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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讯达飞信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诱导购买课程并拒绝退费
我于2025年7月26日通过接单广告接触四川省成都市讯达飞信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方以“学课程可接单挣钱”为噱头,展示虚假成功案例,诱导我购买其课程售价6600元)。因本人系大学生经济能力有限,该公司:
① 诱使我支付100元订金;
② 引导办理课程分期付款。
学习后发现课程质量低劣(效果不如免费课程),且经查证:
该公司在各大平台投诉众多,涉及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课程质量(欺诈行为);
我提出退费解约后,对方以“高额违约金”“课时费”等条款阻挠退款解除分期协议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有权拒绝强制交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该公司以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退费权利,条款无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判例((2020)最高法民再21号):教育培训属于消费行为,适用本法保护
。
投诉编号:99254288
投诉对象

成都市讯达飞信科技
平均处理时长:7天内
涉诉金额
6600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
#霸王条款
#退款纠纷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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