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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诱导消费及培训贷问题
本人大学生,于2024年12月26日通过学校校园墙得知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的兼职。对方自称是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我宣传声称学习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挣钱,以挣钱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买他们的课程,并且发出一系列挣到钱的成功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课程价格为3980元。该教育机构发我于二维码,即在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下的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小程序下开启了分期,签下了3980块钱分12期的分期付款协议。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教育机构欺*消费者办理分期贷款!该机构虚假宣传,还承诺无贷款属性,违规经营,超出经营范围,说能边学边兼职,先学后付,说分期下来每个月钱就少了,并承诺能提供兼职机会有利于能非常快赚回学费,还未开始学习发现分期是贷款的真相,并且诱导签署隐瞒我学生事实的声明,并发现他们企业根本 有相关许可批准,并且涉嫌诱导分期和虚假宣传,该机构违规经营,并无培训资质,收取费用时并未开具发票,合理怀该机构强迫签订不合理合同,分期付款协议只能在报好分期付款之后才能看到,其中甲方权益明显大于乙方(消费者方),是明显的霸王条款和格式条款,合同仅为甲方单独拟定末与乙方进行协商!双方权利义务不平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克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木手段强制交易。签署分期协议时全程只有成都乐赋该机构与我对接,签署后才发现我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同时签署了贷款合同,而我并不知情,合同中甲方盖章是由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但最终却是我向福州仓山区九祥云集投资合伙企业进行了贷款。在此期间,此交易机构并未说明是贷款!于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时,与我交流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有学费减免,但是要一次性交齐费用2979元。由于本人经济有限拒绝。2025年6月5日下午16:56时,第二人告诉我同上消息。最后2025年6月10日上午10:34发短信告诉我逾期未交款。第三人同上诉二人一样让一次性交齐费用。后因本人经济无法交齐提出退出该课程并解约,结果告知需缴纳1724元课程成本费用。同天第三人拨打微信电话对本人进
投诉编号:99414489
投诉对象

吉林嘉歆科技有限公司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995元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
#培训贷
#虚假宣传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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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九条,第26条规定,第九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交易,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早已明确,教育机构属于消费行为参考最高法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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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3月28号,上午10点,通过我们学校校园墙认识到对方,对方自称嘉韵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我宣传声称学习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挣钱,以挣钱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购买他们的课程,并且发一系列挣到钱的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课程价格为3980由于本人是大学生,经济有限,并且诱导我购买了课程分期付款,于是我看了几节课程,发现课程并没有任何作用,还不如外面免费的学习课程,于是我在各大平台上查到相关成都某某某公司投诉众多,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资料,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我提出退学解约,对方以各种语言诱导宣传并且缴纳高额违约金阻止我退学解约,因此请求,执法人员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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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2024年10月份被*,她是通过学校的表白墙想让想赚钱的人加她,并说学会了一个月就能拿1000,我被哄*于是就同意了,她还按照听一节课给7元的模式*我听课,在此前建我问过她,不想上了是不是可以直接退出,她说是的,我还问过不需要交什么钱吧,她说不用,想这个样子就属于说谎,*学生听课,然后我实在不会,就说了退了吧,然后她之前说可以直接退,在此期间我大概学了10几天吧,然后她说要按照课程费用,给钱就退,然后我一个姐姐说她这个3.15诚信是p的,我就直接拉黑她,姐姐不让我管她,直到现在我受不了天天发短信说我没交学费,到现在我才知道她这是两头都有利益,专*想赚钱大学生,都没人管管这些吗,第一她们抓住想赚钱的穷大学生这个想赚钱的心理,第二她说的与实际不符,属于诓*,第三发短信骚扰,我现在要求他们不要再发短信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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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5年2月12号,,通过我们学校校园墙认识到对方,对我宣传声称学习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挣钱,以挣钱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购买他们的课程。并且发一系列挣到钱的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课程价格为3980由于本人是大学生,经济有限,并且诱导我购买了课程分期付款,于是我看了几节课程,发现课程并没有任何作用,于5月7日提出退学,该对接老师同意,但仍交了两期课程费用。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资料,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因此请求,执法人员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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