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中
潍坊智领优教育科技诱导消费涉*
本人于2025年6月15日在潍坊智领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报名ps 平面设计班学费4980➕30学费 告诉我是先学后付 说学了可以做副业 视频也跟学习的没有关联 关键是 课没学几节 还要交钱 连单都没接 纯属*子 老师也是*子 本人是学生 请求退学取消分期
投诉编号:99425572
投诉对象

潍坊智领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1494元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
#涉骗
#虚假宣传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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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智领优教育诱导消费涉*
本人在2025年6月17日通过社交平台接触到潍坊智领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已“兼职赚钱”为名诱导我报名课程,承诺学完后可接单赚钱,最初仅需支付30元开通费,然而课程4980要分12期进行支付。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我发现他们所教课程与宣传并不符合,并且我在相关投诉平台上发现很多投诉举报,然而该公司并没有告知,隐瞒了我做为消费者的知情权。8月4日我与该公司人员提出退款要求,对方却要求我支付40%的收费才能取消分期,而本人做为一名学生这高额收费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重影响我的身心健康。并且该公司诱导分期贷款属于违规行为,而且我并没有享受完全部服务。2025年6月5日我报名了潍坊智领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ps和影视剪辑班,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接单由机构负责,还说只要好好做就不会挣不着钱,这种诱惑消费者的话语。要求我给该机构的账户进行银行转账汇款。才能帮我关闭分期,还有解约合同,还说我挣不着钱,是我个人原因。明明就是他们所说的和合同上不符与实际情况不符,银行卡没钱对方无法从银行卡里面扣款,也没告诉我如何付款,我还只是一个学生,去哪里偷这么多钱,还用我身份上的地址对我进行要挟,要挟给我寄律师函,还说有相关的专业律师团队对我进行诉讼。事情发生以来,而且还是我主动联系的,没有机构人能够联系我,就等我自己上钩。
首先,对方以挣钱为噱头,诱导办理分期贷款属于违规行为而且我还并没有享受完相关服务,并没有他们说的那么挣钱,就是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支付费用之后也并未给我开具任何的发票收据。根据我这个案件情况,是可以依法处理的,并且我要求无偿解除分期的以想要及时将霸王合同条款取消。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 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诉求是解约鸿蜂守约付月付,申请将定金金额费用退还!!

潍坊智领优教育诱导分期及课程问题投诉
本人在2025年7月8日通过社交平台接触到潍坊智领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已“兼职赚钱”为名 诱导我报名课程,承诺学完后可接单赚钱,最初仅需支付50元开通费,然而课程4980要分12期进行支付。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我发现他们所教课程与宣传并不符合,并且我在相关投诉平台上发现很多投诉举报,然而该公司并没有告知,隐瞒了我做为消费者的知情权。6月19日我与该公司人员提出退款要求,对方却要求我支付40%的收费才能取消分期,而本人做为一名高中生这高额收费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并且该公司诱导分期贷款属于违规行为,而且我并没有享受完全部服务。该公司诱导消费支付之后并未给我开具任何的发票收入,有可能涉及偷税漏税。因此这个案件是可以依法处理的,我提出相关投诉:1.立即终止霸王合同并且取消分期付款协议 2.免除尚未支付的4980元的分期债务3.消除可能产生的征信影响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益,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此严格审查,维护消费者权益。诉求是解除霸王合同条款且撤销分期付款。

潍坊智领优教育诱导报名退费难
本人2025年5 月 15 日 在 潍坊智领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ps 平面设计班,学费4980➕30报名费,该机构诱导报名,机构老师跟本人说可以先学后付,说学会了可以做副业,看了20节课,课程质量不好,没有老师跟踪服务就是让自己看,本人是学生,请求退学取消分期!

