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外卖食品中发现异物要求赔偿
2025年8月23日,我在美团点了该
店的外卖,一份小笼包和一份小米
汤,小笼包没有问题,小米汤喝了
一半发现里面有只死掉的蜘蛛,令
我当场反胃干呕,半小时后出现轻
微腹痛症状,按照《食品安全法》
(第148条,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
(如异物、变质等),消费者可要
求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最
低赔偿1000元)向商家提出要求赔
偿,商家已读并未回复,要求该商
家按照《食品安全法》赔偿1000元
人民币
投诉编号:99411848
投诉对象

线下餐饮门店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1000元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
#质量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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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导致猫咪健康问题,强制办理猫粮分期
投诉内容:本人2024年5月2日在此公司领养猫咪,该公司虚假宣传,猫咪存在严重健康问题,在此公司的诱导下强制办理了猫粮分期付款,以领养猫咪为名,诱导我贷款办理猫粮分期。该公司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且此公司未经我允许私自公布本人照片

食物中毒导致呕吐,商家拒不负责
2024年3月29号下午17:36通过美团团购来到线下门店吃了铁锅炖排骨豆角(位置是重庆市沙坪坝区桥东路4号附6号,名字叫黑土风情铁锅炖。看见的友友们记得避雷) 当时是星期五下午,我通过轻轨坐车两个小时和同行朋友来到店门口,发现门口景观随机致电商家,商家说去接人,我们说我们愿意等,在门口等了之后大概半个小时内商家回来之后开始制作我们的食物,但是由于是第1锅端上来吃了一口之后,我和同行朋友发现不对,这个豆角应该是没熟。是有些夹生的,我们就放在旁边的盘子里没有吃,吃完过后我们乘车回到自己家中,我开始有反应呕吐头晕,在这两个小时以内状况越来越明显,一直呕吐,吐到吐白泡泡马上送到急诊。当时送到第1个医院的时候说情况很严重,要送到大医院,随即我们又打车去了第2个医院当时已经吐了十几二十多次,已经吐到全身出汗发冷发抖,情况好转之后马上致电商家说一系列真实情况,商家说时间太晚不能赶过来,明天商量赔偿事情,第2天我通过电话号码加了商家微信,在微信上与商家协商,商家拒不负责,说自己的食材没有问题,是我自己胃不好的原因。但是同时两个人都出现了相同的呕吐,发抖头晕当天凌晨都在急诊治疗。商家拒不负责没办法,第3天我们来到线下门店沟通商家拒不负责不愿意赔偿,辱骂我们拖拽我们出店无奈我们只好报警,警察过来协商商家还是拒不负责。我们苦于没有当时实物证据,打电话致电医院,医院也说他们没有权限开,是因为什么引起的食物中毒,也没有权限开食物中毒的证明报告,如果要开这些鉴定证明报告要去疾控中心,但是疾控中心要三人以上中毒才能查。随后我们又致电市场监管局,但是时间已经过去两天,食材早已不见,店里的卫生也被他们打扫干净。难道我们就只能这样子吃哑巴亏吗? 一直到现在4月1号事情也没有得到解决,商家还是拒不赔偿。

投诉Shanghai Slims乱收费
位于思南公馆(复兴中路523号)的餐厅Shanghai Slims近期正在举办大胃王挑战赛,并邀请了多位“网红”在抖音小红书等社交平台对该活动进行宣传造势。该挑战赛规定参加者需在一小时内吃完一个2kg的汉堡,以及200g薯条和一杯奶昔,失败者需支付398元。该重量远超一个成年人的正常饭量,价格也远超汉堡的市场价。本人于3月22日下午2点参加此活动,因过量食用食物,造成呕吐不止。虽然参加活动是自愿,但餐厅举办大胃王挑战赛的活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规定的多项条款相违背,也与国家倡导的节约粮食的公序良俗相抵触,造成大量食物的浪费,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很不利。希望相关部门对餐厅的该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十分感谢。

暹罗象餐饮店食物中毒事件投诉
投诉暹罗象就餐后呕吐腹泻高烧 店家以无证据为由拒绝赔款
3月3日晚上19:03吃完饭离开店里后回家,晚上12点开始胃疼想吐,3月4号早上7点痛醒呕吐窜稀,早上吐了4次,拉稀7.8次后,中午12点去诊所挂针,晚上持续反复呕吐+腹泻+发烧,虚脱痛的走路艰难,晚上9点叫救护车去了第一人民医院急诊,检查得知急性肠胃炎,医生给出回答是吃坏东西了,想到前一天晚餐吃到一个青柠酸辣八爪鱼,服务员说是熟的但是我们吃了吃掉后感觉是生的,联系商家,商家给出回复是无法证明是他们的菜品存在问题,商家前期沟通态度很好,后期涉及医药费态度极其不负责任,说无法证明是他们的菜品存在问题,出于人道主义会退还餐费286元。退还餐费重要吗?关键是出现问题之后,商家给出的解决方法毫无诚意,并且推卸责任,还说自己是出于人道主义。

