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中
济南万明信息科技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问题
本人于2025年6月在济南万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办理“有声语言专精班”分期服务,分12期支付。已缴纳名额费及首月费用。 该机构以先学后付诱导本人签订合同,承诺“边学边赚、轻松赚回学费”,实际仅提供录播课。我接单耗时28天(试音、审核流程繁琐,结算受限),收入极低,与宣传严重不符,无法实现“用兼职收入覆盖分期款”的合同目的。 现要求解约,对方却强制索要高额“课程费”,远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属不合理收费。其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以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合法权益。
**诉求**:1. 撤销合同,退还已付款项;2. 取消分期还款义务;3. 规范经营行为
投诉编号:99317923
投诉对象

其它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337.85元
投诉问题
#合同纠纷
#霸王条款
#虚假宣传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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