潍坊智领优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本人2025年6月9日 在潍坊智领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剪辑设计创收,费用4980元分期付款,该机构诱导消费,虚假宣传,对方机构的老师宣传报名学习后可以接兼职单子赚钱,一边练手一边挣个生活费都是没问题的,以此诱导我办分期报名,还跟我说普遍的学生一个月一千多的收入,但是报名后我发现实际情况与对方宣传的完全不符,我并没有赚到对方宣传的收益,因此提出退学。

潍坊智领优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本人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抖音自媒体广告认识到对方,对方自称是山东省潍坊智领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我宣称学习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赚钱,以挣钱的噱头诱导我变相购买他们的课程,并且发送一系列挣到钱的成功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课程价格为4980,由于本人是刚毕业的学生,经济能力有限,对方就诱导我交了50定金,并且诱导我去办理了课程分期付款,于是我看了几节课,发现课程没有任何作用,甚至不如外面的免费学习的课程,于是我在网络平台上查到关于山东省潍坊智领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众多,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完全属于欺诈行为,我提出退学解约,对方以各种语言诱导宣传并且以缴纳高额的违约金扣除费阻止我退学解约,因此,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益!

潍坊智领优教育科技诱导消费及分期退款纠纷
本人在2025年6月17日通过社交平台接触到潍坊智领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已“兼职赚钱”为名诱导我报名课程,承诺学完后可接单赚钱,最初仅需支付50元开通费,然而课程4980要分12期进行支付。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我发现他们所教课程与宣传并不符合,并且我在相关投诉平台上发现很多投诉举报,然而该公司并没有告知,隐瞒了我做为消费者的知情权。6月19日我与该公司人员提出退款要求,对方却要求我支付40%的收费才能取消分期,而本人做为一名高中生这高额收费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并且该公司诱导分期贷款属于违规行为,而且我并没有享受完全部服务。该公司诱导消费支付之后并未给我开具任何的发票收入,有可能涉及偷税漏税。因此这个案件是可以依法处理的,我提出相关投诉:1.立即终止霸王合同并且取消分期付款协议
2.免除尚未支付的4980元的分期债务
3.消除可能产生的征信影响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益,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此严格审查,维护消费者权益。
诉求是解除霸王合同条款且撤销分期付款。

潍坊智领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诱导签约分期虚假宣传要求解除
你好,我要投诉潍坊智领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他们诱导我签约的分期,2025年5月21日在微信公众号加了该公司的客服,公司利用高薪兼职为球头误导我购买技能网课,并说其有高额的兼职收益,基本上所带的学生一个月至少剩个1千多,并表示接单很容易,提供了大量的兼职收益图片,通过高额的收益,简单的课程诱导我,我信以为真,结果最后才发现他们就是兼职名义诱*学生办理分期的皮包窝点,给我办理了4980的分期,多次在各平台刷到该*局,要求解决分期,对方却要我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该事宜在此之前从未提到我,我现在就要解除分期。

潍坊智领优教育科技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绝退款
2024年10月15日我报名了潍坊智领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影视剪辑班,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想要退款,但机构却拒绝退款。首先,对方以挣钱为噱头,诱导办理分期贷款属于违规行为而且我还并没有享受完相关服务,并没有他们说的那么挣钱,就是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支付费用之后也并未给我开具任何的发票收据,因此,涉及到偷税漏税。根据我这个案件情况,是可以依法处理的,并且我要求无偿解除分期的以想要及时将霸王合同条款取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解除支付宝信呦呦月付,申请将定金金额费用退还!!

潍坊智领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诱导消费及虚假宣传投诉
在5.21日时该企业人员诱导我开了先学后付的分期付款该公司承诺说不想学可以随时退出,在小红书多次刷到该企业*人举动,先要求取消分期,却要求我承担违约金等一系列行为。一期要求付款415工分12期合要求付4980

潍坊智领优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且售后无果
我于2025年5月27日11:00微信小程序鸿峰月付购买影视剪辑班网课说先听后付后续接单交学费,而实际课程都是回放,且接单不易。诱导我消费我联系售后解除月付无果。未能有效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