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款
购票误解且无法退款投诉
我于2025年8月4日购买的2025年8月29日在乌鲁木齐音乐厅出演的七夕脱口秀(二狗力荐)海宇单口喜剧专场《不纯粹》的两张票,花费395.87元,我因看错标题,以为是二狗本人的脱口秀抢了票,买完发现不是二狗脱口秀,立即联系客服退款,但是客服拒绝了我的要求,说规则规定不支持退票,但是买票的时候没有显示这条注意事项,投诉无果,协商无果!我现要求退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七日内有权无理由退货,演出票等商品通常不例外。此外,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格式条款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如“概不退换”等条款可能被视为无效。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视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因此商家在电影票app上不设置消费者可以退票的权益是涉嫌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消费者是可以不予履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明确,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我说了法律条款,客服依旧不为所动,说无法更改制定的规则。
投诉编号:99298225
投诉对象


猫眼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395.87元
投诉问题
#不予退款
#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虚假/误导宣传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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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眼客服服务不到位且不予退款
本来买了张艺兴的演唱会票,结果被车撞了,右手暂时动不了需要休养,我在外地只有一个人,只能提供手机上有的检查单,结果客服让我提供一堆东西,父母又不识字,手机都不咋会用,我还要教他们怎么弄,我请问呢,手都动不了,我打字都要一个手慢慢打,人性化点吧,这是什么霸王条款吗,我能提供的就这么多,真的很无语,难道我要连手都不要了去看演唱会吗,无语死了,订单不是有我信息嘛,我为什么要把个人信息发到客服消息里面?自己不会看吗

猫眼APP退票申请遭拒投诉
2025年7月5日19点16分在北京猫眼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旗下猫眼app购买一张2025快手直播夏季盛典荣耀之夜票,于七月六日,于猫眼APP平台客服申请购票48小时内申请退款,并说明退票理由。客服以已使用一次退款机会为由不予受理,拒绝退款。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猫眼平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28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本人的诉求为退票退款且为退全款不接受无法退款或非法收取手续费

猫眼无故取消订单并强制退款
2025年7月1日22:19至22:31期间,猫眼平台在无预告情况下突然释放周杰伦济南演唱会(9月21日场次)的回流票,用户成功支付后订单被系统单方面取消并强制退款。 猫眼称此为“技术误操作”——工作人员模拟二次开售的流量压测时,意外释放了前期退票产生的回流票库存。 但用户权益受损支付成功的订单被强制退款,且退款后演唱会页面全线下架,用户无法查询订单状态,引发“票务作废”担忧。 平台违反《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用户提交订单成功即合同成立),涉嫌单方违约。 平台有非正式一二开回流机制,用户如何分辨系统测试和正常回流?如此次这样解释,那平台就拥有了随时戏耍用户的权益,根据下单人数哄抬市场,随意操控演唱会放票数赚取收益。官方声明中说本次流出的票是前期一开退票的,那表明猫眼有票,用户并没有买到主办方无法安排的座位,昨晚买到的票价和后续二开的无区别,为何强行退票,非不可抗力,高度怀疑为了后续票卖高价卖给更多牛,丧失一个平台该有的责任。我要履行公民基本权利投诉到底!诉求原订单出票!务必处置这种不良风气!

猫眼平台无故取消订单并退票
本人于2025年7月1日22:22在猫眼平台成功抢购并支付了周杰伦济南演唱会(2025年9月21日19:00场次)的门票,随后也收到了猫眼演出发送的预订成功信息。然而当晚
23:55,在本人既未收到任何相关通知,也未进行任何操作的情况下,平台单方面强行取消了我的订单,并发送了退款退票通知。这种情况严重损害了本人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随意排除或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同时,《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明确规定演出举办单位需建立合理的退票机制,保障购票人正当的退票权利。
基于此,本人郑重提出以下诉求:
第一,猫眼平台必须如实详细地解释此次无理由退款退票的具体原因,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交代。第二,平台应立即恢复本人购买的周杰伦演唱会门票订单或者退一赔三

猫眼单方面强制退票引发纠纷
致天津猫眼现场科技有限公司:
本人于2025年7月1日22:21通过猫眼APP购买周杰伦济南站9月21日19:00看台1000元演唱会门票(订单号:26*******12)支付成功并获电子凭证。然而,你司于当日23:47左右单方面强制退票退款,未事前告知理由。此行为违反以下规定:
1. 依据《电子商务法》第49条,合同自订单成立时生效,你司无权单方解除;
2. 违反文旅部96号文件关于“保障退票权益”的强制性规定;
3. 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及财产权。
鉴于你司已公开承认操作失误(2025年7月2日声明),现要求:
① 按当前市场价补偿门票差价或提供同级替代票源;
② 赔偿关联损失(凭证另附);
请于5个工作日内答复,否则将联合其他受害者提起行政投诉及集体诉讼。

猫眼电影9.9元代金券无法使用且不可退款
本人于2025年8月6日在猫眼电影9.9元购买了一张20元电影代金券 但是发现有效期只到8月8日截止 行程问题消费不了 想退款发现有不允许退款的附加条件 但是买的时候无醒目提示不允许退款

猫眼购票退票被扣高额手续费
我在猫眼买的电影票,刚买刚退,12点多买的,是七点开始的,12点多买的,还有七个多小时在开场。他退了我23块钱,扣了我28块钱的手续费。我要维权。没有取票。

猫眼演唱会门票换购及退款问题
我于2025年8月5日中午11点五十二分购买了2025年9月21日的李宗盛演唱会门票一张,花费1180元,当日晚上八点决定与家人同行观看,提出1180档位票补差价换购1680档位票,或是我重新下单四张票后退单独购买的那一张票,猫眼客服都不同意,要求必须付手续费,即使我重新下单再退也要收手续费

购买演出票后无法观看要求退款被拒
我于2025年8月4号中午购买了房主任的演出票后,发现观看地点为东营,距离过远我无法到场观看,于是申请退款,对方拒绝退款申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的法律原则棋行为无异于强制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可取消的“格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平等。我要求立刻退款

猫眼平台拒退演唱会门票投诉
我于8月4日下午在猫眼平台购买了张艺兴的演唱会门票,由于观演人填写错误,导致我不能去观看。当天晚上我就找了猫眼的客服要求进行退款,然后被猫眼平台拒绝处理。他们严重违反了我的合法权益,因为在购票到退票的时间都没有超过一天,完全符合七天内无理由退票的权益。我现在的诉求就是需要给我全额退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把这种行为归类为"霸王条款",不退不换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希望你们能给普通人维权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