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北京喜悦学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并拒绝退款
2023年8月31日,我交钱买的课程,老师答应了按时提醒学*,按时报名,当日,让我添加一名自称“教务魏老师”的微信,后续魏老师向我发送一份电子版的协议,需要我签署一下就可以了,井承诺以后她负责我的全部学*相关事务,叫我在手机上下载了一个网课学堂APP,里面有学*的资料。教务老师只在偶尔有提醒过我看课,后面一直到9月都没有联系过我,不存在说什么承诺的全程跟踪辅导教学,是要你自己在 APP手机上自己看资料,后来我发现所谓签署的电子版的协议全部是霸王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本也没有什么报名时该机构说的“*助学考试”计划,该机构也没有给我注册什么学籍,根本也没有什么学籍;本人因为工作原因根本没有时间学*,在2024年,找到教务魏老师反映情况,并协商未果说我要退费时,魏老师拿出这个缴费后才出现并签订的协议,予以驳回,不予退费。2025年8月7日,因为工作,我有时间开始准备考试了,给老师发微信问什么时候考试什么时候可以报名,一直不回复我的微信,我压根就没有注册过他们的app,可以说我交钱了之后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没干,老师没联系我,也一直不给我回复,我也没有其他老师的微信,我觉得存在跑路的嫌疑,就机构虚构事实打着*教育考试旗号,虚假宣传欺诈想提升学历的学生报名,当我要求退款,态度恶劣,麻烦*台处理,要求机构退还我费用。
投诉编号:99383559
投诉对象

北京喜悦学
平均处理时长:超过7天
涉诉金额
7980元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
#虚假宣传
#霸王条款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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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喜悦学在线教育科技高阳县有限公司退款纠纷,该机构也没有给我注册什么学籍
2023年11月20日,通过我们县城的公众号了解到这个机构加了微信之后,我想要提升学历被诱导扫码后联系上了一位微信名为“张老师”的男子,自称是助学考试单位的,并且一直在微信里向我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等的一些虚假宣传内容,海报等等,他们前期利用包过包学位的谎言虚假宣传,后面说只剩2个名额,我说我考虑一下,之后几小时时间里一直向我微信发送*助学考试招生系统即将关闭或*助学考试计划报名即将报满诱导我缴费报名,我于2023年11月20 日16时56分向自称张老师给的公户账号(喜悦学在线教育科技高阳县有限公司)的收款码扫码缴费7980元,报吉林大学,专升本护理专业,并称他们是*教育部门的“助学考试”计划,他们会全程辅导,很简单1.5年到2年都会包过拿证的,后称帮我注册学籍资料;后在2023年11月21日,让我添加一名自称“教务蔡老师”的微信,向我发送一份电子版的协议,需要我签署一下就可以了,并承诺以后她负责我的全部教学,叫我在手机上下载了一个APP里面有学*的资料。后面所谓学费缴纳后,所谓的老师从来没有联系过我,更别说什么承诺的全程跟踪辅导教学,就是要你自己在APP手机上自己看资料,后来我发现所谓签署的电子版的协议全部是霸王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本也没有什么报名时该机构说的“*助学考试”计划,该机构也没有给我注册什么学籍,根本也没有什么学籍;该机构虚构事实打着*教育考试旗号,虚假宣传欺诈想提升学历的学生报名,当我要求退款,说我占用他们机构名额为由,不给予退款。麻烦*台处理,要求机构退还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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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喜悦学无证办学虚假宣传拒退款
投诉对象 喜悦学在线教育科技高阳县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8MACF09JX8A)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无证开展教育培训、拒不履行服务承诺、诱导消费、退款困难。 事实与理由 该公司无正规办学许可证、无教育培训资质,却通过线上渠道虚假宣传,承诺学历提升、包过、保学位、不过退费等内容,诱导本人缴纳费用。缴费后,实际服务与宣传严重不符,存在服务缩水、失联、拖延、拒绝退款等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诉求 1. 要求立即全额退还所交费用; 2. 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对其无证办学、虚假宣传行为依法查处; 3. 责令该公司停止违规招生、整改并赔偿消费者损失。 需自行补充 • 缴费金额:5980元 • 缴费时间:2023年12月15日 • 付款方式: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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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喜悦学虚假宣传不履约拒退款
