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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逻纪科技诱导消费及虚假宣传
我是在2025年7月22日被陌生人拉入群聊并试听网课,2025年7月9日在成都逻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诱导下购买课程,对方以学课后可以自己赚钱诱导我购买课程,课程总费用4980元,后因为高中毕业生经济能力有限,该公司:一 诱使我支付200元定金;二 引导办理课程分期付款,后期再诱导我支付402元。学习后发现课程质量低劣。后期经过查证该公司在各大平台投诉众多,涉及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课程质量(欺诈行为);我提出退费解约后,对方以“高额违约金”“课时费”等条款阻挠退款解除分期协议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有权拒绝强制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该公司以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退费权利,条款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判例((2020)最高法民再21号):教育培训属于消费行为,适用本法保护
投诉编号:99393743
投诉对象

成都逻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200元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
#诱导消费
#虚假宣传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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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逻纪科技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并设置霸王条款
我于2025年8月13日在网上被陌生人联系说是可以免费学习编程(但并没有,这是虚假宣传),听完课后说只要报名了python全能班,就有四川农业大学的结业证书,更有华为证书,夸大其词虚假宣传,合同中设置了诸多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如退课需支付10%违约金+平台管理费200元+课时费等,民法典第百五十八条主张定金和违约金不可同时使用,却未明确课时费计算标准,加重了消费者责任,签约时也未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指出订立合同方应起到提醒义乌,限制了消费者权利。此外,该机构缺乏培训教育类的经营许可证,却擅自开展营业性职业技能教育。为维护自身权益,我提出申请退课,可对方一拖再拖,并且要支付超过预期的违约金,我认为对方有隐瞒欺诈行为,且课程质量差,与宣传不符,我希望能尽快处理,保护更多的消费者的权益。该机构存在诱导消费行为,用“可以边学边赚”等话术诱导签订不平等合同,还通过道德绑架诱导买课,并且他的合同定金条款规定“支付方不履行约定则定金不退”,但第六条退费说明中,乙方因不可抗力退课需支付已产生课时费和200元平台管理费,若定金金额(200元)低于课时费,甲方可能同时主张定金罚则和课时费,违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定金与违约金不得并用”的规定,条款效力存疑

诱导消费与霸王条款致退款纠纷
2025年8月6日,,本人购买了Python课程共计4980元分12期付款,在消费过程中发现其强制消费,未充分告知风险的情况下诱导刚上大学新生,且课程无法退款或退款需承担高额属霸王条款,逃避了公司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其课程存在师资不符内容陈旧无售后保障。诉求:希望解除分期协议并退还费用定金200元。以下是事情的详细发生过程,8月6日,我被陌生人拉至一个ai编程交流群,击中了我会得到免费课程,但当我加了邀课老师,它显示给我讲解一些基础的专业知识,然后邀请我进入直播,但在直播中,老师以15个有限名额,诱导我们消费,但是是我因余额不足并没有付,于是之后,邀课老师又屡次邀请我,你是道德绑架诱导我进行消费,你是我最终以30元先抢下名额,实则完全是坑,在之后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后来我又经过了解,发现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合同条约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宣传毕业后有四川农业大学的结业证书,以及华为证书,但夸大其词,且在合同中并未提及,用可以边赚边学的话术有道卖课,,还通过道德绑架诱导消费,简直都是坑啊,我的诉求是解除合同并退回我200元的定金

成都逻纪科技虚假宣传与霸王条款投诉
我于2025年8月20日在成都逻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买Python全能实践班课程,已支付定金200元,另需分期12个月付款4780元。此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在大学新生群里宣传免费课程,但实际收费;同时还宣传完成全部课程可以拿到四川农业大学的计算机证书和华为公司的鲲鹏证书认证,但其实根本没有保证,合同未明确说明,与其工作人员沟通才得知,此为附赠项目,完全是看甲方意愿的霸王条款;另外,合同中叙述的若乙方违约,需支付200元平台管理费和已上的课程费,定金不予退还,但未明确指出课程费的计算标准,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八条“消费者知情权”,同时,定金与违约金并罚,违反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强制性规定“定金与违约金不得并罚”,我希望能解除合同。

成都逻纪科技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我于8/19通过微信宣传购买该公司python培训课程,后经过了解,发现该公司有虚假宣传的课程,合同条款严重侵犯学员的权利,如果要停止上课会被要求支付违约金。本人是被微信学长诱导消费,被刺激后才会冲动付款。现在怀疑自己被*。我的诉求是退还我8/15支付的200款项,终止交易。

投诉成都逻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诱导消费
我在2025年8月18日通过微信宣传购买该公司Python培训课程,后经过了解,发现该公司有虚假宣传的课程,合同条款严重侵犯学员权利,如果要求停止上课会被要求支付违约金。本人被微信学长诱导消费,被刺激后才会冲动付款,现在怀疑自己被*。我的诉求是退还我2025年8月18日支付的200款项,解除合同并终止交易。

成都逻纪科技虚假宣传与退款问题
2025年7月18日,我在该公司的Python全能实践班,学费4980元。该机构虚假宣传,违规经营,超出经营范围,未考虑高中毕业生不具有自主经济能力。课程存在内容错误频出、知识点讲解不准确等质量问题,虚假宣传称提供四川农业大学的结业证书和华为的鲲鹏认证,但无法保证,教学视频还时常卡顿,课程仅教授基础知识,远未达到宣传效果,且合同中设置了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如退课需支付10%违约金+平台管理费200元+课时费等,却未明确课时费计算标准。提出退课申请后,对方一拖再拖,并要求支付超过预期的违约金。

被诱导购买网课并遭遇退款问题
我于2025年8月16日被陌生人邀请参加网课,并购买课程,定金200,4780分12付,但事后百度发现该公司存在明显的退款问题。后面想退课程,可是被拒绝,希望可以解除合同。

成都逻纪科技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涉*
我于8/16通过微信宣传购买该公司python培训课程,后经过了解,发现该公司有虚假宣传的课程,合同条款严重侵犯学员的权利,如果要停止上课会被要求支付违约金。本人是被微信学长诱导消费,被刺激后才会冲动付款。现在怀疑自己被*。我的诉求是退还我8/15支付的200款项,终止交易。

成都逻纪科技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涉*
我于8月15日被诱*支付学习Python课程订金200 后发现合同明显存在霸王条款 如:定金和违约金并用 违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 定金和违约金不可并用″而且 存在虚假宣传 如:承诺结业后颁发四川农业大学课程结业证书和华为鲲鹏证书 但是并没有写进合同里 属于虚假宣传 并且诱导没有经济能力的学生进行分期付款 加重其经济压力 违反教育行业规定 该机构还缺乏培训教育许可证 我对其培训能力存疑 当我对我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权时 对方一拖再拖 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我的诉求是可以追回200元定金并解除合同 消除分期 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成都逻纪科技诱导贷款及虚假宣传投诉
我在8月15号下午12: 04被拉入25准大一资料库🍓🍓🍓(QQ群),其中名叫芋泥波波的用户诱导让我加思博老师微信用户。8月15号被思博老师以占名额快下班等理由诱导支付订金200元,后续分期费用是398。并且该公司诱导大学生贷款付费超出正常公司管理范畴。诱导本人分期,签署协议,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协商,要求退款解除合同。
因此我投诉1.资质存疑:未公开办学许可证,合规性存在风险2.课程质量不符宣传:承诺“零基础高收入”,但课程注水,兼职机会稀缺,学员反馈“录播拼凑,学完无用3.诱导贷款:在经济能力不足时推荐学员办理分期贷款,违反教育行业监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