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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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隐瞒克数及价格过高要求退款

我于2025年8月在21号在深圳市罗湖区金光华广场B1负一楼老凤祥,买了一双耳环金额3949元,(幸运红包228元)实际付款3721元,当场没有告知克数,回家发现只有1.8克,一个男士戒指2.05克,4169元,天价啊,店员隐瞒克数,金价远远超过市场行情价,总消费7681元.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编号:99404871
投诉对象
老凤祥
近30天投诉解决率79%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7681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 #经济纠纷 #服务问题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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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诱导置换致黄金克重短缺
我7月21日在宁波世纪东方的老凤祥用10.81的足金首饰置换,当时折换城现金是9757,当时里面的工作人员诱导我换一口价,说一口价的可以多换几个,还不用贴钱,但是回家后,我看了看发票,算了一下黄金克重,加起来只有6.03,说是保值保价的!!并没有告诉我克重,我本人当时以为是置换用价位的黄金,到家后发现少了我足足4.8克,我的诉求是要求商家退货退钱!!!欺*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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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老凤祥金手镯质量问题要求退款
我给我老婆在2024年8月23老凤祥买了一个3万多的金手镯,于2024年10月6号出现质量开裂问题,找到销售员跟分店经理要求退货退款,我们是老凤祥老顾客没想到出现了这样的质量严重问题已经对老凤祥不信任了,我也打了老凤祥售后他们态度强硬不给我退货退款。店员说卖出去的黄金一天都不给退,我打的售后跟我说买的那天起15天可以退超过时间,只能给我维修,他们口头不一致,买的时候发票啥都没写,这更让人生气,只凭他们嘴巴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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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销售哄*消费者购买黄金貔貅首饰
我于2024年七月二十一号晚上九点一十九分,在重庆市忠县东坡梯道老凤祥银楼,购买6200元的一口价黄金貔貅首饰,期间销售诱导哄*性让我购买此黄金貔貅首饰,我们并未决定要购买时员工将价签剪断,在我询问一起同行去的老公要不要时,他们主动拿出收款码让我扫,我老公说不要,下次再来的时候,他们两个人一直哄*说好看,叫我们购买,期间问了很多次克重,他们拒绝告知克重,购买付钱后叫他们称重也是拒绝,后续因为他们的哄*而付了款,回去后越想越不对,当天晚上二十二点左右回去找他们退款,他们拒绝退款,购买期间哄*消费者,据不告知克重,付款后扣下价钱,黄金貔貅没有任何损坏,不影响他们二次销售,我的诉求是退款,不接受其他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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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胜利路步行街52号老凤祥黄金戒指克重不实价格欺诈
4月23号男朋友中午买的戒指,给的吊牌是5g的,拿回家感觉好轻当天下午6点就去门店称只有1.5克,要求退货不给退,购买的时候询问多次问克数都不告知,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354.6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且在购买前说以后可换同价格任意款式,购买后却说只能换“一口价”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购买商品的明细!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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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华发商都1层老凤祥珠宝店价格纠纷
在2024年3月5日18:50 于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华发商都1层老凤祥珠宝店内购买足金项链 花费3932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3.26克,我在询问导购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206.1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而2024年3月5日珠海市金价为645元/克。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费》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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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黄金产品涉嫌套牌欺诈