我与2023年12月2日在喜悦学在线教育科技高阳县有限公司购买提升学历,后续出现承诺包过但未辅导,只通知考试发放无用考试资料,还需要自己缴纳考试费用,提出退款问题商家推诿不回复。只通知一次考试后续再也没有尽到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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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喜悦学拒不退款7980元
2024年3月13日通过推荐加了孟老师微信,报名本科学历,付款以后并没有得到后期课程的享受,就联系孟老师,孟老师又叫我添加一个蔡老师的微信,她是管理教务的,蔡老师直接给我说不能退款,并且多次协商后没退款,最后到现在连消息也不回复我,我想请*台帮忙,退我的报名费7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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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喜悦学虚假宣传致学历提升纠纷
2024年3月一日在北京喜悦学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学历提升,后续出现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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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喜悦学虚假宣传不退款
喜悦学在线教育科技高阳县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复制填写在冒号后面)
本人2024年3月1日通过“和田零距离”公众号发布的消息看到关于专升本的公告,之后通过扫链接上的二维码加的一个叫“张老师的人”,当时对方说成有毕业证,学位证,最快两年能申请毕业证等等,让我交的学费7980元。
去年10月我提自考换成函授,到现在一直没人管,现在消息都不回复了。
我提退款对方称:根据协议约定,1.1与1.2条款,您所报名专业所有课程科目已经完成交付,无法办理退费为由没有给我退,也没有继续跟进给我办理换成函授的事。
当时签的合同,现在找不到了,当时记得是发的一个短信链接签的,当时态度好的跟啥一样,现在直接没人管,学信网也不显示我在读本科啥的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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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喜悦学虚假宣传诱导缴费拒绝退款
我要投诉北京喜悦学科技有限公司(原喜悦学在线教育科技高阳县有限公司)利用官方媒体发布的招生公告误导消费者,并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取考生高额学费, 2023年07月17日我刷到省内官媒公众号的推广,扫码预留的二维码,添加了所谓官方助学单位帮助快速提升学历的“杨老师”,该杨老师自称是负责省内各大继续教育招生的高等教育助学单位,并由助学单位注册考籍,经过资质审核,审批备案后发布等话术建立是官方助学单位的人设。又以名额紧张,仅剩三个,错过时间将无法报名的理由,不断催促缴费报名,制造名额限制焦虑吓唬并诱导我报名缴费,后该机构故意虚构、歪曲、隐瞒真相等欺诈行为,再声称报名后考不过绝对返还费用签署协议及奖学金等话术,因对于官方新闻的信任和教育机构对我引导性消费的影响,诱导我在当天13:36:49时通过微信向(喜悦学在线教育科技高阳县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7980元为专升本两年的学费,在此过程中,对方声称会给我分配个班主任,负责我后期的考试学*等一系列,从报名到拿证全程负责,保障通过率。自打我添加所谓班主任后,只是让我去下载一个学*软件,之后就再也没联系过我,也一直未给我提供发票跟正规合同,直到每次考试前发信息通知我自己花钱去报名考试,这期间并未对我提供任何服务跟帮助,根本没有承诺的全程跟踪辅导教学及考前资料,报名后一段时间由于工作及个人原因还未能参加考试,且考试也并不像其描述简单通过。等回过神来,我发现他们之前发过来电子版协议很多霸王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没有报名时该机构说的"*助学考试"计划,该机构没有教学许可,虚构事实打着*教育考试旗号,虚假宣传欺诈想提升学历的学生报名,当我发现自己被*,申请退款,也是说我达到他们的条件才给退,要求他们提供合同跟发票时,也未曾回应,而小程序喜悦学科技由于存在绕开、规避或对抗*台审核监管的行为,已暂停服务,由于我并没怎么使用他们提供的视频教学,该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违法欺*等行为,也拒绝给我提供正规合同及发票,疑似偷税漏税,且该机构以其他学员的成功案例给我进行分享,法律上严禁这种以受益者身份做推荐和引证的行为,明明是个教育科技公司给我发一个别的公司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法律上明令禁止有办学资质的机构不允许委托没有资质的机构对外做宣传。