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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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学教育虚假宣传且拒绝退款

2024年7月26日我报名了深圳锐学教育机构,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拿不到毕业证报考学校要求还要重新自己缴纳学费,机构收了钱没缴纳学费,后面机构说要倒闭搬场地了,想要退款,但机构却拒绝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现向消费保发起投诉,希望可以帮忙处理,
投诉编号:99372607
投诉对象
深圳锐学教育
平均处理时长:1天内
涉诉金额
5500元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 #虚假宣传 #霸王条款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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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学教育拒不退费且设霸王条款
一、事实与经过 1. 报名与缴费:本人于2024年9月19日在深圳锐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报名广东省自学考试(成人本科) 助学服务,当日通过微信和支付宝支付学费共计人民币7300元,有转账记录、收款凭证、聊天记录为证。​ 2. 服务未实质开展:报名后机构仅提供少量资料,未正式开课、未安排报考、未产生实质性服务成本。 3. 合理退费遭拒:本人因工作与生活原因迁居湖北省,无法在广东省参加自学考试,且前期该公司声称可以在湖北考,前期已告知可能回湖北,属于正当退学退费事由。依据《广东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办法》,学员因居住地迁出外地,助学机构应退费。​ 4. 机构拒不配合:本人多次通过微信、电话沟通退费,被举报人以“概不退款”“报名即不退”等格式霸王条款拒绝,严重违反《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 二、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当事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未履行部分款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免除自身责任,“概不退款”条款无效。​ 3. 《广东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办法》:学员因迁居外地无法继续学*,社会助学机构应当退费。​ 4.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培训机构拒不退费,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退还费用并依法处罚。 三、举报请求 1. 依法核查被举报人办学资质、收费备案、自考助学合规性,查处违规经营与拒不退费行为。​ 2. 责令被举报人限期全额退还本人未消费学费人民币7300元。​ 3. 对被举报人违规行为予以警告、整改、通报或罚款,维护自考考生合法权益。​ 4. 书面反馈查处结果与退费落实情况。
已完结
深圳锐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承诺不予退款
2024 年 6 月 23 日,我通过微信联系锐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课程顾问叶海燕,咨询成人高考专升本相关事宜,当日未确定报考院校,也未缴纳任何费用。 2025 年 6 月 24 日,我再次与该顾问沟通,确定报考广州软件学院(后续录取时被调整为广州南方学院)。对方明确承诺,从报名到毕业总学费为 7000 元,无其他额外费用。当日我通过微信扫码,向教易通财务在线全额支付 7000 元,并按要求添加了班主任微信。 2025 年 2 月 19 日,我的对接老师更换为其他人员;2025 年 3 月 31 日,该老师发来缴费二维码,要求我再次缴纳学费。我当即提出质疑,表示学费已全额缴清。对方解释称,因*调整及账号绑定规则限制,广州南方学院需本人实名注册并预缴第一年学费,承诺于 2025 年 4—5 月将该笔费用原路退还。我担心费用无法退回,对方明确保证不会不退费,并称有相关说明,不可能*取几千元费用。出于信任,我通过信用卡向广州南方学院转账 3200 元。 此后,我分别于 2025 年 5 月、6 月多次询问退款进度,对方均以原学校未返还费用为由,让我继续等待,始终未兑现退款承诺,导致我我26年学费无法缴纳,严重影响我入学,现要求深圳锐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退还我所有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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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学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退款
2024年11月12日,深圳税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欺诈哄*的方式诱导我签署分期成人教育服务合同,当时告知合同是和他们深圳公司旗下的法务公司签署(山东公司),实际都是同一家公司,该公司在订购前明确告知6980元是从订购到毕业拿证包含大专学费在内的所有费用,其实际服务内容,根本不是当初承诺的那样,考试通过被其他学校录取后机构要求再次支付大专学费,之前和我对接的人已经离职,现在联系机构协商退款完全不回消息不处理,构成虛假宣传和服务内容欺诈,我要求深圳锁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退还我6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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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锐学教育(深圳)退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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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学教育退款拖延且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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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锐学教育虚假宣传且拒绝退费
2024年7月26日我报名了深圳锐学教育机构,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拿不到毕业证报考学校要求还要重新自己缴纳学费,机构收了钱没缴纳学费,后面机构说要倒闭搬场地了,想要退款,但机构却拒绝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教育机构以格式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现向消费保发起投诉,希望可以帮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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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学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绝退费
2024年4月有销售打电话给我向我推荐自考考试并添加微信,而后报名时承诺自考不过可以退80%费用,但缴费后仅获得一个学*软件,且无课程规划、无后续服务,本人考了两次试后不过,现要求退80%费用,对方给出理由是已超一年不予退费 但合同明确表示基础服务费自缴费之日起1095天,该公司至今未正面回复,多次拖延,现在已经不回应,失去联系。 深圳锐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学历提升”名义虚假宣传,诱导学生报名培训,拒绝退费等违规行为请属地监管部门介入核查。,这属于欺诈消费者且未给我开发票!!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且未给我开发票!!! 深圳锐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布龙路573号儒峰大厦1404 我的诉求:深圳锐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退还5500元学费 投诉:深圳锐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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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学教育收费不合理且态度恶劣,要求退款及处理
深圳锐字教育机构引导学生缴纳收取报名费用,后期各种收资料费*台费,学生还是需要按年缴纳,不然就取消学籍,报名费5500不退还事情不解决,态度恶劣很多学员上门态度追赶我们走,报警也没用,希望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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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锐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拒绝退费并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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