18日在东莞世翰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4S店,以下简称“4S店”)购买一汽大众探岳L330CT包版汽车时遭遇的合同纠纷,向贵部门提出投诉,希望贵部门能监督4S店退还违规收取的20000元“超贴息”费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购车约定及合同签订情况
2025年7月18日,本人与该4S店工作人员明确约定,购买一汽大众探岳L330CT包版汽车的全包落地价为176000元,付款方式为“首付36000元+贷款140000元”,两者合计176000元,与约定落地价一致。
但在签订购车合同时,4S店工作人员在合同中以“超贴息”名义额外增加20000元费用。本人当场提出疑问,工作人员反复强调该20000元无需本人支付,仅为合同流程性填写,本人基于对4S店的信任及工作人员的明确承诺,签署了合同。
二、纠纷产生及沟通情况
后续办理贷款手续时,本人发现实际贷款金额为160000元,加上首付36000元,总费用达196000元,较约定落地价多出20000元,正是合同中“超贴息”的金额。
本人立即与4S店沟通,对方却推翻此前约定,称“176000元无法卖出该车,需额外增加20000元”,并曲解此前“无需本人支付”的承诺,声称其意思是“无需本人在首付时支付”,而非该费用本身无需承担。但在整个购车协商过程中,4S店从未提及“车辆需加价20000元至196000元”,始终明确告知“全包落地价为176000元”,其事后的解释与前期约定严重不符,属于恶意误导消费者。
三、投诉诉求
本人认为,东莞世翰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4S店)在购车过程中,以“超贴息”名义违规增加费用,通过虚假承诺误导本人签订合同,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
现郑重向贵部门提出诉求:监督东莞世翰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4S店)立即退还以“超贴息”名义违规收取的20000元费用,并规范其经营行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本人愿提供购车合同、与4S店工作人员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配合贵部门的调查工作。恳请贵部门重视此事,为消费者主持公道。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