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现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费用人民币7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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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喜悦学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且拒绝退费
本人2023年10月10日在北京喜悦学科技有限公司报名教育退费,共计花费7980元该机构虚假宣传,违规经营,2023年10月份在公众号上看到教育机构的广告,添加卢老师的微信了解情况,她当时推荐的是汉语言文学,说是难度低。刚开始我有点犹豫,后来她说名额仅剩两个了,而且最快两年拿证,当时不太懂,我就交了500定金进行报名。
在后来的服务中发现对方知识提供一个软件,里面包含线上课程,让自己刷课。但是线上课程的质量很低,导致自己没有看下去的动力。提供的服务根本不值当时交的费用。
在服务期间,班主任老师也只是发发通知,提醒报考之类的。提供的服务很少很少。有时候无法在学*软件找到资料的情况下,寻求老师帮助,对方以放假为由回应很慢。很不及时。因此感觉该机构不靠谱,向班主任老师说明后,对方拒不退费,现在要求该机构退还我所有费用。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的诉求内容是退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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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喜悦学失联涉嫌诈*,要求退还报名费7980元
我于2024年4月3日在宜宾市人社局下属单位官网上了解到该公司学历提升公告,并在该公告留下的联系方式中联系到(现用名:北京喜悦学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喜悦学在线教育科技高阳县有限公司)其销售人员,并于当晚缴纳报名费7980元帮我老婆报名了四川大学法学专业的自学考试辅导课,于2024年4月8日通过君子签*台与该公司签订了高等教育学历提升辅导协议。经过努力,在此期间我老婆已自学通过统考几门学科,但在2025年4月13日联系该公司班主任、销售人员未得到回复,于2025年4月14日再次联系发现对方微信异常,怀疑被*。经过小红书等*台查询,发现多起投诉该公司诈*信息,随即通过企业查查询该公司法人电话,对方表示打错电话,目前,已完全与该公司失联,基本确定已受到诈*。
诉求:退还报名费用。
已完结
北京喜悦学诱导消费且拒绝退款
民事起诉状
原告:钟贝宇,女,汉族,2005年 5月28日出生,居民身份证:330225*********481,住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松竹路34弄1号 联系方式:158****5285。
被告:喜悦学在线教育科技高阳县有限公司,住所: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锦华街道向阳路224-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8MACF09JX8A。
法定代表人:高乐,担任经理及董事职务
诉讼请求:
一、 判令被告退还原告专升本自考教育培训费用4980元;
二、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受理费,执行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24年1月24日在被告处报名专升本自考培训课程,培训费用4980元,被告方称过年回来就按照新生报考,原价7980,原告当时就着急付了定金500,被告方称交费后三个工作日内签署协议,并以招生名额紧张引导催促原告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被告支付培训费用4980元,且在此期间原告未看到协议的任何内容。在签订报名协议之前就已经给原告开通部分课程,未告知开课后的退款条款,且协议中对不予退款条款没有明显标注和提示,限制了原告对课程完全了解的主要权利,加重了原告对协议履行的责任,主张不予退款的约定无效,要求退还原告培训费用4980元,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被告曾多次不理原告,消息不回。
原告在被告诱导消费、态度恶劣、课程无用的前提下,于2025年4月10日与被告提出退费事宜,但被告以退费条例为由,直接拒绝退款。原告通过爱企查发现被告没有办学资质,经营范围超出核准范围,并且在黑猫投诉*台上了解到被告的众多相关投诉事件。
综上,原告保定市高阳县人民法院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起诉人(签名):钟贝宇
2025年 4月 14日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