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处理中

妙笔成画教育诱导消费、合同欺诈及教学质量差问题投诉

我在2025年6月17号在qq受该公司工作人员诱导被*签订合同并被*个人信息(姓名 电话号码), 微信付了300元订金报名参加日系立绘班,学了一段时间后与家人产生分歧故查找该公司资料, 发现网上很多企望教育、妙笔成画教育、原画在线课堂相关的类似投诉。经了解,认为该机构虚假宣传,违规经营,无正规办学资质,且教学服务质量差,怂恿分期贷款报课,合同整体存在欺*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故认为该合同不具备相应效力,现要求取消消费者赔付违约金并解除合约 1.引诱消费,打虚假广告,并做出夸大承诺,引导学生消费。引导学生消费主要以兼职接单为主,告知学生买课程可以为其提供平台进行兼职接单,但仅为口头承诺,合同上面并未对兼职接单有详细写明,以口头承诺引导学生消费实属欺诈。 2.根据相关新闻显示该家技能培训企业因为存在虚假宣传、服务质量差、诱导办理分期贷款、无培训资质等问题,被要求整改承诺整改却任然我行我素以虚假宣传诱*消费者 3.该合同仅规定我方义务,且乙对方违约不负责任,责任皆由甲我方承担,合约之前不做提醒并催促我方签约。该合同内容属于霸王条款,主要违约内容以甲方义务为主,乙方所需承担责任远小于甲方,属于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并且相关违约金金额远超法律规定金额,且相关违约金仅规定甲方所需赔付的违约金,乙方对自身的违约行为未做与甲方相对等的条款写明。并且在签合同时乙方未尽到提醒义务,而且积极引导甲方签订合同。该合同不仅没有使消费者获得相约定的利益,还规定了与所得利益不对等的且不合法的义务,属于不平等合同,乙方属于欺诈行为。 消费者有权因乙方信用不足且欺瞒甲方并诱导甲方签订不正当合同要求解除合同并进行退费补偿。 故甲方认为如若乙方仍进行欺*行为,不取消条约,甲方当将相关资料移交有关部门,以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投诉编号:99411118
投诉对象
成都市妙笔成画教育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4680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诱导消费 #虚假宣传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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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笔成画教育虚假宣传诱导缴费并拒退费用
人于2025年7月2日,通过QQ认识到对方,对方自称是成都市妙笔成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我宣传声称学习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以接单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买他们的课程,让我看一节试听课,并且发出一系列接到单的成功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课程价格为4680,由于本人是高三毕业生,经济能力有限,对方就诱导我交了100元的订金,并且诱导我去办理了课程分期付款,于是我在各大平台查到相关成都市妙笔成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众多,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我提出退学解约,对方推脱,以各种语言诱导宣传并且以缴纳高额违约金扣除费阻止我退学解约,而且本人学时总共不足六节课,却被告知上了六节课,却被认定为已学完本课程的一半,因此,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益!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赔费用,申请将费用退还!!已解释 妙笔成画教育虚假宣传诱导缴费并拒绝退费 诱导本人报名4680元的原画课程并未提及课程如不满可以退费,但需要支付违约金、平台服务费、材料费等。诱导本人交付定金100元和办理10期分期支付学费,每月个支付438元,且与本人签订了电子合同。在上完阶段后,发现对方机构公司存在实际教学与宣传情况不相符,且相关教育人员无教师资质,无法提供其承诺的教育培训服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基于此,本人要求解除合同。
已完结
成都妙笔成画教育诱导消费与霸王条款问题
我于2025年7月2日在成都原画在线课堂教育购买了日系人物特训S,出现了高额退款、诱导消费、培训贷、霸王条款的问题,侵害了我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选择权 、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格式条款,并且违反了民法典中公平 、自愿、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的原则。
已完结
成都妙笔成画教育诱导消费及霸王条款问题
投诉成都妙笔成画教育诱导消费 本人报名参加日系人物s班。后来在网上看到关于该机构众多负面评论。并且在报名时该机构并未说明其分期付款性质是小型贷款。而且为先付定金才能看到合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且合同里存在一定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且报名时为成都原画在线课堂教育,付款实则为妙笔成画教育。本人已交了100元定金和两期458元的学费,共1016元,要求退款,并解除合同和贷款。
已解除合约
成都妙笔成画诱导消费及退款问题
本人2025年8月20日在成都市妙笔成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报名日系人物特训S班,学费4380元,该机构诱导,老师一直推销,给本人办理先学后付,还说可以做副业,目前没看课,请求退学退费!
已退款
成都市妙笔成画教育虚假宣传诱导缴费并拖延退费
被投诉方:妙笔成画(营业执照全称:成都市妙笔成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官方客服电话:400-028-2212(官网公示) 一、事件经过 1. 诱导缴费阶段 2025 年8月18日,贵方销售人员以QQ方式向我推送多张含“稿费抵学费”“零成本学画”等虚假或夸大收益的宣传图片,并口头承诺“先学后付,投稿即可赚回学费”,诱导我使用微信零钱一次性支付课程费用人民币100元。 2.未实际接受服务 截至本函发出之日,我从未登录或观看任何正式课程,亦未使用贵方任何教学资源。 3. 退费受阻 我于2025年8月19日正式提出退课申请,贵方承诺由“班主任”跟进处理,以“需班主任审批”为由持续拖延,现已超过1个工作日未给出任何有效回复。 4. 合同条款问题 贵方提供的格式合同中存在大量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学员义务、限制退费权利的霸王条款,已涉嫌违反《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及《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 二、法律依据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十八条:消费者在未实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有权要求退还预付款。 3.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该条款无效。 三、投诉诉求 1. 请贵方自收到本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我已缴纳的全部课程费用人民币100元原路全额退还。 2. 请贵方就虚假宣传及拖延退费行为,向本人书面致歉。 3. 若贵方逾期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人将: (1) 向12315平台、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主管部门继续投诉举报; (2)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贵方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及合理维权支出。 四、随函附件 1. 付款凭证(含交易单号、金额、收款方) 2. 宣传图片及聊天记录截图(含虚假收益承诺) 3. 退费沟通记录(含时间、贵方未回复截图) 4. 合同或协议全文(霸王条款页码第18、19、20、27条等) 请贵方妥善处理,避免进一步扩大法律风险。
已解除合约
被诱导消费并拒绝退费
我于2025年8月17号被其推销诱导消费签下其4580分期10个月的付款合同,其推销在我告知其我没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诱导我可以兼职边学边支付学费,其为诱导消费,我于2025年8月17日起告知对方要求退课,但遭到对方阻扰,阻止我退课,在我网上对其公司的评价看来,其公司想要推延到我上完几节课后,然后告知我要违约金,要支付钱4850,其阻扰我退课也已坐实其想我钱,其公司有4年人经验,我的诉求退回100元,取消合同,解除分期付款
已解除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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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5年8月15日 在 成都市妙笔成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 日系人物特训S班,学费金额 4580元,该机构虚假宣传,违规经营,超出经营范围, 目前未看课,诱导本人分期,签署协议,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协商
已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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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8月11日在妙笔成画教育公司购买原画板绘课出现宣传内容与课程不符,诱导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我的诉求是解除合同,退回定金。
已解除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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