投诉新元素(望京麒麟社店)食安问题引发孕妇先兆流产拒绝承担急诊费用
本人为孕27周孕妇,于10月26日下午5点左右在麒麟社新元素餐厅就餐,所点餐品为海鲜意面,饭后半小时左右腹痛剧烈,在餐厅经理陪同下叫救护车送往本人产检建档医院北京和睦家京北妇幼医院检查。诊断为急性肠胃炎引发宫缩疑似先兆流产,肠胃刺激导致的肠胃阵痛于医院就诊期间缓解,但引发的宫缩并未停止,治疗方案为吃保胎药3天,再检查是否还频繁宫缩。本次医院就诊产生费用5000 +,实际付费3455,分别为急诊医生诊费1205,抽血及化验费2425,药费181.8,B超费及胎心监护费约2000,以及救护车费用218。救护车上餐厅经理表示检查及治疗所涉及费用凭单据可直接报销,但今日反悔说不认可和睦家医生诊断,要求我今日再去三甲医院肠胃科检查并旦要医生写报告说明为该餐厅食物导致我昨日腹痛才行,请问医生如果在我腹痛缓解的今日开证明我昨日的腹痛为该店食物引起,此要求离谱至极,以此逃避责任。本人诉求为餐厅承担本次急诊全部费用。本人可提供监控证明当日下午除该店餐品末进食其他食物。

食品中发现虫子,商家推诿责任
8月19号22:32。送过来里面有虫子联系商家,商家拒绝,商家让拿过去。商家说是骑手配送虫子爬进去的,那应该是活的。商家又说他们用160度的高温煮的鸭货,啥进去也是死的啊,虫子都入味了。商家还想把虫子拿走,我没让。 有录音可以提供。

微信支付点餐发现食品异物要求赔偿
21号晚上在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大耳朵民宿餐厅点了一份海鲜,里面出现了橡皮筋 螃蟹还是死的,橡皮筋有好几个,找店家一开始说优惠十块,最后说优惠一百,一点都没有处理问题的态度和菜市场买菜一样现在要求退一赔10,当天一共付了268

外卖中发现异物要求赔偿
我于美团平台购买了他家外卖(店名:江川右,一家有态度的粥店,社会信用代码:92****03MA3A4BEX2F),外卖中异物,一个石子,差点吞进去。造成身心伤害,要求赔偿。(严重怀疑店家蓄意报复,上次点了她家的,也是出现了没点的物品,甜豆花里面外面全是辣椒,我就给写了真实评价)

醺饕潮味小馆菜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大避雷!“虾蟹”菜名里藏陷阱,中份只有虾没有蟹,标题*+强卖套路太恶心!
2025年8月19日
冲着“避风塘炒虾蟹”的招牌点了中份,结果结账价钱翻倍
对方轻飘飘一句:“中份没有蟹,只有虾哦,名字里有蟹而已。” 我当场炸了——合着你们家菜名是摆设?“虾蟹”=“纯虾”,中份直接把“蟹”从菜里抠掉?那为啥不直接叫“避风塘炒虾”?
找店家理论更气人!用“虾蟹”当噱头引流,实际靠“中份无蟹”玩文字游戏,这不就是标题*欺诈?这强买强卖的吃相也太难看了!这种挂羊头卖狗肉、把消费者当傻子糊弄的店,谁来谁踩坑,劝大家千万别来当冤大头!❌❌❌

用餐时孩子被烫伤,商家推诿责任
我特向消费保投诉:8月13日,我带孩子在名家大作•朝鲜族自助烤肉(经开万达店) 用餐时,孩子不幸被该店服务员烫伤。然而直至现在,店家都未曾主动提出赔偿方案,只是一味要求"自行对接保险",这分明是将本应由店家承担的法定赔偿义务推给第三方。
烫伤事件发生在店家的经营场所内,我作为受害者,只认定店家为责任主体,保险赔不赔与我无关,店家必须直接担责!孩子那么无辜,烫伤可不是闹着玩的。若店家继续装聋作哑、推诿责任,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而且,自8月13日孩子被烫伤以来,该店还以保险公司需要各种繁琐证明为由刁难我。我又不是要跟他们打官司,哪会去收集那些乱七八糟的证据?我只是个普通老百姓,只希望孩子能得到合理的补偿,毕竟孩子是无辜受累的!
我想郑重说明,我提出赔偿诉求绝不是为了讹钱。从始至终,我都秉持着友好协商、和平解决问题的态度,实在不想因为这件事让双方陷入难堪的境地。
对于该商家提出的需要相关证明才给予赔付的要求,我有一些情况需要说明:
其一,我完全没有和该店打官司的打算,更不会为了讹钱去刻意收集证据。就拿精神损失费来说,为了证明小朋友精神状态不佳,难道我要专门带他去医院检查、评估,还要录制他因为这件事变得胆小、晚上做噩梦的视频吗?孩子是无辜的,他因为这次意外受到了惊吓,该店适当给予一些精神安抚费用是合情合理的,实在不该用如此繁琐的证明要求来刁难。
其二,我想明确告知该店,此次事件中并没有产生住院费用,所以不存在您所说的医药费证明。只有我自己购买的一些药品,包括生理盐水、纱布和抗生素软膏,这些药品是用于孩子伤口半个月的持续治疗,后续可能还需要购买一次,目前我只有药店的消费清单。
其三,关于护理费,孩子受伤后是由我作为监护人居家护理的,并没有相关的护理证明。但在这半个月里,我全心全意照顾孩子,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部分损失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其四,误工费方面,我需要等到单位次月才能出具相关证明。但在这段时间里,我因为照顾孩子而耽误了工作,收入受到了影响,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该店要求的这些相应证明,目前我确实一条都拿不出来。但这并不代表我的诉求不合理。我想诚恳地问一下该店,接下来打算如何处理这件事?难道因为拿不出这些证明,该店就可以免责,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进行补偿了吗?这么大的全国连锁店,自助烤肉都是第一名的店,我相信该店是讲诚信有担当的,希望可以尽快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