本人于2025年8月26日下午4点左右在浙江省衢州市万达广场老凤祥购买了足金黄金吊坠及翡翠手链花费5006元,感觉到价格虚高,后查询其中一个足金黄金吊坠为菜百品牌的产品,产品背后却有老凤祥的足金钢印,离谱的是产品能通过二维码在老凤祥(浙江)运营中心的系统查询到信息,合理怀疑这是一种“套证”或“冒用认证”的行为:菜百的款式(可能由某第三方工厂生产)被冒用老凤祥的认证信息(二维码、条码、品控系统)进行销售。这是一种比单纯换个标签更隐蔽、更严重的侵权行为,因为它试图通过“官方可查”来披上合法的外衣。与商家协商,商家拒不承认是别的品牌产品,坚持是自家生产的,标价高于菜百的一倍是合理的。 首先对我而言:构成消费欺诈,尽管二维码可查,但销售的物理产品本身的品牌归属与宣传不符。店家明确以“老凤祥”品牌的名义销售,但产品实质是其他来源的款式。这依然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构成欺诈。并且欺诈升级:正因为二维码可查,这种欺诈更具迷惑性,让消费者更难辨别,性质更为恶劣。 其次对菜百首饰而言: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未经许可,私自仿制或使用菜百的独家设计款式,侵犯了菜百的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同时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行为。 涉嫌商标侵权:未经菜百公司许可,擅自撕毁或覆盖其品牌标签,并打上“老凤祥”的钢印,这是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侵犯了菜百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了《商标法》。 最后对老凤祥品牌与管理机构而言:涉嫌虚假标注和逃避监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禁止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以及第三十七条“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规定。 这套可查询的系统,可能被用于将非老凤祥正统渠道的产品“洗”成“官方正品”,扰乱了市场秩序,欺*了消费者和监管部门。 老凤祥的行为涉嫌构成消费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现在我的诉求就是退货退款并且向我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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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黄金购买虚假宣传及乱收费问题
我在2025年8月25日在那里买黄金,我的要求是足金实心的,他给我推荐的是足金非实心的没有告诉我公有没有告诉我多我在2025年8月25日在那里买黄金,我的要求是足金实心的,他给我推荐的是足金非实心的,没有告诉我工艺,没有告诉我多少个给我引导的是一口价黄金,后续我拿到黄金到手的时间,跟我说要退货的时间不到4个小时他拒绝跟我退换货款,说要返厂费还要加工,给我第一我没有损坏为什么有加第一我没有损坏,为什么有加工费还有返场费,第二我购买这个说是要这个电子编程的费用我相信了他编成是应该包含在里面的那他编绳的时候为什么像我收费的时候没第一我没有损坏,为什么有加工费还有返场费,第二我购买这个说是要这个电子编程的费用,我消费了,他编程是应该包含在里面的那个编绳的时候,为什么向我收费的时候没有找我要那个编绳费后续才跟我说的第二。产品没介绍,产品本身没问题,但是缺啥宣传了,宣传的跟实际拿到手里的是不一样的。第二他给第二,他给我的解决方法,引导我消费,他跟我说换成足金的按克买的,我必须要买3~4克,里面加工费包括里面加工费要收我三到四千,请问。加工费为什么比我买的金子还要贵,这是里面不合理的消费哈,我这我这边申请退款。他没他没有跟我说那个多少克,你也没有给我看多少克的那个小票,发票上也没有多少克
已退款
老凤祥涉嫌虚假宣传及乱收费问题
我在2025年8月25日下午3点购买老凤祥的一口价,店员未给我解释商品,只告诉我佩戴,也没有跟我称重,只是先叫我付钱,完事之后因为足金它分为很多工艺,他也没跟我说是3d硬金,后面我找他,他是个看到消息但没有回,后面我才发现这是个3d硬金的,我就跟他说我这边要退款,当天买的下午要退的,而且我也有监控,我没有调换他的东西,他先是跟我说要返回什么价额厂家然后不他先是跟我说要返回厂家呃厂家然后不能销售,然后又是编绳,我说行,我问他多少钱他没告诉我,其次他给我做好的时候,它里面也没有包含编绳的工艺啊,他为什么事后要找我要那笔钱呢,他看到他没有同意,我就说我要换成按克卖的,他又跟我说我最多只能换3~4克,又问我预算是多少,难道没有钱的人就只能被推荐贵的东西吗,然后他完事跟我说,最低只能买3~4克,然后加工费要三到四千,今日的金价都没到900,加工费就要一克就要1000块钱,这也不合理吧,那加工费都比金价贵了,完事之后我就问他返场费跟编绳多少,他也没有回我,然后这边的前后态度也差距很大,作为消费者,难道我应该是这样被对待的吗
已退款
老凤祥诱导消费且拒退换
2025年8月23日我与母亲到清远市顺盈时代广场老凤祥柜台处购买黄金项链,我们在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近7531/3.73克,将近2019.5/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 投诉该店存在以下行为: 1.隐瞒克重,多次询问过柜姐克重,柜姐以"一口价"为理由全程未告知克重,并且未称重。 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一口价的定价(只是说加工过的会比买克重的贵,但是没有告知贵多少),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 句存在漏洞的话语之后误导消费,价格欺诈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发票。并且没有告知质保单后的消费须知,刻意隐瞒相关事项。 4、无理拒退,侵犯合法权益。当场我们要求换成以克重计算的产品或退货遭拒,柜员以“已入账后就不能再退账,黄金不同于其他产品”为由拒绝退货退款。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商家存在误导、隐瞒行为,理应退货,其拒退行为严重侵权。 5.未告知本人的情况下,私自撕毁商品标签。签字后便剪标佩戴,签字时也没有勾出“不给退换”及克重相关内容,反而以“免费更换时间”等话题继续干扰,且全程未当面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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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一口价黄金未被告知克重
2025年8月17日我在江苏省苏州市太平镇老凤祥银楼实体店购买这个一口价黄金的时候,他们没有告诉我它的实际克重。我和我老公让称了他们也表明了一口价黄金不称重!它上面也没有标注明实际克重!我们也不知道它的克重有多少,当时他们两个人一直在那里跟我说说说的我脑子里就模糊了价格与克重的关系,所以我就在不知道它克重的情况下购买了这个项链,回到家以后我老公一直和我说说了但是我还没理解他的意思我以为他是喜欢其他的款式才一直和我说这个克重的问题,我还特意跑去问可不可以退,她们态度都一致不可以退的可以换!然后让我回家好好和我老公好好说一下究竟为什么闹纠纷!第二天我老公才细细的给我讲了这个问题我才缓过来我身为消费者我怎么连我买的这个商品的知情度都没有的情况下就已经购买了呢于是我马上采取了与这个商店的销售员沟通看看能不能原价退货遭到拒绝了,身为消费者的我是在不知情不知道这个商品克重和他们标价上也没有克重多少,当时现场询问可否称重告知一口价黄金无法称重的情况下就购买了她们这个一口价黄金,这明显侵犯了我做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所以我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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